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拒絕給插隊患者看病,是否合法?

滬生泉


這年頭…什麼事情不到最後都不知道能不能反轉…

目前看這件事已經開始有反轉的跡象了,但最後什麼樣…我不知道

第一:患者沒有插隊,是複診預約(這個…需要看醫院具體流程了)

當然醫生正在診治其他病人的時候,適當的應該等待一下,等待醫生診治完這個病人之後再進去,都互相理解下就好了

如果我是正在被醫生診治病人,突然來一個說是預約的,要先給他診治,我也不同意

當然這個行為也可以理解為“插隊”,但這個插隊怎麼理解就要看醫院的具體流程了,這裡我是不敢妄加評論

第二:醫生與患者發生了衝突(至少病人有傷…至於傷是什麼時候造成的,需要將雙方帶走進行進一步調查,警方需要走調查的流程)

經驗傷,韓某右側第10根肋骨骨折,右側第9、11根肋骨疑似骨裂,趙某上肢及右頸外側軟組織挫傷

第三:醫生以正在接診拒絕傳喚,並與警察發生衝突(接診完一個病人,就應該配合警方調查,對不?)

警方等待醫生接診20分鐘後,要求安排其他醫生替其接診民警遂對趙某口頭傳喚,在遭到趙某拒絕後,將其強制帶離診室

在強制帶離至候診大廳時,趙某與民警發生肢體衝突。為此,民警依法使用手銬將趙某強制傳喚至派出所內接受調查。

民警已經給醫生一定接診時間了,20分鐘差不多應該能接診完一個病人了,讓醫院安排其他醫生繼續接診也沒問題吧

而且醫生這個狀態能繼續接診嗎?人在氣頭上…容易犯錯…直接跟警察走去解決問題就好了,警察就不能上手銬了

如果直接安排其他醫生繼續接診,那麼跟警察回去調查,事情就不能這麼嚴重了

網上熱傳“仁濟醫院一名專家因拒絕接診插隊病人,被警方戴上手銬帶走”,引發網民高度關注。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現將事實情況通報如下:

警方接警:報案人說“被醫生毆打”

2019年4月24日15時49分,浦東公安分局接110報警,報警人陳某(女,52歲)稱其丈夫在浦建路仁濟醫院內遭醫生毆打。

預約複診1.30,不是插隊

經初步調查,陳某在丈夫韓某(男,60歲)的陪同下,根據此前醫生趙某的複診預約,於當日上午10時30分許,至仁濟醫院(東院)掛號就診。12時50分許,醫生趙某(男、48歲)為其就診,由於需要調取此前拍攝的CT片,雙方約定於15時30分再次前來就診。

預約時間來看病,但未得到醫生診治(提前10分鐘過來未診治,到點又未診治,但醫生正在接診病人)

當日15時20分許,韓某進入診室尋找醫生,被告知須等候就診。約10分鐘後,韓某再次要求醫生為其妻子診治,趙告知其繼續等候。

警方確認“雙方確實發生過肢體衝突”

韓堅持不肯離開,與趙發生言語爭執,趙欲將韓推出診室,雙方繼而發生肢體衝突。 根據報警人陳某指控其丈夫遭到趙某毆打的情況,現場處置民警經初步瞭解,雙方確實發生過肢體衝突,且發現韓某身上有多處明顯傷痕。

警方“要求涉事醫生趙某去派出所配合調查”醫生以接診為由拒絕

為進一步開展調查,現場處置民警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要求涉事醫生趙某去派出所配合調查。趙某以接診和開會為由拒絕前往派出所,造成現場其他醫務人員、患者及家屬圍觀。

警方等待醫生接診20分鐘後,要求安排其他醫生替其接診

為防止矛盾升級,民警先行將韓某夫婦帶至派出所調查。現場處置民警在等候趙某繼續接診約20分鐘後,提出由院方安排其他醫生繼續接診,趙某拒不接受。

民警遂對趙某口頭傳喚,在遭到趙某拒絕後,將其強制帶離診室

在強制帶離至候診大廳時,趙某與民警發生肢體衝突。為此,民警依法使用手銬將趙某強制傳喚至派出所內接受調查。 經驗傷,韓某右側第10根肋骨骨折,右側第9、11根肋骨疑似骨裂,趙某上肢及右頸外側軟組織挫傷。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阿阿阿杰


