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一面旗,坚持一个方向,建一支钢铁队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是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第一次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成为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的一面旗帜,为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创事业指明了前行方向,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强保障。

“时代性”是干部考核管理的鲜明特点。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历来是我们党管理干部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发展、时代变迁,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1998年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2009年印发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干部考核管理要求。该《条例》以新思想为指导,既继承了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干部考核管理的宝贵经验,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考核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规定具体明确、做法符合实际,有利于推动解决当前干部队伍和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政治性”是干部考核管理的根本所在。第一章《总则》明确提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第二章《考核内容》出现“政治”一词15次,并将“政治思想建设”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首要内容,将“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首要内容;第七章《考核结果确定》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以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状态、更足干劲、更实作风、更硬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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