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碰倒一個老人,車是全險,人也沒事,各種檢查都做了,出院找我要錢,該給嗎?

平頭家族龍堂堂主


按照題主的描述,個人建議不要再給錢了,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如果當時報了案是最好不過的,是誰的責任,該怎樣賠償,按照責任認定書就好。

由於沒有案件的細節,我們只能分情況來說明:

1,如果車主無責,那麼一開始就不該表現的太主動,拍照、保留現場、報警、報保險公司,然後靜靜等待處理結果就行。既然車上了全險,自己又無責,對方也沒受傷,那就要沉住氣。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不要因為盲目而讓自己陷入被動。

2,如果車主也有責任,那麼第一時間送老人去醫院檢查並無不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過切記要保護好現場,拍個照再走。出點小錢無所謂,只要對方是通情達理的人,一般都不會訛人的。前一段時間我家裡有位長輩也遭遇了車禍,是被一個年輕人撞的,但人家年輕人態度很好,不但沒有跑而且積極主動地將傷者送到了醫院。後來我們也沒有要對方一分錢,畢竟傷得也不重,而且年輕人跑前跑後很誠懇。

回到問題,遇到這種事情,除了看雙方責任主要還是看態度如何了。如果都是明事理的人,那就好說了,如果有一方胡攪蠻纏,那就得特事特辦了。

翻看了一下題主的留言,如果描述屬實,那麼對方的確有藉機訛詐的企圖。

既然車主有全險,經檢查後對方也無大礙,而且車主第一時間也做了積極主動的救助,那麼對方仍開口要錢的行為就不合理了。而且車主提到對方挪動了現場,可見是有意圖的,既然報了警,那就晾著對方,走法律程序,根據最後的責任劃分,該怎麼賠怎麼賠。

遇到不講理的人,那就不要再私下和解了,有些人就是看別人太好說話就要獅子大開口。對方現在要錢只是一個開始,誰知道隨後還會不會因此要錢呢?

綜上所述,不要再給對方錢了,堅持走法律程序。


夜雨如書


這樣吧,假設我是那個老人,我退休了有養老,每天人行道上踩著盲道散步遛鳥,突然一輛車橫衝過來飛過花圃把我撞了,交警判他全責,進醫院,骨頭不行了,斷了幾根,不曉得出院後身體還能不能這麼硬朗。那司機沒來看我,沒來道歉,醫藥費保險公司過來說他們結,我們不用操心。事實上呢?我平白無故躺這裡上石膏釘鋼板打點滴嗎?翻個身都痛得要命,我一把年紀了我憑啥遭這罪?老太婆熬不了夜,孩子輪流請假來醫院陪護,簡直就是雞飛狗跳。好不容易出院了,但是身體不利索了,走幾步就得休息,估計沒幾年好活了。我真後悔,不應該問那司機要錢的,現在他佔輿論風口了,我應該請個律師告他上法院才對,至少法院裡還會判個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神馬的。保險公司把醫藥費結了就完了嗎?都說有錢換不來生命,有錢換不來健康,為什麼現在好多被殺害的人父母都放棄賠償,只求兇手死刑?如果法律允許,我都想跟法官說,醫藥費我們自己出,只求把那個司機撞成跟我一樣。


孫悟饃


保險公司會有護理費的!但你遇到的問題同我一樣,我的那現在還拖著,3月8日早上我在掉頭,車已停下來,老人電車速度快,又不會剎車,撞上我車頭!後送醫院檢查,問題不大,主要問題是擦傷!那老人家屬本來3月16號說出院的,我說禮拜六保險公司不上班,禮拜一出院吧,我禮拜一去接傷者出院,但去到醫院就說還吊藥水來,還叫我給我支付的醫院押金他,他禮拜二自己出院,我想也是同鎮的人,還是兄弟老婆的爺爺,我就給了押金單他們!誰知道禮拜二早上,老人同他兒子就打電話來辱罵了,罵到難聽到不得了,還叫我上去護理他!我把電話掛了,都不理他們了,直到3月26日給電話我說出院了,我叫他們直接找保險公司得了,我外出務工了!前天問保險公司,到現在傷者家屬他們也還沒找保險公司,還拖著。千萬不要給錢,我這就是吃虧了,我探望2次,誠懇道歉5次,好話說盡,他們問我個人拿錢5次,我給他們打包票,保險公司不給,我自己給,本來就不多,但他們就是想要我的錢,想賴著!現在我也不管了,太善良真的會被欺負,切記,太善良讓人覺得很好宰!(小學文化,寫的不好)