這是一個衝擊大眾眼球的事件,這也是深深刺傷醫護人員自尊的事件。一個業內知名的大咖級醫學專家在門診看病過程中因為“醫患吵架”最後被帶上手銬帶走。

警方已經有一些初步的調查結果公佈,大概意思是患者不是插隊,而是預約的患者;趙主任也沒有非法行為;就醫患者撥打了110並報案,患者有多處明顯傷痕,趙醫生也有軟組織損傷;趙主任和辦案民警有衝突最後被強制帶走;本事件執行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民警辦案時依法依規行為。


其實這是一件發生在4月24日的非常簡單的事情,但是過了兩天卻在網絡上掀起了巨大的波浪。我們可能還記得剛剛過去的“坐奔馳車引擎蓋上維權事件”,那次維權引發了全國幾億人次的大討論,雖然奔馳女車主最後維權成功,但是她說:“我可能做了一個不好的示範作用。”果不其然,接下來全國各地頻繁出現坐在奔馳車上的維權事件。我們無法說他們維權的對錯,但是一件曝光在全國公眾面前的事件需要妥善處理,需要釐清所有的對錯,告訴公眾什麼是可以為什麼是不可為,而不是最後為了和解而和稀泥。



患者如果對醫生的診療行為或者治療過程不滿意,可以醫院投訴部門投訴,讓醫院相關部門出面解決。而此次就醫的陳某夫婦遵照的程序是潑皮撒賴,蠻橫的進入診室干擾正常就醫,不聽從在場醫護人員勸阻,甚至躺在診室地上或撞牆自殘來干擾正常秩序。最後發展到和醫護人員發生推搡行為。

此時陳某夫婦報警說被醫生毆打,警察出警按照《治安管理處理法》來執行公務就是不好的示範。如果按照28部委聯合發佈打擊醫鬧因為的備忘錄來處理似乎是更恰當。如果陳某夫婦的行為只是被簡單處理或者不處理,最後帶來的惡果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去醫院的診室鬧,我可以躺地上,我可以撞牆,我可以自殘。將來是不是誰在診室裡叫的聲音最大,誰撞的更慘,誰躺的時間最久誰就可以得到就診的優先權呢。惡果不妥善處理一定會帶來更大惡果。

我們縱觀最近影響比較大的幾宗醫患就診鬥毆事件,無一例外的是按照《治安管理處理法》來執行的,並沒有得到良好的示範效果。相反,給醫生兩巴掌的代價只需要200塊,估計有人願意帶著20000塊錢來重複100次這樣沒有代價的嘗試。



在醫院鬧事絕對不是應該提倡的事情,但是因為代價太小所以沒有人會畏懼。就如在公交車上搶奪司機的方向盤沒有被嚴懲,導致搶奪方向盤的人肆意妄為,最後的代價是巨大而沉痛的。

患者千里迢迢來大上海看病,醫生讓自己等待,也許心裡感受的確不好。同時在人生地不熟的大醫院看病的就醫體驗本來就不是很好,不滿情緒會積蓄爆發可以理解。但是門診的其他患者肯定也不願意看到別人強行闖入診室,他們也許會認為這就是加塞。我同情患者所面對的困難,但是絕對不支持她的行



我不知道警方立刻帶走正在看門診的醫生是不是最佳處理辦法,個人認為完全可以讓醫生看完門診再去派出所接受問詢。

一個曝光在全國人面前的事件,一定要認真處理,千萬不要給其他人一個不好的示範。大眾的模仿能力太過強大,如果沒有處理好,我相信不就的某一天一定有相似的事件反覆上演。

你怎麼看?


麻醉醫生小康


醫生拒絕插隊看病到底合理不合理,大家都知道,還用問麼,買票插隊合理麼,上車插隊合理麼?這是做人最基本的。我上次去醫院看病就遇到這樣一個渣人,大夫當場拒絕,這個渣人立馬趟地裝昏迷,大夫說快搶救。別的房間大夫也過來了,幾分鐘後這渣人,睜開眼睛說,我還用插隊不。醫生也沒跟他計較,立馬給他看了,在場的人臉上都露出憤怒的表情。當然有人說他可能是急診,請問急診怎麼不去急診科,還有一次我晚上闌尾炎去醫院,肚子疼的厲害,有一位女士嘻嘻哈哈去看急診,說她婦科有炎症,需要調理,你說氣人不,這裡肚子疼,那裡喜笑顏開,大夫也是無奈,既不能不認真給她看,有看到我,疼得臉色蒼白,只催促這女子好了沒,還有其他事麼,這女子還說個沒完,最後陪我來的的哥司機看不下去了,說你看完沒,囉嗦耽誤時間,最後女子才完事,遇到這種情況醫生怎麼處理呢,假如大夫強制和這些渣人較真,可能就會出現問題,出現摩擦,也可能遭到警察帶有。


