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戰線上的“老黃牛”--記洛陽市交警支隊法制科張雅萌的先進事


法制戰線上的“老黃牛”--記洛陽市交警支隊法制科張雅萌的先進事


張雅萌同志,自1987年入警以來,長期從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連續主持負責支隊法制科工作達二十五年。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評為全省政法系統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全省優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法制“十佳”民警、洛陽市勞動模範。他所負責的法制科也先後榮立集體三等功,十多次被嘉獎和評為先進集體。


法制戰線上的“老黃牛”--記洛陽市交警支隊法制科張雅萌的先進事


由於勤奮工作,刻苦鑽研業務,張雅萌同志還是公安部首批聘任的公安交通管理高級工程師,也是河南科技大學法學院聘任的學業導師,著有兩部交通管理業務工作專著,先後有26篇學術論文在“人民公安雜誌”、“人民公安報”、“公安內參”等刊物發表和獲獎。

在他主持負責交警支隊法制科工作的二十五年時間裡,先後主持起草了三部地方法規和一部地方規章。由於支隊法制工作成績突出,支隊連續七年被市政府評為依法行政先進單位;2016年被省政府授予第一批 “河南省服務型行政執法示範點”稱號;2018年被市政府授予“市級服務型行政執法示範點標兵”稱號;法制科負責的執法記錄儀的使用與管理工作,先後受到省內外近百家單位的參觀學習,省政府法制辦和省交警總隊先後在洛陽召開現場會進行觀摩推廣。

張雅萌同志從31歲的青年到56歲的中年,在法制科堅守了二十五年。周圍的同事都異口同聲的說:“他是我們交警法制戰線上的老黃牛”。


法制戰線上的“老黃牛”--記洛陽市交警支隊法制科張雅萌的先進事


一、勤奮學習,努力使自己成為交警工作的行家裡手。

張雅萌在剛從事交警法制工作時,全省交警系統對此項工作也都處於探索階段,各地公安機關的法制機構也不健全,大家都在邊幹邊學,作為非法律科班出身的張雅萌,需要更大的付出和努力。為了能勝任本職工作,他用了不到半年的時間,認真研讀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二十幾部,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部門規章和政策規定一百餘個,結合當時交警的執法情況和剛剛頒佈施行的“行政訴訟法”的新要求,迅速起草制定了用於規範交警執法的六個制度規範,對全市交警系統的執法逐步走向法制化、規範化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由於堅持學習法律、學習交通管理業務、學習新的相關知識,在接下來出現的一起當時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影響的行政訴訟的應訴中,作為支隊訴訟代理人的張雅萌據理力爭、旁徵博引,從基層法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歷經十餘載,最終維護了交警的形象、維護了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作為有地方立法權的洛陽市,雖然可以制定地方法規,但就交警而言,全省尚沒有這方面的先例和經驗,全國交警也少有這方面的嘗試。當時支隊、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市人大決定製定“洛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時,也都感到雖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十分需要一部地方法規,因為當時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還沒有頒佈,交警的執法管理依據明顯不足,但全市尚沒有這方面的專門人才,因為交通管理的立法不僅需要法律方面的知識,還需要立法方面的知識和交通管理方面的知識,主要起草人既要了解洛陽市的交通管理現狀和需求,又要了解當時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現狀。支隊和市公安局再三斟酌,決定把這個任務交給張雅萌。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裡,他不分晝夜、不畏艱難、認真調研、多方彙報,終於使省、市人大順利通過了河南省第一部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這部法規對洛陽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持續好轉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使多年來困擾市民的拖拉機夜間進城噪音、汙染嚴重的問題。得以徹底根治。因為之前禁止拖拉機進城苦於沒有法律依據,而束手無策,洛陽市地方法規做出了這方面的規定後,民警執法理直氣壯,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類似的創設性條款,當年的“洛陽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二十幾處之多,為洛陽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好轉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張雅萌同志也因此被市公安局榮記了個人三等功。


