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口強行開車頂撞兩名值日學生,河南鄧州一車主被拘5日,你有什麼看法?

南柯


校門口強行開車頂撞兩名值日學生,河南鄧州一車主被拘5日,你有什麼看法?

角度不同,看法不同!

這個問題不用看,都知道多數人都會站在學生安全的角度去看,去談論,去指責車主。但有沒有想過從車主的角度去考慮一下呢,就如同針對996工作制,馬雲等僱主一方和廣大員工角度不同,身份不同,看法也截然不同的。



個人生活實際案例。

就拿我所住的小區來說吧,我所住的小區是個學區房。一出小區地庫,旁邊就是學校,每天從小區地下車庫開車出去,都會路過學校門口。(小區地下車位16萬一個。)為了早上學生上學安全,地庫的起杆時間是7:20,落杆時間是7:50。在此期間,小區業主車輛是無法從小區地下車庫開到主路上的。有的業主上班地和家有幾十裡地遠,不開車不行,開車哇,又有如上煩惱。



說到這有人要說了,為啥不把車停到小區外,一來停在小區外佔用人行道等本身不合適,也不安全,二是交警早上七點就開始貼罰單,一個罰單200,每天被貼,一個月的工資還不夠罰單錢。

想讓物業、開發商修個天橋,這樣車主和學生都好,但物業、開發商都不願出這個錢。

站在車主角度的一些猜測。

回到題目,車主著急開車會不會有什麼急事,比如說,車上是不是有發高燒的孩子,快要生產的孕婦,或者其他非常緊急的事情。

還有比如車主本身是要送孩子上學,一直讓行人,自己孩子上學會不會遲到,會不會被老師批評?



保障各方基本需求,最求利益最大化。

車主的做法誠然有錯,但學校周邊的交通設施是否完備?相關的管理者是否考慮到了所有人的利益?該如何保障各方利益都不受損害,我想這也值得大家思考。

學生的人身安全不管什麼時候都是第一位,但想問題、看事情,還是應從多方面考慮,而不是一味的只站在自己的角度。

考慮多方的共同利益,使彼此的利益都能夠得到保障,在保證各方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曉曉筆記


個人觀點,司機頂著學生過固然不對,但是拋開這一點有沒有反思過一些現在的怪象,各個中小學門口,一到上放學時間,各種交通亂象,送學生的家長把車停在兩邊,佔據了很大一部分道路,造成了正常通過性車輛很難順暢通行,再加上門口學生要過斑馬線,經常過個學校門口要走個十幾二十分鐘,是個開車的都會窩火。我家附近有一所寄宿制學校,一到週五週日,接送學生的家長直接把車停路中間,雙向6車道的路直接整成一邊一條車道,更有家長直接把路口給你堵上,但是這個學校的公公交通很方便,校門口就是地鐵,公交站也就在校門口。

學校門口由於上放學的特殊性,可以採取一些臨時性的交通調整措施,但是措施得合理,我家旁邊的小學門口個人就覺得管理部門的措施就很科學合理,在上放學的時候,學校門口的斑馬線紅綠燈正常工作,學生按照紅綠燈正常通行即可,也不會和車輛發生衝突,非上放學期間,學校門口紅綠燈為閃黃。由於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比較好,加上這個是公立小學,學生都是轄區的,離學校都不遠,基本上也沒有接送的家長,門口也不會造成擁堵。

這個就是一個循環,學校門口交通秩序不好,就會出一些交通意外,造成家長不放心接送自己的娃娃,就會進一步惡化學校周圍的交通秩序。

所以看到這個新聞,我覺得更多的是該問責學校所在轄區的交通管理部門和社區。而不是司機頂學生處罰了司機就了事。要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的根源,而不是處罰矛盾結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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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一下事件經過:

4月23日上午11時許,河南鄧州一所小學正值放學時間。與許多小學校一樣,學校派值日師生將校門口旁邊的道路暫時封閉,供學生行走。這種做法主要是為了保證學生安全,但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道路擁堵。但是事關婦女、兒童和老人的事情,即便是天王老子也得讓,誰也概莫能外。



視頻中,一黑色轎車要強行通過,兩個小學生在車前推著,被頂著後退了好幾步,好在車主沒有腳下使勁,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這件事情傳到網上後引發熱議,轎車車主成了口誅筆伐的對象。同時,他因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拘留5日。

