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撬門,沒想到業主在家,被打成輕傷,小偷家屬堵門索賠,咋辦?

老木100


小偷撬門,沒想到業主在家,被打成輕傷,小偷家屬堵門索賠。

俗話說得真好,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真不愧為是小偷的家屬,幹壞事幹慣了,也太不講理了。

小偷撬門別鎖偷東西,沒料到業主在家,這分明就是經驗不到家。

作為房子的主人,我家裡遭小偷光顧,我不打他,難倒還給他泡杯茶不成?


其實我很好奇,小偷光顧,正好主人在,如果不打小偷,人家就跑了。如果正兒八經報警,等報警之後,人又沒了,到底該怎麼辦?

其實,我感覺,法理這個東西真的很矛盾。

漏洞太多,打不得,如果強制性關在屋子裡,萬一跳樓了還得業主賠償?

究竟要怎麼做?

瓜子茶水擺出來,有說有笑,開玩笑。

最可笑的是,小偷被打傷後,小偷的家屬堵門索賠。

看到這些新聞,和最後的判決,我真有種想當法官的衝動。


小偷的家屬真是太囂張了,自己的親人犯罪,不但不擔心害怕,而且還敢上門糾纏業主。

簡直就是豈有此理!

如果我是法官,對此此類事情,小偷是死,是傷,只要業主沒有過激行為,小偷任何傷,任何損失完全是正當防衛,不應負任何責任。

小偷的家屬糾纏不休,立馬追究刑事責任,給予業主賠償。


遇我得福


這個問題最好警方介入,然後讓他們到法院依法解決。

假如我是法官將作出以下判決:

一,小偷撬門別鎖的工具予與沒收;

二,業主打傷小偷的器具予與沒收;

三,業主被損壞的門鎖及小偷被打受傷,雙方自行解決;

四,小偷犯有盜竊未遂罪,犯罪較輕,建議警方按治安處罰法給予拘留;

五,小偷家人違反公序良俗,不知廉恥誣告他人。予與訓戒並罰處庭審所有費用二萬元。

此判決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判決是否公允,望君評說!


乾坤清道夫


真不愧為是小偷的家屬,幹壞事幹慣了,也太不講理了。

從問題的描述上可以看出:

1、小偷到業主家偷東西,其是採取撬門別鎖的方式進屋。

但是小偷撬門的時候沒想到業主在家,這應屬於小偷不專業的地方。既然想偷人家了,屋裡有人沒人都不知道?可見這個小偷偷盜的技術也不行,經驗不足。



2、小偷在進行盜竊的時候,被業主發現,並被打傷。

這說明小偷發現業主家裡有人的時候,並沒有採取逃跑的方式,而是繼續行竊。所以才與業主發生糾紛,被業主打傷的。

對於這種情況,小偷的行為嚴格的說就由盜竊變為了搶劫。根據《刑法》中的規定,搶劫罪是一種很嚴重的犯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3、小偷被打傷後,小偷的家屬堵門索賠。

感覺到小偷的家屬真是太囂張了,自己的親人犯罪,不但不擔心害怕,而且還敢上門糾纏業主。真是豈有此理!

對於小偷家屬的行為,作為業主應當理直氣壯地拒賠,並且將小偷的家屬趕出門外。因為業主打傷小偷的行為完全是正當防衛,不應負任何責任。

如果小偷的家屬還糾纏不休,業主可以報警,依法追究小偷及其家屬的法律責任。

絕不能讓壞人囂張下去,不知你是否贊同?


法重情深


小偷的心真大,私闖民宅沒打死你就夠幸運的,何況是撬門。你這麼無知,怎麼對得起小偷這樣的行業?絕對不是一個好小偷。

小偷一定是把這一件事單獨看成了兩個不相關的事情。一是小偷偷盜未遂,小偷心想:即便是自己偷了東西,還要以偷東西的價值論處,但是自己捱了打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按照慣例,受到輕傷所得的賠償也是一筆巨資。



但是從這個事件看,小偷是因為偷盜而捱打,從而形成了因果關係。業主不可能對於實施偷盜的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肯定會採取行動,如果客客氣氣,那豈不是助長了小偷的威風。


我覺得這件事情並不複雜,業主在自己的財產受到了威脅的時候,採取正當的防衛措施,這是“正當防衛”,應該報警處理,小偷雖然偷盜未遂,但是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是焱垚


小偷撬門,沒想到業主在家,被打成輕傷,小偷家屬堵門索賠,咋辦?

我只是想問問小偷家屬,你們堵著人家的門,是誰給你們的勇氣?梁靜茹嗎?真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小偷的家屬就有小偷的氣質和作風,能偷就偷,大不了碰到業主偷不成就捱打,然後受傷就去索賠,這種新式碰瓷如果索賠成功,那大家以後就都不用去上班了,都去做小偷好了,又沒啥風險,最終結果大不了被發現打一頓,然後帶一幫人去索賠,說不定賠償款比偷東西更來錢,如果真的是這樣,難以想象這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


雖然道理上來說,作為小偷,被主人發現後捱打,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但如今不得不說小偷的膽子是越來越大了,能偷就偷,偷不來就搶,搶不動就假裝受傷索賠,反正左右都是賺了。

我一直在想到底是什麼樣的一些事情才會形成現在的小偷如此猖狂?是我們善良的人太善良了?以至於讓小偷們得寸進尺?還是我們的一些過時的法律法規制約了我們普通人以正確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的安全,還是說一些地方個別的判決引起的蝴蝶效應從而引發不軌之人的曲解利用?那如果是這樣,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有相應的堵漏措施及時挽留?



