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民注意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哪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呢?

一、惩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产所赤膊、在应当保持安静的公共产所大声喧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或者等候服务,随意插队、其他有损城市形象的,应选公共秩序的。

天津人民注意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辱骂运动员、教练员等人员或者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天津人民注意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3、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活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拒不改正,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4、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的、行人跨越护栏的,公安交通部门处50元罚款

5、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50以上200一下罚款

6、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的,“送路”的;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拒不改正,处2000以上罚款。

二、奖赏

根据《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共有4种方式:举报人可通过登录“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也可通过车载行车记录仪采集视频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范围

有奖举报的范围设定8项交通违法行为,其中6项是严重影响行车秩序、易发交通事故、群众便于认知的,具体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跨压实线、导流线、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以上每起奖励20元。另2项是举报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线索的,需要民警分析研判、核实查证基本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同一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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