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頭:救援車司機醉駕被抓 竟辯稱吃了“荔枝”

樟木头:救援车司机醉驾被抓 竟辩称吃了“荔枝”

方某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樟木頭交警大隊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偵查。(通訊員 魏洪東 攝)

開救援車的司機,原本是開車去救援別的車輛,可自己卻在喝酒後開車前往,結果途中被樟木頭執勤的交警逮個正著。而被查到時,該司機還辯稱自己是吃了“荔枝”,結果血檢揭穿了其謊言,他只得認栽。

4月26日晚,樟木頭交警大隊聯合公安、交通等部門開展交通整治夜查行動,在轄區設置多個執勤點,嚴查交通違法行為。21時左右,東深公路寶山路口執勤點民警在檢查車輛時,發現一輛車頭噴有“救援”二字的拖車司機有飲酒嫌疑。於是要求司機進行酒精檢測,經當場呼氣測試,司機方某的酒精含量100mg/100ml,達到了醉駕標準。

當民警問司機方某是否有飲酒時,方某稱沒有飲酒,只是吃了一點荔枝。鑑於此,民警告知方某,必須以血液化驗的結果為準,並當即將其帶到醫院抽血化驗。方某的血樣經送司法鑑定機構檢驗,結果為100.85 mg/100ml,屬醉酒駕駛行為。血檢證據,揭穿了其“吃荔枝”致酒駕的謊言。

經訊問,方某承認,他是塘廈某公司的拖車司機,主要負責客戶車輛的拖拽救援工作。當晚,他和朋友們在塘廈吃飯,其間喝了幾瓶啤酒。吃完飯不久,就收到信息,要他到樟木頭拖一客戶的車輛。作為拖車司機,他知道喝了酒不能開車,但還是心懷僥倖,穿上反光背心就駕車前往樟木頭。結果,在離拖車位置不遠處,被交警查獲。

方某對醉駕被抓懊悔不已,面對交警幾度失聲,可此時已悔之晚矣。因醉駕駕駛機動車上路,方某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樟木頭交警大隊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申領。(通訊員 魏洪東 鄧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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