這件事情有幾點值得思考:

首先,上下學期間校門口的安全隱患不容小覷

我們的小學都有20年以上的歷史,當時建校的時候遠離繁華市區、車流量也比較小。現在都變得繁華了,車流量大了,道路也顯得窄了,校門口擁堵是必然的。學生上下學時間,往往也是上下班的高峰時間,再加上接送孩子的家長,校門口成了最擁堵的地方。


這個時候,不管是上學的,還是上班的,都是不想遲到的,畢竟遲到的果子不好吃。這樣很容易引發事故的,也容易引發路怒的。

第二,小學生的行為讓人擔心

視頻中小學生被車頂著後退了幾步不退卻的行為值得誇讚但不值得提倡。如果路怒的車主不計後果,兩孩子的安全就是問題。這就需要學校管理上應該引起重視。要麼不用學生,要麼就得培訓上崗,而且必須有老師在旁邊。從視頻中並沒有看到老師的身影,或許老師只顧著拍視頻了吧。

如果孩子出了事,校領導就吃不了兜著走。

安全無小事,尤其校門口堵路的行為其實也並不合規。學校不是交警,無權指揮交通。因為是孩子們的事情,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如果出了事,麻煩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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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4月23日11時許,鄧州市城區某小學放學時間,胡某駕駛轎車欲進入學校,不顧值日生阻攔,開車頂著兩名值日生強行通過。胡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擾亂了學校周邊場所秩序,情節嚴重,被警方處以行政扣留5日的治安處罰。



揭露問題:

1、中小學校應遠離鬧市區和交通樞紐區。在市政規劃中,應充分考慮合理佈局,尤其是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應該儘量避開鬧市區和交通樞紐區,原來建在鬧市區和交通樞紐區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該儘快有計劃地搬遷重建。

2、強化交通行車安全教育。在私家車氾濫成災的時代,加強交通行車安全教育顯得尤為緊迫和重要;對於那些屢教不改,或者有惡劣行徑的機動車駕駛人員,應加大加重懲戒力度,切實保護行人和中小學生及幼童的人身安全。



深度思考:

首先、加強校園安全教育。校園安全教育不能停留在宣傳上,要切實告訴學生,無論什麼情況下,無論正在做什麼事,生命安全永遠都是第一位的!看到進出校園的車輛,要主動積極地去躲開,而不是等著車輛來躲你;尤其是不能想當然地認為車輛不敢撞你,萬一遇到司機疏忽、或者酒駕、或者衝動了呢?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切實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教育,是校園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


其次、規範校園車輛進出管理。車輛禮讓學生應該作為第一條校規校紀,無論是校內員工,還是校外辦事人員,無一例外地必須嚴格遵守這一規定;車輛慢行應該是第二條規矩,進入校園內車輛,車速一律不得超過時速5公里,否則要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懈怠;第三條要求應該是進出校園車輛嚴格管制,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範圍內,行使、停放車輛,儘量避開學生上學、下課、放學等集中時段。


再者、實行教師領班值日製度。中小學生校園內、外值日時,必須有值班老師帶隊;並且強化責任心、負責制,把意外情況杜絕在防微杜漸中。尤其是中小學生在校門口值日時,必須有值班老師盯著,發現違規違章行使車輛,及時制止,並預先提醒學生做好避讓。中小學生安保管理工作,既需要制度保障,又需要責任心強,更需要學生積極主動配合,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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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口開車頂撞學生,屢見不鮮,看來是懲罰力度不夠。

2018年9月山東菏澤一位女司機駕駛一輛白色轎車,公然頂撞學生,硬是從學生中開過。後被舉報,罰款50元,記三分。

2019年4月23日,河南鄧州一司機駕駛黑色轎車,在學生放學期間,不顧值日學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後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

想要杜絕此類事件,一是上下學期間在學校門口設卡,禁止車輛通行。我居住區附近的小學就是這麼做的,還專門配有保安。

二是加大懲處力度,扣分罰錢對那些能做出此種事情的人來說沒有任何作用,至少應該行政拘留,完全有必要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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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一段黑色轎車頂著幾名小學生強行前行的視頻,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經調查,4月23是中午11時許,正值鄧州市城區一小學放學時間,胡某駕駛轎車通過學校路段時,不顧值日學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鄧州市公安局對胡某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


