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費,貓膩真不少

調 查

4月18日,南京消費者劉玥女士向本報投訴,她在南京一家二手車市場購買汽車時,不經意掉進了金融服務費的“坑”:18萬元的車貸,辦下來變成21.5萬元,多出的3.5萬元竟是費率高達20%的金融服務費,而且算作了她的貸款本金。

劉女士介紹,今年3月29日,她在南京市天誠二手車交易市場“冉起名車匯”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售價27萬元的奧迪A5汽車,首付9萬元,需貸款18萬元。車商推薦來的貸款辦理人伍某自稱是工行信貸員,當場通過手機上的銀行車貸APP為劉女士辦理了視頻“面籤”,並讓她在車貸合同及委託貸款授權書上簽字。合同及授權書上的條款密密麻麻,且有多處需要填寫的空白,劉女士本想細看,伍某說都是走過場,一切交由他來辦,貸款心切的劉女士沒多想便同意了。回憶整個車貸簽約過程,劉女士表示沒見到任何有關金融服務費的提醒與明碼標價。

劉女士壓根沒想到,她的這筆車貸並不是“18萬+利息”這麼簡單。4月9日,一條“貸款成功辦理”的工行短信讓劉女士明白過來,為她提供車貸的竟是遠在浙江的工商銀行杭州艮山支行,她的車貸本金並非18萬元,而是21.5萬元,三年本息合計需還款23.36萬元;且21.5萬元貸款本金已經下款到劉女士的工行信用卡,被一家名為備胎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憑劉女士的簽字授權已全額划走。

劉女士蒙了,這家深圳公司自己從未打過交道。她立馬向汽車銷售商和貸款辦理人伍某質疑,車商說只收到伍某公司轉來的購車款18萬元,其它的錢一無所知;伍某則堅稱這3.5萬元是利息;劉女士又撥通了貸款銀行的客服熱線詢問究竟,銀行明確答覆貸款本金是21.5萬元。劉女士的問題在車商、貸款辦理人和銀行之間踢起了皮球,後來鬧到了車商所在地江寧公安分局上坊派出所。面對警察,貸款辦理人伍某這才承認,多出的3.5萬元是金融服務費,自己也不是工商銀行信貸員,而是貸款中介備胎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南京下屬公司的業務員,並提出可退還劉女士金融服務費7000元的和解建議,但劉女士得籤一份永不追責的承諾書,遭到了劉女士的拒絕。

記者聯繫上了伍某所在貸款中介公司負責人唐某,唐某稱車貸合同劉女士是簽過字的,視頻“面籤”時銀行方也提到了要收金融服務費,他不解為什麼劉女士會說不知道。為求證唐某所言虛實,記者兩次致電工商銀行杭州艮山支行,詢問車貸合約中是否確有金融服務費之說。該行車貸中心客戶經理蔣亮未作正面回答,而是說“需請示一下領導再答覆”,此後再無下文。

記者網上百度發現,有許多車貸糾紛的投訴帖子和法院裁決書公告均與這家銀行有關。劉女士坦言,當初辦貸簽約時她確實有點匆忙草率。

南京大明路一家汽車4S店資深銷售經理向記者透露,金融服務費如今已成國內車市的一條灰色利益鏈,車商、第三方貸款中介及銀行分吃這塊“蛋糕”已是行業明規則,不少銀行的車貸業務主要就靠車商和貸款中介“拉生意”。但絕大多數金融服務費在操作上都是打入業務人員的私人賬戶,一般也不開票,這樣消費者維權舉證起來會比較困難。而像劉女士這樣的金融服務費被直接做進了貸款本金,並通過銀行轉賬變現的並不多見,這當中“水很深”。

新華報業全媒體記者邵小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