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許志逸案中,柳沙沙明明被姦殺,警察為何認為是許志逸偽造的?

樓蘭娛姐


關於許志逸那一袋橘子的疑惑

這部電視劇的劇情描寫為當年的冤假錯案平反,可以說很大膽。

在許志逸在被定罪之後,我一直有一個疑惑,就是許志逸拿著提著橘子去情人家裡,而在小情人否認許志逸去過她家的時候,許志逸為什麼不說橘子的事情?


雖然後來陳謙和的助手在許志逸的家找到了橘子,可是已經腐爛,從許志逸買回來到被發現橘子應該不會壞的那麼快吧?那橘子哪裡去了?

許志逸被警察認為偽造姦殺現場,最大的“功勞”歸陳謙和。

整個案件的關鍵就在於案發現場室外門框的上的指紋,然而卻被陳謙和隱藏。陳謙和這是在報復,他的老婆一而再再而三的說許志逸的好,男人哪能不吃醋?




所以就有了,案發現場沒有第三者指紋,其它的一切巧合不再是巧合,而是許志逸的犯罪事實了。

沒有第三者出現在屋內,那就是定性許志逸是罪犯,只是缺乏實質性的證據。然而警察卻發現精子的DNA不是許志逸的,巧合的是在窗臺卻發現了隔壁紅色場所扔的避孕套,結合許志逸寫過懸疑小說。所以,警察就定是許志逸偽造的姦殺現場。

許志逸為什麼承認犯罪

在那個年代基本憑著“證據”確定了你是罪犯,警察就會審問犯人,讓其招出犯罪過程。在《以法之名》中,基本被葛大傑一句帶過的審案過程,在那個年代的現實生活中是很殘酷的,沒幾個人能熬得住,許志逸也不例外。

可以說,屈打成招在那個時候是有不少的,因為沒有直接的證據,逼供是常態,所以當時是有不少冤假錯案的。這也就是為什麼說這部電視劇寫的比較大膽的原因。

許志逸被定罪,被認為偽造現場,葛大傑是“幫兇”。


這部電視劇最大的敗筆感覺就是葛大傑,作為警察,因為好友的去世,被仇恨矇蔽了雙眼,一切證據與巧合都往許志逸身上推,直接給許志逸定罪。這種人最後還能當上局長,真是造就冤假錯案的年代,也許是編劇想諷刺什麼!

結語

警察能認為許志逸偽造姦殺現場,最大的“功臣”非陳謙和與葛大傑莫屬。他倆就是真正罪犯的幫兇。


覓影追聲


看了一下資料,1996年之前,指導公檢法機關辦案的是1979年的《刑法》,那時的原則是“疑罪從輕、從有。”,由此我們就不難看出,當年的公檢法就是按照這個規定來辦理的許志逸有罪推定。


首先,許志逸是個寫手作家之類的,喜歡寫一些偵破案件的文章,他肯定對這方面涉獵很多知識,這就使得他在妻子被殺現場耍了很多小聰明,把一些自己感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例如水果刀,覺得有自己的指紋,他就轉移丟棄了,而這一幕被兒子子蒙看見了,連兒子也覺得他是兇手,從小到大都恨他,還和自己的岳母說不要告訴警察夫妻不和之類的,岳母也從懷疑到最後肯定他是殺害女兒的兇手,他還跑到單位把自己寫的類似於案發現場情節的小說燒燬,由於以上種種弄巧成拙的伎倆,葛大傑堅定認為許志逸就是此案兇手!直接證據就是殺人兇器就是許志逸隱藏並丟棄的,不是兇手搞這些欲蓋彌彰的把戲為了什麼?

按照疑罪從有的指導方法,葛大傑認為許志逸就是個智商很高的犯罪分子,最後DNA檢測出柳沙沙體內的精液不是許志逸的,這麼重要的證據應該立馬判斷出此案應該另有其人,但是公安偵查人員,看到許志逸家的小院子裡有很多丟棄的用過的避孕套,發現許志逸旁邊的色情場所有非法賣淫現象,陳謙和和葛大傑腦洞大開,按照高智商罪犯的智商分析,立馬分析出柳沙沙體內的精液是許志逸把避孕套裡面精液注射進去的!首先許志逸智商高,第二有這個便利條件,葛大傑更認定只有許志逸能幹出這個案子,他就是真兇,即使十七年後,陳謙和拿出當年室外的兩枚陌生人指紋,表明案發現場還有第三人進去過,葛大傑也死不認賬,你說這樣的一根筋腦袋都當上了公安局長,這麼多年他能辦多少冤案!真是當地百姓不幸啊!

多虧了當年的規定還有個疑罪從輕,所以法院才判了許志逸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要不把他崩了,他也只能因為自己風流成性做鬼去風流了!


旗幟觀點


陳謙和怎麼能一手遮天、他的助手呢?外室發現兩枚指紋他也是知道並且也有疑問的,但是到目前(26集)為止,他本人既沒對其他任何人說過,也沒有什麼人問過他。


桃源齋居士1


兩個警察的女兒都腦殘,捨死忘生的不顧父母反對愛上殺人犯的兒子,。罪人本人表明不申訴複查,家屬卻能申請複查成功,,,,,整個劇情許多細節非正常人思維,也是一部九層神劇。


洎翁677


我沒看過這部電視劇


Godislove愛在石林


破案率達標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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