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4月26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9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95,980,0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134,736,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22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4,662,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9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4,717,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6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63%;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同意465,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63%;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34,252,133股)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6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63%;反对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的议案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6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63%;反对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延长股权激励承诺履约时限的议案

同意463,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75%;反对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34,252,133股)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6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475%;反对 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赵耀伟、黄晖为公司监事。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10,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735%;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74,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65%。

(十四)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选举韩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利娜、张镇川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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