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賊致其心臟病死亡被公訴,遭索賠81萬,家屬:警方不認他是賊

“家裡進了陌生人,我到底應該怎麼辦?”李鳳英說,自己有機會見到檢察官,她想問出這個問題。

2018年7月10日晚,李鳳英的丈夫陳正和小兒子陳宇在店裡裝卸雞蛋時,發現了藏身廁所的陌生男子黃林。懷疑黃林是小偷,陳正擒拿住他,並讓兒子報警。

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黃林脈搏微弱,醫護人員抵達後宣佈黃林死亡。據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死者符合胸腹部受到擠壓及心臟病導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

隨後,陳正被刑拘。在經歷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後,陳正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並在2019年2月28日,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陳正提起公訴。

抓賊致其心臟病死亡被公訴,遭索賠81萬,家屬:警方不認他是賊

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陳正提起公訴/受訪者供圖

事發後距今已有10個月。對於案件的最新進展,李鳳英表示“很意外”。

此前,陳正兩次取保受審在家, 妻子覺得沒什麼大問題。期間,丈夫曾告訴李鳳英,自己不後悔,說要是有下次,他還會抓的。

如今,李鳳英後悔死了,也“覺得特別冤枉”。事發當晚,小兒子沒有主動告知手機被偷一事,警方不認定對方是賊。“我們不能制服他,制服他就是我們的過錯”,這讓李鳳英很不服氣。

對家裡進了陌生人,到底怎麼辦。李鳳英仍是無解。

“到時候你說該不該抓小偷?要怎麼去抓?我該怎麼掌控這個力度?我也不是武林高手,人人都不是。”李鳳英補充道。

以下是每日人物與李鳳英的對話:

不存在防衛過當,“他偷了我兒子的手機,但警方不認他是賊”

每日人物:事發當天,你在現場嗎?

李鳳英:不在,我父親八十幾歲身體不好,所以我回了浙江老家一個月。正好是出事那天晚上,我坐火車回桂林。凌晨五點多到家,家裡沒人,也聯繫不上他們,我就懷疑出事了。

每日人物:當時聽到這件事是什麼感受?

李鳳英:兒子從派出所回來,只和我說家裡來了個小偷,爸爸把他打傷進醫院了,沒說死人了。所以我只是想到把人打傷要賠醫藥費之類的事情。

每日人物:後來知道黃林死了,感到害怕嗎?

李鳳英:派出所九點多上班,我去問了警察,他們和我說我老公涉嫌故意殺人。我一想,這犯了一件人命關天的事,這回鬧大了,我真的是哭都哭不出來。

每日人物:鑑定報告說黃林死於胸腹部的擠壓和心臟病發。當時你丈夫和兒子察覺到黃林有異樣嗎?

李鳳英:沒有,這個就算你是醫生也看不出的。而且那醫學鑑定報告裡很重要的一點,說他死因一個是胸腹部受到擠壓,還有一個原因是劇烈掙扎,這個原因是很重要的。他在掙扎的時候還咬了我老公,把他腋下抓破了,很用力地逃脫,有點控制不住。

每日人物:有媒體報道說,當時黃林說了一些報復性很強的話語,這會不會讓你丈夫衝動而導致防衛過當?

李鳳英:不會,我老公聽了他說“以後會找你麻煩”後,只是想著不能把他放走,要等公安機關來。他不會說是要加大力度地把他制服。

每日人物:那為什麼檢方認為陳正是過失致人死亡?

李鳳英:這是我們現在最冤的地方,黃林偷了我兒子的手機,但警方不採納這個證據。因為他沒有偷到東西,警方就不認他是賊。所以警方就覺得黃林這樣進入我家不是違法的。我們不能制服他,制服他就是我們的過錯。我真的不服氣,這是很冤枉的。

每日人物:為什麼警方對黃林偷手機的事不予採信?

李鳳英:我兒子當天沒有和警察說。其實黃林偷了我兒子的手機,手機已經在他口袋裡了,後來掉在地上。我兒子還小,警察問什麼就答什麼,他也不會自己主動說。之後我們再和警察說這件事,警察就說沒辦法取證,沒有證人也沒有監控,指紋被覆蓋了也很難取。如果可以證明這個手機是他偷的,也不會有下面這些事了。

抓賊致其心臟病死亡被公訴,遭索賠81萬,家屬:警方不認他是賊

還原事發現場/受訪者供圖

害怕和對方家屬見面,不能接受81萬天價賠款要求

每日人物:事發後丈夫被拘留,你考慮過怎麼去解決這件事嗎?當時想過私了嗎?

李鳳英:直接找了律師。我覺得私了肯定不可能,這是人命關天的事。對方肯定會要你賠很多錢,還要追加刑事責任,沒辦法私了的。後來聽民警仔細和我說事情經過,我不覺得我老公有錯,我覺得沒必要私了。

每日人物:事發後和對方家屬聯繫過嗎?