吖卓91555006


一看評論,很精彩,一大堆的理論派,親身經歷過沒?現在的情況是:只要出事,有人受傷,肯定要報警和報保險公司,然後傷者要麼你送去檢查,要麼叫120來拉走。交警那邊大概率會扣車,等你把傷者安頓好(各種檢查丶若需住院還得住,這種情況費用肯定是你出錢),然後雙方到交警隊去劃分責任,醫院的傷情證明少不了,輕傷的話還好點;如果重傷,交警會讓你問醫生要個預估醫藥費,然後進入調解程序。調解不成的話,你就只有慢慢等唄。關鍵是你車被扣了,你急不?唯一辦法就是和家屬在交警隊合解,只合解了,車就可以取了,正規程序你耗不起!(除非你有關係,但我沒試過)。還剩最後一步,報保險,有正規發票的,人家才給報,那和家屬合解的錢,你會有發票嗎?建議:家屬要求太多就只有走正規流程,少的話就自己認了吧!強列建議:1、給車裝行車記錄儀,2、千萬千萬別開騷車,安全第一。3、最好步行!


勇敢的心238537933


既然你有車險全險,那麼你就不能輕易給錢,直接讓他找保險公司理賠。把這個燙手山芋扔給保險公司,這也是你當初購買保險的重要目的之一。



如題所述,你在開車過程中不小心剮蹭到一個老人,雖然將其颳倒在地,但是他並沒有什麼大礙。但為了確保沒事,他還是要求你帶他去醫院檢查,你出於責任也把他帶到醫院檢查了一番。經過各項檢查以後,老人果然沒有大礙,所以只得出院回家。但是,老人出院以後愣是要求你賠償損失,你頓時陷入了沉思:這錢該不該給呢?

如果單從法律上來看,我認為你是不該給錢的。一方面,雖然你將老人剮蹭倒地,但他並無大礙,即沒有給他造成損失。所以,沒有損害後果則不滿足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你當然不用承擔侵權責任。另一方面,雖然你購買了車險全險,但保險公司的賠償範圍是你發生交通事故後對第三人造成的損失,如果三者沒有損失則不承擔保險責任。因此,如果你在損失之外自行給錢的,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因此,是否給錢應當取決於你的意願。如果你不願意支付老人也不能訴諸法律,如果你想給老人一些人道主義補償法律也不會拒絕。當然,如果你自掏腰包的話,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冰焰


一分錢也別出,真沒有錢看病,也有民政擔著。然後他就不會賴在醫院不走了。因為醫院不會白給人看病的,最後他就會被醫院趕出來。然後他哪怕想要拿到一分錢,也得去找交警和法院,他要談賠償讓他跟保險談,你不用開口。談不攏就讓他去法院告,反正最後也是保險賠錢。我就碰到類似的事,現在都後悔給他墊付醫藥費了。然後我們這邊對小案件案件的管轄權,交警是一年,法院是兩年,就是說最多兩年,這事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


老松鼠


大實話:開車把人碰倒了,給予對方一定的賠償是應該的,應不應該賠則要看賠多少。

對於這種事我相信,不少人都會感覺車主既然已經在醫院給老人做了全面的檢查,並且老人也沒有受到什麼傷害,那麼這事就應該結束了,老人再去問車主索要賠償,就是訛人行為了。確實,從這個角度理解來說,這事確實應該結束了。

但是,我們也應該意識到一點,車主對老人進行這些檢查本身就是車主應該做的事情,是車主的責任所在,而給予一定的賠償責任車主的道義所在,是為人處事的基本原則,也是我們每個人在對他人造成麻煩時理應進行的賠償。

可能這麼說很多人還是不能接受,這裡我可以舉一個例子。

打個比方來說,我上午開車去上班,然後在途中不小心撞到了比爾蓋茨,然後,處於自己的責任意識,我帶著比爾蓋茨去醫院做檢查,大大小小的檢查下來之後,發現比爾蓋茨也沒事。那麼,這件事就應該結束了嗎?顯然不是的。

因為,我自己的不小心對比爾蓋茨造成的損失絕對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更多的是時間上的損失,和金錢上的損失。說現實一點,這就是因為我的過失對比爾蓋茨帶來了麻煩,難道我不應該對他的時間損失以及對他帶來的麻煩進行補償嗎?畢竟,要是沒有我這個不小心,人家是不用浪費時間和精力去醫院做什麼檢查的。

