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覆結案六安市“7·26”坍塌較大事故

近日,省政府批覆結案六安市“碧桂園城市之光”項目施工駐地板房“7·26”坍塌較大事故調查報告,同意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和性質的認定、對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提出的事故防範措施。

2018年7月26日23時40分,六安市金安區碧桂園城市之光一標段工地,因遭遇局部強對流天氣,發生一起板房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571.0681萬元。

調查報告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為: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圍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被改變使用性質後變成擋土牆,事故區域因遭短時強降水後形成大量積水,圍牆在土壓力和水壓力的共同作用下,發生強度破壞向北面倒塌,壓向鄰近的質量不符合規定的板房。事故的間接原因為:六安市金安區碧桂園城市之光項目工地的有關參建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相關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到位,從而造成的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報告建議,對事故責任人張某某、丁某某和盧某3人依法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對事故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17名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對事故相關政府、部門(單位)等9名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和實施組織處理;對5家事故責任單位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落實對事故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的處罰規定。(記者 夏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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