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正式實施,至今已有半個月時間。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速度、重量、防火等指標做了強制性要求,嚴格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標準。新國標在防止電動自行車超重、超速的同時,也給消費者現有的使用習慣帶來了影響。
河南省交警總隊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購買使用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即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等。
河南是全國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大省,經過多年的發展,電動自行車已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隨著保有量的日益增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越來越多,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多發態勢,嚴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及暢通。
為消除電動自行車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確保群眾平安暢通出行,河南公安交管部門將採取以下措施:
① 不間斷的開展集中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動,依法嚴查嚴處電動自行車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全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② 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電動自行車,按機動車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③ 總結完善鄭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經驗,在全省推廣,進一步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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