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法院一名法官堅守十八年的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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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網訊(趙要偉 通訊員 趙宏偉)“謝謝法官,是您挽救了我!.......”十八年了,李明亮(化名)每年都要在“五一”前夕給我打電話或者發信息彙報工作,作為一名人民法官,我感到無比的自豪和驕傲!

十八年前,我辦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當時在少年審判庭工作的我和主管刑事審判的老院長一起到看守所向少年犯李明亮送達起訴書。老院長看我履行完有關辦案程序後,同李明亮拉起了家常,詢問了他案發前的學習、生活狀況及作案的原因及過程:27年前,李明亮出生在豫西山區一個偏僻的農家小院。17歲那年,初中還未畢業就輟學在家,和朋友一起放牛、割草,間或打打撲克,贏個三塊、五塊的,買盒香菸抽或買包方便麵充飢,如果一時手頭無錢,便到代銷點賒賬。而這一切父母竟無察覺。為了還賬,百無聊賴之際,在一天傍晚,李明亮和幾個朋友到鄰村入室盜取了2000多元錢和一些物品。當晚,李明亮和朋友一起被抓進看守所。走出看守所,老院長對我說:“辦理這個案件,你要做到懲罰、挽救和幫教三者的有機統一,重點在挽救和幫教!只有這樣,才能無愧於天平!”當時,我一笑了之,不以為然。

庭審那天,老院長讓我打破常規,不要給李明亮戴手銬。庭審時李明亮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庭審結束,老院長站起來對李明亮說:“李明亮,小小年紀,犯了罪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罪不思悔改啊!”李明亮聲音嗚咽著說:“我一個少年犯,在法庭這樣受到尊重,今後一定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此案經評議,判處李明亮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判決書印發後,我向老院長彙報我在少年審判庭辦理的第一個案件已經順利辦結。“你這個案件遠遠沒有辦結,你忘了我對你說的這個案件的重點在於挽救和幫教,”老院長見我猶豫,語重心長地說:“作為一名法官,這個案件可以說辦結了,我不能批評你,但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挽救李明亮的工作才剛剛開始,你要好好動動腦筋啊!”

按照老院長的指點,我加班加點放棄休息天,還從團縣委、縣教育局、村民委員會、當地公安派出所分別請來兩位同志和其父母一起結成幫教小組,共同為李明亮建立了一套跟蹤幫教檔案進行幫教、考察登記,及時掌握轉化情況,使李明亮得到家庭和社會的關懷。

按照幫教小組的幫教要點,我牽頭安排李明亮到其住所地的一所中學繼續讀書,學校畢業後,又幫李明亮聯繫到一家企業上班,由於踏實苦幹,還受到表彰獎勵。可惜時間不長,這家企業倒閉了,我和李明亮又進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談,鼓勵李明亮自謀職業,李明亮又成了一名個體工商戶。

“謝謝法官,是您挽救了我!.......”這句簡單的話語詮釋少審工作懲罰教育與挽救的意義!同時,使我理解了平凡的工作之所以偉大,在於賦予了工作濃濃真情;短暫的生命之所以不朽,在於演繹了生命永恆真諦!

這次面對李明亮發來的信息,有著二十多年法官職業生涯的我再次感到法官肩上的重任:對於少年犯,不僅僅是懲罰,更重要的是教育、感化和挽救!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挽救少年犯十八年初心不改,牢記使命幫教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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