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刑罰,不與犯人身體接觸,一旦施刑卻能讓犯人求死?

自古以來,為了懲罰犯人,刑罰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根據犯人所犯罪狀,量刑處罰,所犯輕者較輕處罰,所犯重者從重嚴罰,甚至處以極刑。因此,刑罰多種多樣,刑具也是千姿百態。有的讓人痛不欲生,有的讓人心驚膽戰,有的讓人只求速死……今天我們就來說一種奇特的刑罰,刑具與犯人完全沒有身體接觸,一旦行刑,犯人會痛不欲生,要麼認罪,要麼求死,那麼這種刑罰是什麼呢?刑具又是什麼呢?

什麼樣的刑罰,不與犯人身體接觸,一旦施刑卻能讓犯人求死?

唐朝武則天執政時期,酷吏橫行,冤假錯案無數,朝臣人人自危。為了實現自己稱帝的野心,武則天大肆打擊異己勢力,大興冤獄,將不少李唐重臣紛紛下獄,交由酷吏審問。逼迫他們承認謀反,進而一一剷除。索元禮就是這一時期著名的酷吏之一,作為武則天的親信爪牙,索元禮充分發揮逼供信的技能,打造各種刑具,審問朝臣,滿足自己的變態快感。他最大的本事就是用酷刑讓犯人招供,用殘忍嗜殺的手段處置犯人,用栽贓陷害給自己臉上貼金。

什麼樣的刑罰,不與犯人身體接觸,一旦施刑卻能讓犯人求死?

據史書記載,索元禮是胡人,天性殘忍,得到武則天青睞之後,他便開始發明各種刑罰,據說他有兩種刑罰堪稱絕頂,一種叫獄持,即"泥耳籠頭,枷研楔轂,折脅籤爪,懸發薰耳,臥鄰穢溺",另一種叫宿囚,即"晝禁食,夜禁寐,敲撲撼搖,使不得瞑"。這兩種刑罰各有特點,第一種就是通俗的肉體懲罰,依靠實施在犯人身體上的刑具讓人痛不欲生。第二種刑罰就比較特殊,白天不讓吃飯,夜晚不讓睡覺,反覆折騰,就是不能讓犯人有片刻的休息。這種刑罰可以說是對人的一種精神折磨,刑具可以是銅鑼、金屬和一切發出聲音的東西,在配上沒有食物供給,身體素質再好的犯人也會面臨崩潰,一旦到了這個時候,恐怕不是招供就是求死了。

什麼樣的刑罰,不與犯人身體接觸,一旦施刑卻能讓犯人求死?

相較於肉體上的懲罰,精神上的折磨同樣是十分致命的。我們知道一個人一天24小時一般來說最低要保證六個小時的睡眠,否則整個人都是暈頭轉向的,正常的一個人,如果堅持幾天幾夜不睡覺,頭腦都會面臨一個崩潰的環境,可能會產生幻覺,也可能對精神造成非常嚴重的負面刺激。索元禮這種折磨人的方式雖不至於讓人有肉體上的痛苦,其精神折磨也可以稱之為酷刑了。

什麼樣的刑罰,不與犯人身體接觸,一旦施刑卻能讓犯人求死?

武則天畢竟是一位傑出的女皇帝,以治國安邦為己任,索元禮這樣的人充其量只是她的利用工具而已,國家政局穩定後,他這樣的人也就失去了利用價值。果不其然,公元691年,武周政權穩定後,索元禮就被武則天直接下獄除掉了。所以說,殘忍嗜殺者,能逞兇於一時,其下場也必是悲慘無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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