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张帆)4月29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秉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陈天仓履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及公告。同时,会议对三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会上,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马秉寅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补短板、强措施,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增加财力投入,强化源头监管,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要聚焦解决问题,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水平。被任命人员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履职,担当作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职责,严格履职监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焕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君、张万奎、王都让、曹海芹参加会议。
副市长武军、李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我市公民旁听会议。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七号
由岐山县选举的宝鸡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刘怀亮,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9年3月28日岐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怀亮辞去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刘怀亮的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7名。
特此公告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4月29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小红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强文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小红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董润丽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锋波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冬肖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
免去:
张彩霞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根芳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连奎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晓梅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戚拴平的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宝峰的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弓进的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中元的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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