二、無私奉獻,不計個人得失,全身心投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中。

二零零四年,因心臟病他在洛陽的一五零醫院做了心臟射頻消融術手術,術後醫生要求其注意休息、減輕壓力、避免勞累和情緒波動,妻子也再三勸其不要再負責法制科的工作,向組織提出換個更輕鬆的崗位,可他卻說:“怎麼好意思向支隊提出這些個人問題,太丟人了”。為此,他的妻子多年來一直耿耿於懷和提心吊膽。張雅萌從此以後兜裡始終裝著速效救心丸。

二零零八年,兒子在外地上高中並參加高考,由於高三學業壓力大,孩子情緒波動大,妻子請假去照顧其生活並陪伴兒子參加高考,在這個人生的關鍵時期,兒子和妻子都需要他的陪伴和鼓勵,可當年的奧運保衛交通管理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法制科連續幾個月都要制定並組織民警落實執法規範,當時科裡只有四個人,如果作為經驗最豐富的張雅萌離開了工作崗位,另外三個同志承擔起全市交警系統的規範執法、執法監督工作有些吃力。他硬是做好妻子、兒子的安撫勸慰工作,默默地堅守崗位。直到現在長大成人了的孩子還常常開玩笑地對他說:“洛陽市交警支隊可不敢離開您老人家呀,離開你,地球就不轉了”。心有愧疚的他,面對兒子的埋怨,也只能默不作聲。

二零一三年初,他75歲的老父親在醫院做心臟支架手術,做完手術的第二天,因一項工作的需要,支隊安排張雅萌出差一段時間,他本可以向領導說明原因,另換他人出差,可他認為這項工作他始終參加,情況熟,後續工作也還需要他來完成,換別人會對工作有影響的。於是,他把在北京工作的弟弟叫回來,護理照顧術後的老父親,自己一去就是十幾天時間,等他回來時,老父親不讓其進家門。一年多時間了還對他生氣地說:“你只當沒有我這個當爸的”。

提起這些往事,親朋都勸他說:“雅萌呀,你年齡也不小了,不可能進步了,幹工作別太拼命,別傷了親人的心,害了自己的身體,還落下一大堆埋怨”。對此,張雅萌總是淡淡地說:“咱總得對得起這份工資吧,陪家人還有的是時間,幹咱們警察這一行的,哪個人不是舍小家顧大家,哪個人不是在默默地奉獻”。

是啊,一個辛勤耕耘的牛,從來不會提條件、講待遇、鬧情緒,從來都是低下頭往前走。


三、公正執法,不畏險阻,為維護法律尊嚴勇往直前。

交通事故處理是交警執法的難點,也是熱點,同時也很容易出現執法不公正,被當事人投訴。僅事故責任認定這一環節,全市每年都有兩三百起的案件讓當事人不服,而提出重新認定申請。這裡面既有責任分配的不合理問題,也有向群眾解釋說明的不到位問題。如何才能減少這方面存在的執法風險和隱患,減少群眾的不理解和不滿,如何從執法體制機制上入手研究解決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是法制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但解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合理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因為法規規定了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根據行為人的過錯及其與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推定的,沒有一個法定尺度,這就給執法者一個比較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如何對這個自由裁量權進行必要的約束和規範,早在一九九二年,張雅萌就做了這方面的研究,並撰寫了“如何正確理解和分析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的論文,在當年的“人民公安雜誌”刊發,一時間成為了同行們用以執法的指導性意見,也為後來的立法提供了借鑑。

僅有了理論性的指導意見還不行,還必須敢於和善於對每一起提起申訴的交通事故認定進行嚴格的審查,給群眾一個明白,還民警一個清白。曾經有一個縣在處理一起摩托車肇事的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對縣交警隊認定的摩托車駕駛人不服,認為另有他人駕駛。由於現場勘查不夠全面,所認定的摩托車駕駛人又在事故中被撞身亡,另一個乘坐者堅稱駕駛人是死者,但死者家屬認為駕駛人不是死者。法制科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後,認真研究案情,重新勘察摩托車當天的全部行駛軌跡,走訪沿途有可能見到摩托車行駛的人員,最終從摩托車兩個駕乘者的體貌特徵及沿途目擊者的指認中,查出了真正的駕駛人是原認定的乘坐者,從而還死者及其家屬了一個公道,避免了一起錯案的發生。

