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住建局原局長通過承包商收受賄賂被判8年

新華社貴陽4月28日電(記者汪軍)名為投資入股,實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貴州省鳳岡縣住建局原局長任傑收受道路工程承包商、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承包商賄賂,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50萬元。

鳳岡縣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任傑受賄一案。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任傑擔任鳳岡縣住建局局長期間,多次利用其職務便利收受、索取其行政管理對象的財物。2017年1月至6月,被告人任傑假借投資入股,通過其姐夫鄧某某收受某外環路建設施工工程承包人蔣某某30萬元。2018年2月,任傑收受蔣某某兩件共計價值14388元的茅臺酒。2018年7月,任傑收受蔣某某價值12114元的4條大重九牌香菸和一件茅臺酒。

2018年,被告人任傑假借投資入股,通過其姐夫鄧某某收受鳳岡縣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縣城集中安置工程承包人鄭某某190萬元。2018年7月被告人任傑以幫助鄭某某辦事為名向鄭某某索取5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任傑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2萬多元,向他人索取人民幣50萬元,其行為已觸犯相關法律規定,構成受賄罪。經審理判決,被告人任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50萬元;對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77萬元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任傑違法所得195萬多元,上繳國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