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縣交警大隊查獲2起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2019年4月24日,繁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在繁峙轄區內路檢路查時,共查獲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2起。

繁峙縣交警大隊查獲2起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11時30分許,民警在108線427KM處對無牌三輪車駕駛人李某進行檢查時,發現李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屬於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駕駛人李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無牌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九十條;《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繁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駕駛人李某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10051)(1717),罰款500元,並給予行政拘留3日。

繁峙縣交警大隊查獲2起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11時50分許,民警在108線427KM處對東風牌小型轎車駕駛人李某進行檢查時,發現李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機動車。駕駛人李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九十九條第二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繁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駕駛人李某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1005),罰款2000元,並給予行政拘留10日。(通訊員: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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