在法制科累計審查的兩千多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偏差、執法不公正案件二百餘起。對這些案件,張雅萌同志每案都做重點摘要和筆錄,每案都要針對申請人的質疑找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每個答案都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和社會各界的推敲。由於他長時間的堅持深入研究和仔細審核每一起案件,支隊領導在簽發文書時都會下意識地問:“雅萌的意見是什麼”。對此張雅萌也習慣了,他對周圍的同事們說:“認真,要成為一種習慣,一旦成為了習慣,就會贏得同志們的信任”。


四、清正廉潔,始終如一嚴格要求自己,不貪不佔一釐一毫。

吊銷駕駛證是交警行政執法中最為嚴厲的處罰。十幾年來,洛陽市交警系統每年都要吊銷各種機動車駕駛證六百本以上,由於執法力度的加強,近幾年更是達到每年一千五百本以上,在這兩萬多個駕駛證吊銷案件中,不乏有砸了駕駛人的“飯碗”的,自然會有一些人想盡一切辦法找到支隊法制科、找到張雅萌,想逃避處罰,保住駕駛證,有託親朋送禮的,有找關係請吃飯的,也有找熟人說情的。對此,法制科制定了一整套嚴密的工作方法和制度,使投機者無機可乘,送禮說情者說情無門。張雅萌把這個制度歸納為“全、快、清、可溯”。“全”即凡是大隊呈報需要吊銷駕駛證的,只要基本事實清楚,依法應該吊銷駕駛證的,必須全部吊銷,一律不準退卷,即使材料不完善的,也只准要求其補齊材料,不能以材料不全為由退卷,這樣就使說情者、辦案環節的經手人無機可乘。“快”即提高辦案效率,從大隊報送案卷之日起,一週內完成呈報審批,十天內做出處罰決定,二十天內完成送達當事人、送交駕駛證核發機構註銷檔案的全部工作。如果超過辦案期限了,通報批評相關人員並要求相關單位和人員說明理由。“清”即案件辦理的各個環節都要留有辦理人的簽名和意見,僅支隊的辦理環節就需要四個人簽名,保證每一個環節都無權終止辦案程序,辦案流程清清楚楚。“可溯”即依法應該吊銷駕駛證的,即進入全程可回溯可追溯程序,執法記錄儀全過程、全流程記錄,辦案網絡永久保存辦案流程,紙質檔案全部由支隊法制科保存。使得整個案件可追溯、可追究責任人。2009年,一位曾教過張雅萌的中學老師的一個親戚因駕駛報廢機動車被處以吊銷駕駛證的處罰,該老師找到了張雅萌,並說明來意,雖然此種違法行為沒有其他需要吊銷駕駛證的違法那麼嚴重,但法律規定也是必須吊銷的,張雅萌詳細向其講解了辦案程序和要求,並婉言謝絕了老師的禮物,最終堅持吊銷了當事人的駕駛證。

機制健全了,無形中逼退了不少的送禮者、說情者,用張雅萌的話說,就是“靠人自覺只能杜絕腐敗一陣兒,靠健全的制度才能長期遠離腐敗”。他硬是站在這個“河邊”二十五年沒有“溼鞋”,也沒有被投訴、舉報過一次。這對平均每年審核、辦理各種案件三千餘起的法制科的負責人來說,實屬不易。


五、勇於擔當,敢於動真碰硬。

二零零三年,支隊在強力整治機動三輪車非法行駛、非法營運時,依照法律規定從重從嚴地查處了一大批非法的機動三輪車,其中也有不少的殘疾人駕駛此種車,同樣被扣被罰,一時間出現了個別殘疾人不配合執法、不服從管理甚至阻礙執法的過激行為。如何妥善處理好這部分特殊群體的問題,成了能否徹底根治機動三輪車非法營運這個城市交通“牛皮癬”的關鍵。由於這部分人生活比較困難,考慮問題容易偏激,對他們的執法管理風險比較大,是硬起手腕強力執法,促進交通秩序持續好轉呢,還是妥協讓步,以求得交警群體不受誹議和攻擊呢?此時,張雅萌帶領法制科的同志結合法律規定和洛陽市當時的交通秩序狀況及全市人民的交通需求,從全市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大局考慮,敢於負責、敢於擔當,及時研究制定了“從嚴整治機動三輪車執法程序規定”,並報支隊領導同意後印發全支隊,旗幟鮮明地支持了民警的執法,使接下來發生的集堆鬧事、潑油自焚、咬民警等抗拒執法的行為都得到了及時有效地打擊處理,少數殘疾人無證駕駛無號牌機動車在市區違規拉人的現象也基本絕跡。

