奧迪車“異味門”事件持續發酵,沒有強制標準就不怕被告罰?

奧迪車“異味門”事件持續發酵,沒有強制標準就不怕被告罰?

據封面新聞報道,中國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稱,有關奧迪車內異味且致癌一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接到投訴者的舉報材料,並已介入調查。

事實上,2013年,央視“3·15”《豪車裡的怪味》便曝光了豪華車品牌使用瀝青阻尼片。瀝青阻尼片的缺點是含有苯並芘等致癌物質。當時國家質檢總局要求這三家公司自查自糾,但之後沒了下文。

與西方人駕車喜歡“新車”的味道不同,中國人希望在車中聞不到任何味道。2016年的一份報告顯示:令人感到不愉快的汽車氣味是中國司機最關心的問題,排在發動機問題、道路噪音或燃油消耗等問題的前面。

事實上,車內空氣汙染並不是小問題,而是已成為繼裝修汙染、PM2.5汙染之後的第三大危害人體健康的室內環境汙染問題。

然而,長期以來,我國車內空氣質量一直處在“無法規、無強制標準、無監管”的狀態。據瞭解,2011年國家環保部和質檢總局發佈實施了《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GB/T27630-2011,但這只是一個推薦性標準,不具備車內空氣質量控制的強制力。儘管之後在2016年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對外發布了國家環保標準《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徵求意見稿),但車內空氣質量強制標準卻推遲發佈。

這種情況下,國內汽車生產商在宣傳其生產的汽車環保和健康的同時,都用自己的標準來進行說明。

例如,上海大眾在宣傳斯柯達時,就宣稱斯柯達的車全都嚴格執行德國大眾VW50180《車內揮發物控制標準》。

奧迪車“異味門”事件持續發酵,沒有強制標準就不怕被告罰?

中國資本觀察在查閱相關資料時發現,2017年曾有消費者狀告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和重慶高新璟銳汽車有限公司,其購買的斯柯達轎車車內能聞到刺鼻的味道,並要求公佈車內揮發物控制標準。

遺憾的是,在法院一審審理中,上汽大眾公司委託訴訟代理人稱該公司是否執行德國大眾VW50180標準《車內揮發物控制標準》不能當庭確認,需進行核實。但上汽大眾公司在承諾期限內未向法院回覆對該問題的意見。

奧迪車“異味門”事件持續發酵,沒有強制標準就不怕被告罰?

而該案消費者的訴訟請求最終被駁回。

可以看出,在沒有國家強制標準情況下,車內空氣汙染控制全靠廠商自律,即便廠商制定了自己的標準,但是否執行也無人知曉。

而在現實中要提高車內空氣質量,需要使用更環保的材料,這意味著企業生產成本的增加。在此次奧迪車內異味事件中,就有專家分析認為,瀝青減震阻尼片或是異味的罪魁禍首,其缺點是其中含有苯並芘等致癌物質。

事實上,國外早已使用更環保的材料進行替代,但國內依然還在使用瀝青阻尼片,這主要由於“成本是決定廠商選擇的因素”。有評論認為:“即便企業繼續對惡劣的車內空氣質量不管不問,也用不著擔心被國家罰款。”

最新消息顯示,奧迪車主代表方某的愛人告訴媒體記者,已有33名車主的詳細信息(診斷、車本和死亡證明等)遞交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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