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麼看待上海仁濟醫院趙曉菁主任疑似維持秩序的事情的?

寶寶區


中國醫師協會這份聲明裡尊醫重衛這幾個字放在古代跟皇親國戚不可上刑差不多一個意思寫的不咋地。醫生其實是替醫院背的鍋。患者鬧事後第一時間竟然是醫生上陣就有問題,警察來了之後以為跟日常醫鬧一樣警察為了維護看醫秩序一定站在醫院一邊麻痺大意有錯,警察口頭傳喚竟然整個醫院沒人即時通知院長,與警察溝通,沒找代辦醫生錯上加錯。整個醫院應對零分。

警察來不是為了醫鬧是為了動手傷人調查來的,醫生這邊自覺身正不怕影子歪沒錯,但前提是你得有光源,不然你的身後將是一片黑暗,光源本身就是中立的,不會多給你一分也不會少給你一分,所以當它照到你的時候,請儘量利用它而不是拿鏡子反射它,你沒有強大到可以無視它自證黑白。傳喚是給你自證的機會請不要自己放棄。

有人說這是警察缺乏學歷遇到醫生自卑造成的自大,你又怎知不會是醫生仗著自己知識分子輕視警察以看病為由裹挾情勢無視公權。其實醫警怎麼對立警察執法應該全程開著錄像器材一目瞭然,如果還有醫院影像佐證更好,但就算警察態度上有問題,最多事後也是執法過程存在瑕疵,屬個人問題,你行政複議上合理性再議但肯定符合法定程序,能逼警察出手拷的也真不多見不會無的放矢。所以大家還是要普法,很多事不是你覺得你對就可以了,不然要法院警察干嘛。


瘋言峰語


應該說醫患關係的緊張,無形削弱了趙醫生在社會輿論中的地位形象,因此儘管事發的趙曉菁主任是全國胸外科界名聲顯赫的“大咖”,但在該突發事件中似乎也並沒有換回多少網民的支持同情。而其拒不配合警方傳喚,甚至與警察發生肢體衝突,最終被當眾強行銬走,無疑讓其顏面大失,令人大跌眼鏡。

其實,由一起小小的口舌之爭,升級成國人關注的醫患衝突,責任並不能完全怪罪在這位知名醫生的身上,而脾氣執拗,干擾醫院就診秩序的患者陳某老公韓某也應負不可推脫的責任。

經警方初步調查,陳某此前在趙曉菁處已預約複診,在4月24日上午來到仁濟醫院掛號就診,中午12時50分許趙曉菁為其就診。由於需要調取此前拍攝的CT片,雙方約定於15時30分再次前來就診。
15時20分許,韓某進入診室尋找醫生,被告知許等候就診。約10分鐘後,韓某再次要求醫生為妻子陳某診治,被告知需要繼續等待。韓某堅持不肯離開,與趙曉菁發生言語爭執。趙曉菁欲把韓某推出診室,雙方繼而發生肢體衝突。

由此看來患者陳某確實已經掛號,不屬於網傳的無故插隊。只是因為中途取片出去,由別的掛號病人依次按順序正常插入,不過在雙方約定的15點30分,她與老公韓某取片回頭再來複診時,碰巧別的患者還未看完,趙醫生讓他們先出去等侯(要知道這是人家醫院通行多年的規矩,要換了其他患者,應該都能正常理解接受)。

可能因為患者老公韓某已經年過六旬,相對比較固執,執意不肯離開,以至於引發言語衝突。趙醫生起身欲把韓某推出診室,在他和護士口頭勸阻和嚴厲警告的情況下,家屬依然不依不饒往診室裡闖,等於干擾了正常的醫療秩序。當醫務人員把韓某強行推出了診室外,韓某又走進來躺到診室地上……

不難看出,患者家屬韓某確實是這起事件發生、升級的導火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然,他的受傷原因還需進一步調查確認,劃分清楚責任)。

衝動之下,當時趙醫生的做法也有不妥之處。作為一名醫生,他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及時向醫院保衛部門反映或報警,通過他人將涉嫌干擾醫院正常門診秩序的患者家屬韓某帶離現場,防止衝突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而不能以醫生的身份與患者發生直接肢體衝突。

尤其是當執法的警察接警趕來維持秩序時,趙醫生應該放下身段,調整好心態,積極配合警方,努力將該起事件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主動維護醫院和“醫者仁心”的良好形象,而不應該自恃身份和名望,拒不配合甚至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影響。

所以,我們不能排除趙醫生有維持醫院門診秩序的初衷,然而衝動和不理智讓他處置失當,做出了與名醫身份、專家涵養不符的糗事,這不免叫人遺憾和失望。


霍小姐的八卦爐


上海仁濟醫院發生這個事情,警察來了,要傳喚趙醫生。事情搞大了。警察牛逼。

如果,是上海的第二軍醫大學的附屬醫院。

長海醫院,長征醫院,東方肝膽外科院醫院。

病人無理取鬧,撞牆,報警。警察來會怎麼辦?

他會傳喚趙醫生到派出所?

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醫院的一個科主任,小一點的科,科主任是副師級,大一點的科,科主任是正師級,王牌科室科主任,是少將,副軍級,正軍級都有。

就長海醫院內副軍級教授有近十個。燒傷科主任,影像科主任,骨科有二個離休了還在看門診,普外科主任。血管外科主任。心胸外科主任。中醫科老主任,器官移植科老主任,泌尿外科原主任是院長,現任校長。消化科主任。一幫全是將軍級。

我想問?一個警察,你能把一個師級,軍級,軍官怎麼樣?

