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網!男子用身體從緬甸運60粒海洛因到廣西, 曾被關在賓館練習吞蘋果條

落網!男子用身體從緬甸運60粒海洛因到廣西, 曾被關在賓館練習吞蘋果條

 80後男子王某受人指使從緬甸通過吞服的方式攜帶60粒毒品海洛因入境,途經雲南景洪、昆明,後又從文山打滴滴來到柳州,並相繼在柳州市區一家酒店和一民房內排出毒品。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他還是被公安機關抓了。

4月24日上午,魚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王某被指控犯運輸毒品罪出庭受審。庭上,他辯稱自己是被脅迫運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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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男子用身體運輸60粒海洛因被查

事情還得從去年11月27日說起。當日,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獲悉一遼寧籍男子乘坐滴滴車從雲南省文山市將大量毒品海洛因運輸到柳州。隨後,公安民警迅速展開布控,並於當日16時許在魚峰區某小區門口將被告人王某抓獲歸案。

不久,民警從王某在上述小區的住處內的一個垃圾桶裡查獲56粒海洛因,這些海洛因累計淨重327.44克,全是從王某體內排出來的。事後,民警又將王某帶去醫院,從他體內排出4粒海洛因,每粒的淨重在5.54克至6.37克之間。經統計,王某運輸海洛因的總量為60粒,總淨重350.8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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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今年30歲的王某是一名個體經營者,來自遼寧省。去年11月28日,他因涉嫌犯運輸毒品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輕信賺錢網帖

被對方偷渡送到緬甸?

據王某歸案後交代,他原本在東北經營一家網絡公司,後來做生意賠了錢,於是便在網上搜索看是否有什麼“來錢”的路子。去年11月初,他在網上搜到一個寫有“運東西一個月賺3萬到5萬”的帖子,很感興趣,便在該網帖下方留了自己的聯繫方式。不久,便有人主動聯繫他,並推薦他加了另外一箇中介的微信。

王某說,中介在微信上告訴他幫運些東西,一個月能賺3萬元到5萬元,但並未說讓他運什麼東西。該中介推薦他去昆明,還讓他報銷來回路費,這讓他覺得對方比較可信。接著,他便坐火車去了昆明。到昆明後,對方找了一輛旅遊團用的那種商務車來接他,將他送到一個火車站,然後又換了一輛小巴,就這樣不停地換車,將他偷渡送到了緬甸。

被關在賓館

練習吞蘋果條後被迫運毒?


“過了邊境我就知道自己被騙了!” 王某表示,到緬甸後,他被帶到一個不知名的賓館,並在這裡見到了在微信上跟他聯繫的人,此人的外號叫“胖子”。後來,對方搜了他的身,並將他關到一個房間裡。當天,“胖子”還讓他練習吞被削成條狀的蘋果,並威脅他如果不練習,別說賺錢,就連回國都別想。當時,他見對方手裡有槍,不敢反抗,就吞了四五條蘋果條。就這樣,他大概被關了8天,期間練習了兩次吞蘋果。此外,對方還讓他每天跟親戚朋友發微信報平安,並關掉他的手機定位。

王某認為,自己之所以被關這麼久,是對方在讓他排號,因為他看到大概有11個盒飯,並據此猜測被騙來的應該不止他一個人。後來,“胖子”等人強迫他吞了60粒包裝好的毒品,並在其吞到一半時,讓他拿著另一半毒品錄視頻,讓他在視頻中說是其自願將毒品海洛因帶回國內的。此外,對方還利誘他,說要給他1萬元,並威脅稱如果不將這些毒品安全帶到他們指定的地方,他們就將上述視頻交給國內的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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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王某說,當他吞下毒品後,對方就把原來跟他聯繫的微信刪除了,另外加了一個微信,並派車將他送到雲南省景洪市。之後,對方又通過微信給他安排路線,讓他先後去了昆明和文山。在文山住一晚後,他又打了一輛滴滴車按對方的要求到柳州。路上的車費和住宿費都是對方轉給他的,總共有3000多元。不過,對方並未跟他說在柳州的交易對象,稱要等他將毒品全部排出來後再告訴他。到柳州後,他感覺肚子不舒服,就在某酒店開了一個鐘點房,並在房間裡排出31粒毒品。後來,他覺得該酒店住宿有點貴,便換到某小區的房子裡去住,並繼續排了25粒毒品。其兩次排出毒品共56粒,均已被公安機關查獲。

在被問到為何回國後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時,王某稱,他一是因為害怕,二是存在僥倖心理。

被控運輸毒品罪

公訴機關建議量刑15年


庭上,公訴機關指控,去年11月25日,被告人王某以體內藏毒的方式為他人攜帶毒品,於同日21時許入住雲南省文山市某賓館。當月26日,他通過滴滴出行平臺打車從文山市打車到柳州市,並於同日14時許入住柳州市區某酒店,後又於當日17時許退房到魚峰區某小區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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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指控,王某當庭認罪,但辯稱他並非是出於對方承諾的1萬元去做運輸毒品的事,也沒有故意運輸毒品的意向,而是被迫做的。不過,他未能向法庭提交證據證明自己系被脅迫運毒。庭審最後,王某說,由於他一時糊塗,法律意識淡薄,才造成過錯,請求法院對其從輕判處。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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