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房嗎?進城後還能繼承村裡的房嗎?

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和宅基地房嗎?

網友提問:

我們家的宅基地當年是分給老人的,現在老人過世了,我們幾個兄弟能繼承老人的宅基地還有房子嗎?

律師解答

可以繼承房屋,同時享有土地使用權。

因為土地和房屋不能分離,所以繼承房屋的同時享有宅基地使用權,還可以到相關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房嗎?進城後還能繼承村裡的房嗎?


1、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能繼承嗎?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三條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權利,一般來講不能被繼承。

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第二項“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的規定可知: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且這種繼承不以戶口性質而論,在繼承條件發生後,不論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的公民,均可按照上述規定享有繼承權並且有權按照個人的意願處置繼承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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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裡人繼承農房,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嗎?

房屋和土地不能分離,在這種情況下,“地”隨“房”走,所以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擁有了土地使用權。現行有效的《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自然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規定:“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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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沒宅基地使用權證的房,是否能繼承?

《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還規定:

“對於沒有權屬來源證明的宅基地,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由村委會出具證明並公告30天無異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審定,屬於合法使用的,確定宅基地使用權。

“對於違法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村鎮規劃以及有關用地政策的,依法補辦用地批准手續後,進行登記發證。”

實踐中,沒有宅基地使用證,依據上述手辦理續發證後,房屋仍然可以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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