或者,我們可以想得極端一點,加入一天八個小時,某個人一直被車撞,但是,也沒有受到什麼傷害,就是需要一直做檢查。那是不是這一天的時間就沒有了,這種時間的浪費才是我們應該重點考慮補償的方面。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那一個老頭的時間又不可能像比爾蓋茨那樣值錢。確實,這話是沒錯,但是,你以為人家老人就願意被你撞,願意浪費時間去醫院做什麼檢查嗎?任何人的時間,就算是再不值錢,也總有個價的。而我們也是應該對浪費別人的時間這事有所愧疚的。

所以,總的來說,司機對老人進行賠償是應該的,只是說這個具體賠多少是應該在合理範圍之內,老人如果是那種獅子大開口,就是訛人了。但是,如果人家要的就是一個合理的賠償,那麼,司機就應該賠錢。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既然你是全險,而且各種檢查都已經做了,人無大礙,哪怕是你的全責,我想在保險之內已經完全可以遊刃有餘的解決了,那就不要和對方掰扯了,直接把一切問題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吧,交警事故處理中心到時候會給出具體賠償標準的。

如果對方感覺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他們可以到交警部門進行反映,可以申請自己的主張,自己願意折騰讓他去,你的所有問題交給保險公司就行了,一個全險隨便他們怎麼玩兒。當然,前提是這個車禍的原因你有沒有其它不符合理賠的原因,比如酒駕,比如無證駕駛,要是這樣的話,有全險也不好使,找你就對了。

實際上,現在很多人都不太瞭解車禍的理賠程序,特別有一些不太跟形勢的老年人,出了事兒之後,總是會有一種怕人跑了的擔憂,以為司機離開就是跑了就是要耍賴,所以會不斷的聯繫司機,生怕一不小心放走了司機。

實際上,現在的車禍根本不需要那麼多擔心,只要雙方當事人在交警那裡報案之後,針對雙方的責任和實際情況按程序辦理即可,而且怎麼賠償都有非常明確的賠償標準,怎麼賠規定的事無鉅細,想通過耍賴少付錢、或者多要錢是不可能的了。再者,如果自己不放心還可以請律師嘛,讓明白人幫你辦理,免的自己被騙。


元芳有看法


誰的責任誰承擔,誰的孩子誰抱走

  • 如果這次小區內的擦碰,責任認定是汽車全責,那麼車主需要承擔老人的相關治療檢查費用。如果是主責或者同責,車主也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 老人沒啥大事是萬幸,檢查費用畢竟有限,該給的還是及時給。本來爽快能解決的,建議不要拖,一拖拉到時人家說這也疼那要調養,又要去住院,然後要求營養費幾千塊錢,不合理是另一回事,至少更讓人頭大。
  • 車子有全險,其實在這樣的事故中,用的就是交強險和商業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沒什麼大的人傷,老人只是些檢查費用的話,交強險的醫療費用1萬限額也足矣。所以基本不用擔心第二年商業險保費會因此上浮。

  • 理賠流程按部就班做好,保險公司及時聯繫報案。如果老人只是拿著醫院所有票據來索賠的話,可以按照票面金額賠付給他,並要求老人提供身份證件,病例本和所有的檢查報告單。
  • 當然也不排除老人額外要求補貼營養費用的情況,這種時候,可以先諮詢一下保險公司,看其病情是否有可能申請到適度的營養費用,看題目中提到有住院經歷。

  • 還有一點,全險不一定是全賠,需要仔細看下票據上寫著的甲乙丙種類。一般理賠原則是甲類全部報銷,乙類藥品按5%扣,乙類檢查費按10%扣,乙類材料費國產按20%,進口按30%扣,丙類全部不能報銷。


岸芷汀蘭正鬱青


雖然我接下來的話,不太符合常見的道德概念。但從保護自己的角度出發,我建議還是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比較好。

我們常見的操作自然是車主一看撞到人,立即陪同去醫院檢查,跑前跑後只希望人沒事。畢竟人都是有良心的,不會見死不救。可是我們也常見的一種情況是被撞者進了醫院,恨不得一直在裡面養著,一遍遍做著詳細的身體檢查。到車主需要被撞者陪同去交警那走完手續的時候,被撞者提出一筆鉅額補償,不給就不配合辦手續😬。更別提那些被人暴打的車主了。

客觀來說,比較合理的操作是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車主儘量不要陪著去醫院,也不用墊付資金,甚至不出面都可以。保險公司作為專業機構,自然有專業的醫療人士和律師出面,自然不怕被撞者一直賴在醫院。也不怕被撞者出來打官司。交給保險公司,能省不少事。


所以回到題目上,還給啥錢,真要錢請他去法院起訴吧,別忘了告訴他把保險公司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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