岱下明珠天平湖畔153


前面病人就診未結束下一個闖入就是插隊!你預約3點半,但上一個病人不一定3點半能看完。一個病人可能5分鐘結束,另一個病人可能要20分鐘!所謂預約只是一個大概的時間,不可能分秒不差!如果前一個病人看到3點40,你也要等著,不可能預約的3點半到了,醫生就停止正就診的患者給你診療,這時醫生讓你出去等候一點沒錯!!

另外,如果我是患者正在就診,下一個患者就進來我會非常反感。一是我的病情不希望別人聽到。二是你不斷進來提醒醫生該輪到你了,我會擔心醫生會對我的診斷提前結束,或者說不會那麼細緻了!且醫生本來一天不停和患者交流問話,接診時還要不停維護秩序肯定心裡也不病快!

規則對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輪到你時你肯定也不希望別人不斷打擾。

無論什麼場合,遵重他人就是遵重自己!!!


成天笑7


這事看了,這醫生雖然拒絕插隊的行為是對的,後來上升到雙方肢體衝突我也認為醫生沒錯或者說不是主要責任吧。但因雙方已經發生肢體衝突,警察傳喚也不只是單純對你自己,對方一樣也被帶派出所了,這是警察的工作,作為公民你有義務配合,何況警察也和醫院領導協商,醫院派遣了接診的醫生,於法於理都應該配合警察的工作。和警察再發生肢體衝突,被強制帶離,甚至被以抗拒執法拘留都屬於自找的。演變到此,事情已經和插隊的病患沒有一毛錢關係,性質已經變成醫生不配合警察辦案執法了,所以,強制帶離甚至後續如果拘留都是合理合法的。最後說下病患房,哪怕你是預約號預約了時間讓你排隊也正常,就診預約時間無法精準化,如果排在你前面的病人病情複雜比較耗時的話,你的預約時間很可能就要錯後,這個醫生也沒辦法,道理上講醫生只要是下班前哪怕加班也要完成你的就診。不然就是他預約的失職,就是他不對。只要醫生不是閒著的,你前面的病人正在就診,不可能中段先行給你看病,這樣是對前面的患者的極其不負責任,前面的患者估計也很難接受。看事情的敘述也不屬於急診,急診也不可能是預約號,再說急診就診也該去急診而不是門診。醫患雙方不說什麼強勢或弱勢群體,就診你得罪醫生,但凡心思靈動,能轉彎的醫生,在規則之內,你挑不出任何毛病的情況下,糊弄你,讓你多受罪的情況下還多花錢都是很簡單的事。


茶論道1


病情重,病情需要,什麼樣的綠色通道都會為你打開。在一線城市三甲醫院中,無論是錢,床位,人,只要有必要都會給你提供。有時候甚至你是罪犯,你是行兇者都要幫你先把危機生命的事情先解決,畢竟罪不至死。醫護有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則,是公平原則,只看病情,不看你是誰。這點很難做到,尤其在中國,我相信在世界範圍,能做到絕對的公平,對人一視同仁的地方也是屈指可數。所以,你插隊,可以,只要你病情需要,我鼓勵你插隊,還要表揚你。但是如果你是個傻逼,對不起,對傻逼就有對傻逼的做法。


考拉5的先生


對違反規則者的每一次縱容,都是對規則的一次腳踏。

將使越來越多人效仿。

沒有規則,再無公平。


運動醫學王楊醫生


這個真實一點



夏洛特常青藤


已經反轉了,病人沒有插隊,醫生把病人打骨折了,已經觸犯刑法了,醫生麻煩了。


2016漢堡包


關於口頭傳喚和強制傳喚的司法適用條文,以及動用警械的相關規定,建議大家百度一下。

本人學習後的幾點疑問:1、強制傳喚是否得到負責人批准?2、被傳喚人回覆民警等看完病人後再去派出所接受傳喚,是否屬於正當理由?3、被傳喚人在自身的工作崗位診治病人,當時是否存在必須動用警械的情形和動機?

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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