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丹兒
先談股東會決議。
公司法規定的決議內容,需要的最高表決權比例為三分之二,如果某名股東持股比例為90%,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規定,不然基本上該名股東一人的表決權比例可以通過所有的股東會決議。但有例外:第一,股東會召集、召開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如不符合,該股東會決議為可撤銷;第二,該大股東是否通過的決議內容涉嫌濫用大股東身份,侵害小股東權益,如存在這樣的情況,該股東會決議亦可撤銷;第三,股東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決議無效。
再看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一般情況下,實行一人一票制,即便股東為董事會成員,其在董事會里的話語權也與所佔股權比例無關,故即便某名股東持股比例高達90%,他一人也無法通過某項董事會決議。
千尋法律
一、無論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首先看公司章程的規定,因為目前的《公司法》賦予公司充分的自治權,也就是說這是“家事”,法律不過多幹預。
公司章程被稱為公司的“憲法”,所以不要為圖省事直接拿工商部門現成的章程範本來“填空”,最好根據每個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制定相關條款。
二、如果公司章程沒有規定,可按股東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這時出資比例大的股東在表決權上會佔較大優勢。
但是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伊律師
首先明確您的提問是決議是否成立的問題,不是決議效力的問題。
決議是否成立,公司法解釋四第五條規定了五種情形,包括1未召開會議,2未表決,3參會人數不符合比例規定,4表決時股權不符合比例要求,5其他。
由於您交代的不詳,無法給您具體明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