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丽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全省第一

2019-04-27 10:25 | 指尖丽水

一季度丽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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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丽水市坚持创新举措与长效机制并举,内生发展与外力帮扶并重,坚决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低收入农户增收成效明显。一季度,丽水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95元,同比增长17%,居全省各市第一位。

从收入构成看,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人均为1421元,增长21%;工资性收入965元,增长15.6%;经营净收入388元,增长10.6%;财产净收入21元,负增长28.8%。

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转移净收入对拉动增长贡献最大。财产净收入因主要来源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总体收入较低,受少部分农户终止租赁影响出现负增长。

从构成比例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比例为34.5:13.9:0.8:50.8,与上年相比呈现一升三降态势,转移净收入比重提高1.7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比重下降,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0.8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

分县(市、区)看,景宁县、莲都区、青田县排在前三位,增幅分别为17.9%、17.7%、17.6%。

(据指尖丽水,原标题《赞一个!一季度丽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全省第一》。编辑郑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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