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曝光臺】鳳岡縣住建局原局長任傑受賄270多萬獲刑8年

多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索取其行政管理對象財物共計270 餘萬元,鳳岡縣住建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任傑近日被鳳岡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鳳岡縣委書記、縣長等領導幹部,旁聽了庭審。

今年 41 歲的任傑系鳳岡人,自1999年8月參加工作以來,先後在該縣多個鄉鎮擔任副鄉長、副鎮長等職,2016年7月起任鳳岡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7月中旬,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任傑接受鳳岡縣紀委監委的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此後不久,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法院審理查明,任傑在擔任鳳岡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多次利用其職務便利收受、索取其行政管理對象的財物。

2017年1月至6月,任傑假借投資入股,通過其姐夫鄧某某,收受琊川鎮外環路建設施工工程承包人蔣某某30萬元。2018年2月和7月,他又先後收受蔣某某價值 26500 餘元的“大重九”牌香菸和茅臺酒。

同樣是在2018年,任傑再次假借投資入股,通過其姐夫鄧某某,收受鳳岡縣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縣城集中安置工程承包人鄭某某190萬元。當年7月,他還以幫助鄭某某辦事為名,向鄭某某索取5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任傑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220餘萬元,向他人索取50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且任傑具有索賄情節,依法應予從重處罰。最終法院一審判處任傑有期徒刑 8 年,並處罰金50萬元,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

據瞭解,庭審當天,鳳岡縣委書記王繼松,縣委副書記、縣長馬華等四家班子領導以及全縣各科局、鄉鎮領導幹部,部分縣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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