李鳳英:除了這次4月份的民事調解會,沒有(聯繫對方家屬)。我害怕,像我們農村這裡死了人,家屬情緒肯定很激動。一個人過去太危險了,他們打你一頓也沒辦法。像這次調解見面,他們走這個門,我就走反方向去另一個門,不敢和他們碰面。

每日人物:4月16日的民事調解會,你之前預想的理想結果是什麼?

李鳳英:沒有預想過,肯定沒有理想結果的。去之前,律師已經給我看過他們要求賠款81萬的單子了,我自己的經濟能力我知道,肯定滿足不了他們的要求。畢竟他們家裡死了人,罵我幾句,我可以(忍)受著。但是錢的事,肯定達不成一致。

每日人物:對這筆賠款,你認為死者家屬的訴求有合理性嗎?

李鳳英:有些項目是合理的,喪葬費什麼的,出於人道主義我們也應該給的。但是死亡賠償69萬,我不能接受。我的律師說他是按照交通事故算的,還是按城鎮戶口算的。可他是農村的,律師說,(死亡賠償應)只有十幾萬。

每日人物:調解到最後,有確定的結果沒有?

李鳳英:沒有。他女兒和我說,你隨便打一下工一個月就有一兩萬,但我真的做不到。他的家屬最後說打一個六折50萬,我也不能接受。

抓賊致其心臟病死亡被公訴,遭索賠81萬,家屬:警方不認他是賊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關於賠款事宜的部分內容/受訪者供圖

“我老公不後悔,我挺後悔的”

每日人物:案件拖了10個月最後被起訴。想過事情會走到這一步嗎?

李鳳英:沒有。之前我老公一直取保候審在家,我覺得既然都能在家,也沒什麼大問題。我之前都很樂觀,但上週檢方下的通知,說要以過失殺人起訴,我很意外。把起訴材料給很多律師看,都說判緩刑也很難,我覺得現在事情對我們很不利。

每日人物:你丈夫後悔做這件事嗎?

李鳳英:我老公不後悔,我挺後悔的,後悔死了。他說要是有下次,他還是會抓的。

每日人物:他平時是個怎樣的人?

李鳳英:他是很內向很好的一個人,特別有正義感,人家一點小事都要幫忙。之前,我們附近有環衛工人的電瓶車被偷了,他去幫別人追回來。還有我不敢和房東說死人的事,我只說我老公和別人打架進去了,房東都很吃驚,覺得這麼好的一個人,不會去和別人打架。

孩子不理解:為什麼爸爸沒做錯事,卻要賠錢坐牢?

每日人物:這件事給家裡帶來了什麼影響?

李鳳英:我們做的生意是要去開車進貨,然後送雞蛋到每家每戶。我不會開車,現在只能蹬三輪送一點點雞蛋,維持基本的生活費都很困難。有的時候,我只能請他的兄弟來幫忙。

每日人物:以前都是你丈夫在忙活店裡的事?

李鳳英:對,都是他送,我就在家裡分類打包。雖然每斤雞蛋毛利潤都很低,但我老公一天要送兩三千斤雞蛋。以前我們和養殖戶都是定好的(數量),但現在不知道我老公什麼時候會回來,我也不敢定。

每日人物:家裡有其他人幫忙嗎?

李鳳英:我把小兒子送到學校寄宿了。大兒子本來在外地打工,現在也回家了,到建材公司做做零工。大兒子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買不起房。我年紀這麼大,以前也沒有在外面工作過,現在出去打工也不現實。

每日人物:這件事對小兒子有什麼影響?

李鳳英:有很大的心理影響。他現在一說起這事,就渾身發抖、出汗。而且他不理解為什麼爸爸沒做錯事,卻要賠錢坐牢。我們從小一直教他做個善良勇敢的人,現在他有點不理解了。

每日人物:這件事也在網上引起了廣泛關注,你怎麼看?

李鳳英:我很驚訝有這麼多網友支持我,但我也不能或者說不敢回覆。其實我一開始不想告訴媒體的,我怕這些事引起檢方反感。

每日人物:你之前有這個擔憂。那現在呢?

李鳳英:因為我覺得這也算一個社會問題。說不定哪天誰家又遇上了,到時候你說該不該抓小偷?要怎麼去抓?我該怎麼掌控這個力度?我也不是武林高手,人人都不是。所以我要說出來,大家去思考這件事也好。

每日人物:如果開庭後,結果不盡如人意,你會怎麼辦?

李鳳英:上訴,上訴到不能上訴為止。如果我有機會發言,我很想問一下檢方,家裡進了陌生人,我到底應該怎麼辦?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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