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珙縣公開曝光五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縣紀委監委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徹查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嚴肅查處了一批案件。現將五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珙泉鎮三江村黨支部原書記李中平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紅包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幫助涉黑組織成員拉票競選村委會主任,幫助涉黑組織成員收購企業,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問題。

2007年,李中平利用村黨支部書記職務之便,為涉黑組織成員吳小林競選三江村村委會主任出謀劃策,代擬競選稿,安排他人拉票,促成吳小林當選村委會主任。

李中平在吳小林當選村委會主任後,枉顧村民利益,為涉黑人員饒某某(另案處理,尚未判決)收購該村鳳凰水泥廠提供幫助,將該水泥廠半價處置給饒某某。

2012年,李中平得知吳小林吸食毒品後,未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致使吳小林在吸毒期間繼續連任三江村村委會主任。此外,李中平還存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的問題。2018 年5月,李中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二、珙泉鎮三江村村委會原主任吳小林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幫助涉黑組織成員收購企業,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問題。

2000 年,吳小林通過涉黑組織成員張某某(另案處理,尚未判決)介紹,逐漸成為該組織成員之一。2007 年,吳小林經三江村黨支部書記李中平幫助拉票競選,當選為村委會主任。

吳小林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涉黑人員饒某某(另案處理,尚未判決)以半價收購該村鳳凰水泥廠。吳小林因涉嫌犯罪已被逮捕,2018年5月,被依法罷免珙泉鎮三江村村委會主任職務。

三、縣公安局芙蓉派出所原教導員何森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紅包禮金、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問題。

2004年至2018年,何森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職務的禮金27.25萬元;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出資300餘萬元入股某煤礦。2008年至2017年,何森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00萬元。

何森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為涉黑人員饒某某(另案處理,尚未判決)“協調”案件,包庇饒某某的違法犯罪行為,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

2018年6月,何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原縣安監局副局長、總工程師張小軍收受涉黑人員財物併為其提供幫助,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等問題。

2006年至2017年,張小軍在擔任縣安監局(煤管辦)總工程師以及縣安監局副局長、總工程師期間,利用負責煤礦安全技術管理、技術改造、事故調查處理、資源整合、瓦斯治理、專項工程建設等工作的職務之便,為企業謀取利益提供幫助,並收受煤礦業主、股東黃某某、趙某某、劉某某等多人財物共計277.7萬元。

其中,收受涉黑人員饒某某(另案處理,尚未判決)及其安排的煤礦管理人員所送現金共計5.9萬元,收受涉黑人員餘某某(另案處理,尚未判決)現金共計24.1萬元,併為二人的煤礦在復工復產、安全檢查順利通過等方面提供幫助。

此外,張小軍還存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的問題。2018年6月29日,張小軍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原縣安監局副局長詹星武收受涉黑人員財物併為其提供幫助,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2006年至2013年10月,詹星武利用其擔任縣煤炭管理局安監股股長、縣煤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之便,為企業謀取利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煤礦業主、股東何某、李某平、李某華、趙某等多人財物共計234萬元。

其中,收受涉黑涉惡人員餘某某(另案處理,尚未判決)以安全檢查、拜年等為名所送現金10萬元,為其煤礦在復工復產、日常安全檢查、技改驗收、安全事故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

此外,詹星武還存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的問題。2018年6月21日,詹星武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違法犯罪問題已受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