校長是少將。

病人看病聽話的很。就沒聽過醫鬧。第二軍醫大學有一個警衛連。你搞事,馬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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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專家門診半天定額是40人,絕大多數專家需推遲下班1~2個小時才能看完門診。趙醫生肯為病人加門診號是無償增加工作量,是品質高尚的表現。有關係的拿到一個專家門診號的代價是600元以上。預約時間不是就診時間,是醫生減少患者和家屬無效等待時間的善舉。這種病人不懂感恩,反將別人善心當必須服務,以耍賴來逼迫他人為自己服務,是卑鄙的人。警察有權暴力執法,但是警察執法的目的是懲惡揚善,這種警察忘記工作目的,耀武揚威的暴力行為是屬於濫用職權,必須停職處理。


孫文鐸2


這個事,有這麼幾點,不一定對,供酌:

1.警方通報認定沒有插隊,則引發糾紛,醫患雙方均有責任。

2.發生了毆打抓扯,且致患者被打骨折,並報警。

3.警方現場傳喚趙醫,延遲,最終拷走。

4.從傷情看,貌似已構成輕傷以上,則趙醫極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附帶民事賠償),依律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司法鑑定構成重傷,趙醫估計腸子都會悔青了。

5.如患者對發生糾紛的責任成立,則其舊病未治又添新傷,還應承擔行政治安處罰責任,被罰款或被行政拘留。

6.趙醫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醫院應連帶賠償。

7.抓扯中如有損壞醫院設備設施的,由兩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8.說到底,此事屬個案,一般情況下患者不敢得罪醫生,具體怎麼就打起來了,只有等警方權威認定了。

9.此事應了那句話:這年頭,有話好好說,別打架,打贏了,違法、犯罪、賠錢一條龍;打輸了,受傷、受罪、進醫院,也是個賠錢的項目。

10.同意的,思想裡握手。


燕南飛224684374


就事論事,單從此件事上看,這個患者跟家屬社會背景不一般?能在上海醫院專家號上插隊,(普通百姓和一般公職人員是不行的)又在看病時不把專家醫生放在眼裡!還和醫生大打出手!!!而出事後,當地警方的過度反應,更加令人懷疑?這一切都說明這背後水很深。值得大家去探討。

上海是國際大都巿,法制與文化中心。大醫院大夫接診,原則上是按掛號點名看病。複診也得有導診安排才可以看病。這個女患者不聽導診安排,不按醫生安排,插隊就診,竟在醫院和醫生撕扯,滋擾生事,其社會背景絕對不一般。建議有關部門深查一下。

本觀點純屬個人猜測,不做法庭證據,特此聲明。如有不對?勿噴。


郎中62


據業內人士介紹,本次執法的塘橋派出所是整個浦東新區素質較差的,業務不精是上海公安系統大家心照不宣的。確實浦東新區公安的素質和浦西的沒法比,交警四大隊的交警只知道貼罰單搞創收,我家門口餐飲店比較多平時晚上到了飯點,機動車道兩邊停滿車,警察重來不來,每年只來一次,就是年底聖誕前後,所有車輛都貼一張,飯店老闆一般全額報銷,算是配合交警。另外在桂橋路金豫路口常年停幾輛收垃圾的卡車,重來不貼罰單,不過,你如果是小汽車的話就會貼,知道為什麼嗎,還是心照不宣。


wings66259573253


這個事情從頭到尾已經看清楚了,警察絕對有問題!明顯就是那個外地患者胡鬧,醫生為了維護次序。難道一定要犧牲其他病人的利益才正常?!才要滿足這種硬盤患者嗎?!所以我覺得要處理這兩個患者,嚴肅處理!同時要處理當事的警察,必須剝皮!還有他們領導降職,撤職!!!!不然的話今後誰還敢給你們看病啊?誰還敢當醫生啊?已經tmd弄得一塌糊塗了,還在這樣


shengkay


已經進入就診室的排隊病人肯定優先於前來再診斷的病人,哪怕你已約好時間!強行要優先看病就是插隊!

醫生的工作不像警察,可以弄個臨時工頂頂,尤其預約就診的病人都是衝主任醫生來的,這沒的頂替!

人民警察更應把等待看病的病人的安危放首位!

做個筆錄而已,搞得比主任醫生的技術活還牛逼,等一二個小時就來不及了嗎?

趙醫生提請看完病人後去做筆錄,合情合理合法。

醫生沒服從警察命令就下令拷走,是維護法律的尊嚴還是維護面子?


朱剛189我本善良


有好多說醫生抗法,法律面點人人平等醫生也該如此。。反正有說這個不該那個不對的。我來說句公道話。。。如果這個醫生不是看診是主刀醫生現在在開個開顱手術。。。警察來了是不是要按照你們說的放下手術刀跟警察走就是。醫院也會安排別的主刀醫生去救病人?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但也不外呼人情。這個醫生一天要看多多少少病人。有多多少少病人還看不到排不上?上海的醫療資源超負荷多少你們有了解過沒?整天只會站在自己是上帝的角度看事看人。在我看來這個醫生一點錯都沒。警察按照法理也沒錯,但是在這個場合欠妥。那對渣渣老夫妻儘早滾回老家。別在這浪費大家資源。最後我還要說句。。。華夏5000年從來沒一天是人人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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