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陸續續借給朋友了近三十萬,一直沒讓打條,最後打了一張條有效嗎?

皮蛋遊四海


我是

最後一張借條當然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對方否認借款的情況下,法院對於該借條的認可力度還需要根據你提供的其他證據來定。

第一,你借出30萬元,屬於大額借款,僅有借條並不足以認定出借款項實際交付,法院需要你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該借款的現金來源,付款方式等等;

第二,對於你提出的證據,還需要輔助其他證據,比如銀行流水單據、出借人經濟能力、交易習慣等,否則法院有可能不予認可借款。

第三,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對於出借人而言,如果要借款,儘量不要直接交付現金,因為現金支付的方式要想留下證據非常困難;最好能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進行,以避免實際借出但不被法院認可的法律風險。

最後,給你提個建議,就算是關係很鐵甚至是親戚關係,最好每一次借款都寫借條或者合同,否則借錢的人往往會變成大爺,你只能花錢買仇人!得不償失!





一點法律


我就是這種狀況,前年朋友老公生意週轉急需二十萬,說一個星期就還,我老公覺得一個大男人開口不容易,也是出於朋友的信任,一週內陸續給他打了十多萬,還把一張九萬的信用卡給他用。結果那人就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後天不還了,後來電話也不接。好不容易找到他打了一份總的借條,人家承認借我的錢,每次都說明天給,就是一分不給。我朋友不管,之後查了才知道他們家雖然有四五套房子,都在他們上大學的子女名下,車也不是他們的名,做生意都是他親戚的賬號回款,訴訟保全所有銀行卡加起來不到二百塊錢,就是名下一無所有,但是日子過得無比逍遙,出門喝杯咖啡不低於一百,讓你看得見摸不著,我老公窩囊的都住院了,現在的人沒良心,真的千萬不要再往外借錢


呼呼hhhh



9626902412257


最後在借條上寫上這麼一句話,此借據為新立借據,原有借條一律作廢,就能證明這錢你不是一筆借給他的,法官也不會讓你提供一筆打款三十萬的交易記錄,否則很麻煩!


誠FZW信


多次借錢最後打一個借條有效 (應標註上借錢次數時間及每次借錢數額)。你應該保存每次給借錢人的證據且幾次借錢的證據之和等於30萬元。是最完善的。


手診面診識疾病



MayMay8686


借條不管啥時候打都有效,重點是借條內容一定寫清楚,什麼時間借的,利息怎麼算,怎麼還,最好能申明起訴法院,離你近的,這個很重要,將來起訴就可以就近處理,如果不寫,只能去欠款人所在地上訴,遠的話,死的心都有。


洛陽家裝


只要是本人打借條簽字,從法津上是發生效力的


逍遙派掌門4


只要你朋友願意打,就有效


You魔由心生


我覺得大額的要主動給出借方打借條吧,這也是借款人的誠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