胡某的行為情節嚴重,擾亂了校園周邊公共場所秩序,建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名義對胡某進行處罰,嚴重的情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太輕。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來看,在有學校的路段,司機要注意觀察標誌標線,遵規行駛,在途經時一定要減速慢行,應該對胡某的駕駛證進行暫扣,重新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達到相關要求後才準開車上路。

胡某的這種行為是一種故意行為,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比飲酒駕駛機動車輛後果嚴重,對於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的處罰是:罰款1000到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有的駕駛人員素質低下,買了一輛波爾皮(破車),認為自己不得了,在馬路上橫衝直撞,不顧他人的生命安全,欺負弱勢群體,認為自己有保險,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會負責,但這是一種故意行為,出了事故保險公司不應當負責,同時應當追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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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11時許,鄧州市城區某小學放學時間,胡某駕駛轎車欲進入學校,不顧值日生阻攔,開車頂著兩名值日生強行通過。胡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擾亂了學校周邊場所秩序,情節嚴重,被警方處以行政扣留5日的治安處罰。

此事暴露出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城區學校周邊環境問題。因為歷史的原因,很多城區中小學校建設在鬧市區。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這些學校學生數越來越多,生均校園面積減少,學校周邊環境也越來越複雜。每天上學放學,開車接送孩子的家長非常多,街道被擠得水洩不通。特別是校門口,人車不能分流,存在極大安全隱患。每年都會發生有教師或家長開車碾傷學生事故。

要解決此問題,必須另行擇址建設更多中小學校。校園面積、校園周邊環境必須達標。校門口要設置隔離帶(用圓石墩隔離車輛),實行人車分流。接送孩子的家長只能在隔離帶外面等候,不得進入校園。

二是部分家長對校園沒有必要的敬畏之心。學校是傳承文明的場所,是神聖之地。但在有些家長眼中,卻是他們可以張牙舞抓的地方。我這樣說,不是偏激。請設想一下,如果不是在學校門口,而是在政法機關門口,阻攔的不是學生,而是幹警,這名女司機敢不敢開車頂著別人強行通過?肯定是不會的。

一葉知秋,見微知著。家長在學校弄橫耍潑,凡做教師的,多已習見。一言不合就舉報,找點由頭便索賠。街談巷議中,對教師對學校,皆極盡鄙薄諷刺之能事。為何?非學校一片汙濁,實乃軟弱可欺,所在者皆婦孺,人人得而欺之耳!

殊不知,公立學校和醫院,才真正是為人民服務之處。若不信,且看民辦學校、民營醫院遍地開花成為主流之時,有沒有切膚之痛!

三是司機路怒症問題。有心理學家做過這方面的分析。司機駕駛力量遠超人類體能的車輛時,會產生自身變得強大的錯覺,從而變得更暴躁易怒,比平時更難以容忍他人的侵犯。由此引車的競速、刮擦乃至故意相撞現象,時有發生。路怒症可以通過宣教改善,卻無法杜絕,也許在智能汽車或自動駕駛時代可以解決。

以上。


毫米


又見女司機放學高峰期頂著學生前行,劣行頻頻上演原因何在?出在處罰太輕,女司機太自私!

一提到女司機,大家都是槽點不斷,很多人都經常調侃女司機把油門當剎車的事情。這不,前有山東菏澤出現女司機校園門口拒讓路抵著孩子前進逼出一條路,後有河南鄧州女司機急著給自己娃送飯,不顧值日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

連續發生的兩次女司機頂著學生強行通過的事件,卻讓很多人相當憤怒。發生這樣的事件,我們只能說相關管1理部門負有一定的責任,給予轎車司機胡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太輕太輕!達不到對類似無德司機的警示效果!而事件主要原因源於事件中女司機自私自利,只考慮自己。

1放學時間擁堵重重,成為學校的特色

我們附近有一個高中,一個月放一次大假,每次放大假那真是人山人海。如果想在這個時候從門前過,真是的走路都擠不過不去。但即使這樣還有不少汽車往前開,真不知道這司機是怎麼想的。因此還發生過轎車壓到學生的腳,直到學生大聲呼叫,司機才發現的事件。而這種現象在人口眾多的大城市更加普遍。家長學生對此抱怨就沒有斷過,甚至有家長說學校為什麼不能專門規劃一個停車場,學校對此也是很無奈。