如果作為普通人的你我他,因為保護自己的家,親人而受到不公正的對待,那對於大多數人都會有不好的心理暗示,那就是與壞人作鬥爭吧,萬一把壞人打傷了,是不是自己要賠償,甚至要坐牢?那如果任憑壞人對自己家,親人傷害,作為親人的你我他又怎麼能坐視不管?如果這樣那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呢?


詩詞公寓


法律是平衡工具,偏向那一邊都會引起一種社會問題,達到真正的平衡又很難。這個事件裡,如果業主能夠控制小偷的話,在控制住小偷以後應該報警,把小偷交給警察處理。這樣是最好的結局。

小偷被業主打傷,小偷家屬理直氣壯的來索賠,如果法官支持了,那麼未來將失去小偷這個行業。小偷不用再害怕了,出去行動可以明著拿,到誰家拿東西,業主得主動開門迎接,拿東西出門,業主還得囑咐一下慢點走別摔了跤、扭了腰、受了傷。

太荒誕了!


窖澤


現在的局勢對小偷只能抓不能打的情況限制下,包括在農村晚上有人喊抓賊,也沒什麼人會跑過協抓了,怕的承擔不必要的後果,記得小時候在農村一聽到喊捉賊的聲音幾乎是一呼百應人人上前合力捉賊。現在為什麼會變得幾乎無人敢向前抓賊,原因很簡單:碰到兇狠的賊肯定會反抗,甚至持兇器對持,在這樣情況下必須發生搏鬥,在搏鬥過程中把賊打傷打死都要負法律責任,當然被賊不小心打死打傷賊也一樣負法律責任,這樣比較起來幫捉賊的人雖見義勇為的行為也一樣要受到法律責任的約束,似乎有失正義的傾斜。同時也失去有正義勇為之心的人望而止步!


天涯歸燕


小偷撬門進去家中偷竊,被在家的業主打傷,這是活該,家屬還敢上門來堵門索賠,真是不要個碧蓮了。還用咋辦,報警抓人唄。

小偷撬門擅自闖進他人家中,在要是在老美哪早就一槍給蹭了,那還有這麼多的羅亂事兒。現在,有一些人給小偷都慣出毛病了,本來是違法犯罪的事兒,突然將好像變得光明正大了,出了事兒還張嘴閉嘴的要賠償,真把這當成上班領工傷呢!


我們國家是個法治社會,一切事情都要依法處理。就說這個小偷撬門被打傷,在法律上也是屬於正當防衛範疇內的,小偷撬門進屋本身就是不法侵害行為,在家裡的業主打傷小偷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正當防衛,不畢承擔任何後果。小偷不僅要承擔犯罪的處罰,還有自理受傷的後果,至於上門來要賠償的小偷家屬,建議執法部門把他們全都按照小偷同夥來處理。


懂知識的小胖子


很明顯,你會被小偷起訴到當地“人民法院”,發起民事訴訟,以故意傷害罪被審判,毫無疑問的是根據小偷受傷程度和小偷胃口判你賠償小偷多少錢,很可能還要面臨刑事處罰。

很遺憾,人理上您是對的,但是法官大人會直接判您敗訴,代表法律審判您,您執行也得執行,不執行也得執行,因為到了法律規定時間不執行會強制執行。

至於法官大人為什麼這麼判您?因為您故意傷害他人,至於受傷者為什麼私自到您家?到您家沒想到有人,到您家確實偷東西了,您把小偷打傷可以理解為怕小偷對您有傷害,但是這些理由都不是法官大人考慮的,法官大人也不會考慮。就判您了怎麼著吧?有法可依去上訴,無法可依選擇死諫,死諫也沒用。


冠軍之印


耍流氓耍到家門口來,真是臉皮厚!咋辦?當然是直接報警抓人,嚴懲流氓無賴!

首先,小偷撬門非法闖入他人領地,本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從根本上說,小偷就不佔理。小偷打算撬門偷東西,沒想到業主在家,被抓到個現行,最後被打了一頓,造成輕傷,這是小偷咎由自取的。



其次,物業打小偷屬於正當防衛,小偷被打傷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假設小偷不偷盜,誰又會去打他?誰有那閒功夫去理一個毫不相干的陌生人。業主打小偷,肯定有他的理由!畢竟如果不採取措施,自己的人身、財產將會受到嚴重的損害。業主打小偷,完全是正當防衛,所以業主是有理,佔理的,不支持索賠!

小偷沒踩準點去,技術還沒到家,還如此膽大包天去撬別人的門,打算偷別人的東西,可以說真是太把自己當回事。小偷被打,家屬上門索賠,真把撬鎖偷東西當成正當行業呢,真以為當小偷真能受保護呢?




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啊。 ”俗話說:“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這話果真沒錯,有什麼樣的家人,就有什麼樣的兒子。正是這些“養不教”父母的存在,正是有他們這些蠻橫不講理的人存在,才讓我們這個社會風氣變得越來越差!

個人覺得,針對這些不要臉、不講理的小偷、家屬,必須要對其進行嚴懲。小偷知法犯法,家屬事後還不知懺悔,自省,還打算敲詐勒索別人一筆,罪加一等。相關部門應該把這一群無賴全抓起來,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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