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这个春节我们不约!

春节将至

绚丽烟花、声声爆竹

但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造成空气中

有毒有害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

对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而且极易引发火灾

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祥和的节日蒙上阴影

烟花爆竹,这个春节我们不约!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防范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要求,决定在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示意图

烟花爆竹,这个春节我们不约!
烟花爆竹,这个春节我们不约!

1

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雪山大道路口--雪山大道一段--雪山大道二段--雪山大道三段--大西路与鹤翔大道交叉路口--鹤翔大道--西桥--滨江东路北一段--滨河路西段--滨河路中段--子龙街路口--老大青路(伯乐村)--锦屏大道--大云路--云彩路--晋王路--堰北路--锦屏大道至雪山大道路口沿线以内和沿线外侧20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

城区内的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燃放。

3

举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4

凡是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

5

本通告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6

举报电话:

大邑县公安局(110,028-88222409)

大邑县安监局(028-88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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