十幾年前,由於當時的農用運輸車是新興的一種機動車,當時的法規並沒有對此種車的歸屬問題規定得十分清楚,全國有一些省、市的農機管理部門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把此種車的核發牌證、駕駛證、檢驗和事故處理的執法權劃歸其所有,人為割裂了道路交通管理的統一性。洛陽市當時也遇到了此類問題,而且由於農機部門享受有國家政策的農機補貼,對車主有一定的吸引力,地方財政也有一定的好處,所以當時把農用運輸車劃歸農機部門管理的呼聲很高,洛陽市當時的地方立法程序也已進程過半。在省人大向洛陽市公安局徵求意見進行座談討論時,面對省、市人大領導和部分人大常委會委員,面對市政府領導和市農機局等部門的領導,張雅萌充分運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和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深刻理解,有理有據的說明了道路交通管理統一性的重要意義及“政出多門”的弊端,一個多小時的發言有依據、有分析、有事實、有對比,終於說服了在場的大部分省、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最終在省人大研究審議時,沒有通過該部地方法規。事後,市人大一位領導開玩笑地對張雅萌說:“你小子膽子不小呀,不怕領導給你穿小鞋”?張雅萌笑而答道:“領導們也都是想把工作做好、把交通管好的,我說的又都是實情,既沒有私心又沒有部門利益,全是為了咱洛陽的交通能管得更好,我怕啥”。這位領導開心地說:“中,你小子真中”。


六、愛民為民,一心為公無私心。

交通民警的全部工作都是圍繞著為民服務、為民方便、為民安全、為民暢通的,一切都是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但由於少數民警的認識不到位、工作不認真、工作方法不科學等原因,時常出現一些不被群眾理解,甚至損害群眾利益的事,如何避免慢待冷漠群眾、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出現,使愛民為民落到實處呢?

張雅萌在支隊法制科作了一些近乎“不講理”的規定,比如:“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與來諮詢、申訴、複議的群眾吵架”,“只要是群眾沒聽明白就是我們沒有說明白”,“把一個帶著滿肚子委屈、滿臉憤怒進門的告狀者勸說得滿意而歸是我們每一個法制民警的基本功”,“面對提出申訴複議的群眾,我們必須一改過去的‘無理推定’、‘無解推定’為‘有理推定’、‘有解推定’”。由於長期堅持了這一系列的愛民為民制度,使得法制科雖然每月接待群眾300餘人次,辦理各種訴求近200餘件,二十五年來接待的群眾和辦理的訴求分別超過八萬人次和六萬餘件,但沒有出現過一起向上級機關或新聞媒體反映其不作為、冷漠推諉的。

