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出台多条奖励措施激励就业扶贫

彝良:出台多条奖励措施激励就业扶贫

为认真落实“劳务输出脱贫一批”精准脱贫方略,抓好就业扶贫工作,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彝良县出台多条奖励措施,激励就业扶贫。

彝良:出台多条奖励措施激励就业扶贫

一是动员务工奖励。村(社区)集体经济公司向考察审定的劳务中介或用工企业,每组织输送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县外务工3个月及以上的,补助村集体经济公司200元/人劳务费;劳务经纪人自行组织5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县外务工,并在输出时向县就业领导组办公室报备,且务工总收入达5000元/人以上,补助200元/人劳务费。

二是吸纳就业奖励。鼓励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人及以上就业,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实际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人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是交通补助。未脱贫户劳动力,稳定务工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县内每人200元、县外省内每人400元、省外每人500元交通补助,已脱贫对象减半补助,公益性岗位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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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稳岗补助。未脱贫劳动力稳定务工半年及以上的,提供由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收入证明,给予600元稳岗补助,已脱贫对象减半补助,公益性岗位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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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鼓励村(社区)“两委”委员带队务工。带领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20人以上外出务工的,保留委员身份及工资待遇,负责务工地人员的管理、联络等服务工作。

此外,该县还在广东东莞和江苏东台建立了劳务服务工作站,抽调骨干力量长期驻站开展跟踪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据了解,该县在2019年将力争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7.85万人,实现务工收入37.5亿元。其中,将以未脱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为重点,全年有序转移就业劳动力6000人,力争有劳动力且必须通过务工才能实现收入达标的贫困户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转移就业。

编审:韩钰

编辑: 杨桦 // 校对:杨刚述 谭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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