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商标与通用名称之争

时间:2002年—2011年

“解百纳”商标与通用名称之争

案情:被众多葡萄酒生产企业认为是行业通用名称的“解百纳”葡萄酒是巨大经济利益的象征。2008年7月16日,中国葡萄酒行业出现一起较为罕见的集体行动,中粮、长城、王朝、威龙等12家葡萄酒企业结成联盟,矛头直指另一家葡萄酒生产企业——张裕烟台集团公司,指责它恶意抢注解百纳商标,图谋独占公共资源。

“解百纳”商标与通用名称之争

结果:经过商评委半年的调解,争议各方终于走到谈判桌前。中粮、王朝从商评委撤回了关于撤销“解百纳”商标注册的申请,承认该商标归张裕所有;张裕则许可上述企业及威龙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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