近幾年來,隨著電子監控設備的增多,被“電子眼”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很多,全市範圍內每天都會有數以千計甚至更多的交通違法被抓拍和記錄,這中間難免會出現錯拍、錯錄的情形,全國每個城市的交警也都有專門的人員來為群眾處理這些問題,省交警總隊也會不時地接到群眾有關這方面的投訴,一般都是投訴自己的車被誤拍誤錄了,但自己提出申訴好幾天了,仍然沒有被及時糾正,導致自己仍然審不了車。可是,總隊的業務部門發現,來自洛陽這方面的投訴明顯少於其他地市,於是就派人到洛陽進行了調研,發現負責此項“行政救濟”工作的法制科,有一套很管用的糾錯機制,有一個很接地氣的思維邏輯。一旦群眾在洛陽交警的任何一個窗口對自己車被“電子眼”抓拍提出質疑,每個窗口都必須無條件受理並查實,一旦查實投訴有理,必須當即向支隊法制科報告,法制科在兩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車主若有特殊要求的,受理申訴的大隊可以電話報告法制科,法制科在網上核對後直接刪除。這個很有效很管用的工作機制,一開始也是有阻力的,內部一些同志認為,這樣的處理容易被少數人鑽了空子逃避處罰,也容易造成放縱違法。對此,張雅萌講了他的想法,“我們不能因為申訴者有百分之一的作偽可能,就去懷疑所有群眾投訴的真實性,進而影響我們的隊伍形象和警民關係”,“對提出申訴者我們必須堅持有理推定、有解推定,決不能認為凡是對我們提出質疑和意見的都是‘刁民’”。省總隊及時在洛陽交警支隊召開了此項工作的現場會,讓張雅萌做了經驗介紹。此後,省交警總隊對這項工作制定了新的規定,全省交警這方面的投訴也大幅度下降。


七、勇於創新,爭先創優不止步。

二零一四年,全國交警推廣使用執法記錄儀,要求民警在執勤執法時必須全員、全程、全時佩帶使用。在此項工作剛剛開展時,各地交警落實得良莠不齊,一些地方和交警有牴觸、有顧慮、有困惑,執法記錄儀使用得不規範、效果不理想。作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法制科在張雅萌的帶領下創新思維,制定並強力推行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辦法。用講評佩帶和使用時長來解決“帶”的問題;用每個法律文書都必須對應有視頻來落實執法有據問題;用每週評選優秀視頻來約束規範文明用語問題;用強化懲罰措施來保障規範攝錄問題。

五年多來,張雅萌帶領法制科一班人先後制定了執法記錄儀管理與使用規章制度11個,獎勵、處罰960餘人次,發各種講評通報106份,發現和糾正執法不規範問題3300餘個。使得整個洛陽市交警系統的每個民警、輔警的執法記錄儀佩帶使用率達到95%,執法文書與視頻的匹配率達到87%,群眾的投訴率下降了40%,民警輔警的在位管事率上升了22%。支隊也因此被省政府授予服務型行政執法示範單位,省政府法制辦還組織全省46個省直廳局現場參觀學習了洛陽市交警支隊執法記錄儀的使用與管理工作。2016年,時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的許甘露同志在視察洛陽市交警支隊執法記錄儀管理與使用工作時給予了表揚和鼓勵,並要求全省交警系統要向洛陽交警學習,用創新的思維、創新的辦法去取得更好更優的工作成效。

隨著科技強警的步伐不斷加快,2017年,洛陽交警支隊酒駕違法查處管理系統和交通安全違法有獎舉報系統也應運而生,張雅萌再挑重擔,一方面考察學習相關業務,另一方面開拓創新,結合洛陽交通管理的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又是兩年的埋頭苦幹、克難攻堅,終於建成並投用了一套全省先進的酒駕違法查處管理系統。通過酒駕違法查處管理系統的深入運用,不僅加強了洛陽交警對涉酒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也強化了執法監督,有效排除了民警辦理人情案和其他人為干擾的可能性。該系統運用以來,共查處酒駕案件7500餘件,同比上升了百分之四十二。交通安全違法有獎舉報工作也是法制科在支隊統一部署下又創出的一個“品牌”。2017年時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的許甘露同志先後兩次對洛陽交警交通安全違法有獎舉報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成績,洛陽的此項工作再次成為全省學習的典範,進而在全省全面展開。

滴水石穿、鐵杵磨針,說的都是持之以恆地堅持做一件事,必然會取得成功的道理,張雅萌同志用二十五年持續不斷地堅守法制工作的行動很好地詮釋了這個道理。二十五年來,他不忘初心,矢志不移,始終如一地用心工作,勤奮工作,雖沒有做出驚天動地的大事,但他堅持做好每件平凡的小事,是辛勞耕耘的“老黃牛”,是交警隊伍的驕傲,是法制戰線上的驕傲!


法制戰線上的“老黃牛”--記洛陽市交警支隊法制科張雅萌的先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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