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下午,安图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驾车巡逻执勤时,在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中心市场路口处,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徐某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办案民警对驾驶人徐某的身份、车辆信息和驾驶人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其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28.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徐某从安图县明月镇全羊馆饭店去往中心市场途中,行驶至安图县明月镇中心市场路口处,被安图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执行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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