因此不少地方都地方都安排交警在學校放學後,幫忙管控交通,臨近學校也設置有紅綠燈。學校安排有相關的教師、學生值日維持學校周圍的秩序。之前河南信陽的李芳教師正是在維持學校周圍交通秩序時發生意外而犧牲的。和河南鄧州這次事件放在一起,我們會發現相關部門和學校沒有盡職,對此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特別是河南鄧州市這次事件,在發生女司機頂著學生往前進事件後,不見老師和交警及時出現處理問題,幸好沒有出現重大事故。

2眼裡只有自己的孩子,沒有將別人的孩子放到眼裡

母親在每個人心裡都是最溫暖的存在,母親總是惦念著孩子是否吃好、睡好、穿的是否暖。河南鄧州的這位母親惦記自己沒有吃飯孩子怕孩子餓到,可以理解,但是她有沒有想到自己是頂著別人家的孩子前行,一旦來個油門當剎車,那麼必然是兩個家庭的悲劇,為爭那一點時間值得嗎?

這位家長很顯然沒有考慮到,只考慮自己,明明面前都是人還往前面擠,其實她如果把車靠邊停,通行反而更快一些。而之前菏澤女司機作為教師的行為就更加不理智,明明前面一大堆學生,難道就不能等一下再走。造成這樣事件一再發生的根由就是兩個女司機本身的自私自利,雖然沒有發生嚴重的後果,但是不能因此抱僥倖心理。因為一旦發生問題就是大問題。

佩弦教育語:

對於河南鄧州市的女司機,交通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確定其是擾亂了學校周邊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對胡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但在我看來,這其實處罰過輕,因為學校周圍屬於人員密集區域,一旦造成問題絕對是重大安全事1故,所以應該予以嚴懲,以儆效尤。如果山東菏澤女司機不是僅僅被處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河南鄧州也不會發生類似的事件。


佩弦教育


河南這位車主的行為只能反映出這名司機的素質低下,而且法律意識淡薄。其明知車輛前方系學生放學道路,且有值日生進行提示和阻攔的情況下,依然開車進行頂撞,開闢道路的行為,不敢說有多十惡不赦,但是至少情節足夠惡劣,對其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真的不算重,也希望各位車主能夠引以為戒,切不可為自己方便,而不顧他人安危。

雖然車主解釋這是為了著急給孩子送飯,所以才開車頂撞孩子開闢道路,但是很明顯這種解釋過於蒼白,而且毫無道理而言,即便等個幾分鐘,自己的孩子能餓壞?不能總是用在何種看似弱智的理由來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開脫,作為成年人應當知曉駕駛車輛的安全守則,其在公共道路上駕車不避讓學生,而且駕駛車輛頂撞的行為既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也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所以對於胡某處以5日拘留真不過分。


麋鹿說法


學校門口在上學和放學期間,都是交通容易擁堵的階段,極容易出現交通事故,稍有交通安全常識的司機都會格外注意。但是看這位河南車主非但無視學生的安全,還竟然開車頂撞兩名值日學生,其行為不僅惡劣,還違反了法律,依我看被拘5日太少了,應該先吊銷其駕駛執照,再重判,方才能遏制這股特別惡劣的風氣。

現在有很多司機,我真不知道他們面對他人的人身安全時,是否考慮過自己如果非法駕駛會帶來什麼後果。在國內每年都有多起因違章駕駛而導致學生受傷而致命的案例發生,每一起案例都有著血的教訓,但是偏偏這種血的教訓就不能被一些司機警醒,真是非常可怕。

面對這種不顧學生安危的危險駕駛行為,我呼籲要加強立法,只有嚴厲打擊這種危險駕駛行為,才能有效遏制這股惡劣的駕駛行為,為廣大中小學生保駕護航。同時各學校也應該引起注意,絕不能讓學生在校門外值日,因為家長把學生送去學校上學,學校有責任保護好學生的人身安全。

河南這起車主開車頂撞值日學生的危險舉動,也給廣大家長提了醒,如果你孩子學校也安排學生在校外值日,我建議你要麼陪伴孩子去值日,做好對孩子的保護,要麼向校方提出異議,絕不能任由學校對學生的人身安全如此不負責。如果校方置之不理,你可以向上級教育部門投訴,以維護你孩子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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