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打財斷血”重拳出擊 繳罰追贓顯成效

雨山區人民法院自開展“打財斷血”集中執行會戰以來,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依法運用追繳、沒收、判處財產刑等多種手段,及時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加大財產刑執行力度。近期,該院依法對蔡某某、李某某等11人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一案開展集中執行。

掃黑除惡 | 雨山法院:“打財斷血”重拳出擊 繳罰追贓顯成效

蔡某某、李某某等11人因犯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被雨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十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判決生效後,蔡某某、李某某等11人至今未履行繳納義務。執行法官與被執行人進行聯繫,到其所在監獄進行詢問勸導,同時深入被執行人所在村社區,動員其家屬代為履行。經過執行法官不懈努力,該案11名被執行人迫於威懾共繳納罰款1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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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雨山法院將繼續依法依規,對涉黑涉惡財產刑執行案優先立案、快速辦理,窮盡一切辦法對被執行人或罪犯打財斷血,依法運用財產保全措施全面查控其財產,加大對涉黑涉惡案件被執行人財產的處置力度,確保涉黑涉惡財產刑執行案件的快速執行,確保打財斷血、繳罰追贓專項執行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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