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书法比赛要求作品不能透漏个人信息,那是不是不用落款?不落款,作品是不是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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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书法比赛,不能在作品中透露个人信息。此举纯属掩耳盗铃。

每个人的书法特点都带有自己的清晰烙印。即便是临帖,熟悉他的人,一眼就能看到他的作品,把他区别出来。更不用说平时创作的风格特点。


在比赛中,隐去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落款,这倒不会对作品的完整性构成破坏。现在的书法作品格式由正文和款识构成。落款又有上款,下款,单款,长款,穷款等样式。在古代书法作品中,不落款的作品很常见,如天下第一的《兰亭序》,就没有落款。王羲之的作品仿造的伪作很多。如果有落款的,如《黄庭经》的“永和十三年山阴县写记”,反倒让人怀疑作假。现在的作品字数很少,所以要借助落款来补充。如果非要有落款,不透露出个人信息也可以落款。只要不把姓名,斋号,印章等个人信息写上去,就不违规。


这个规定也就是哄哄不写毛笔字的普通人而已。对于要舞弊的评委和参赛选手而言,有没有落款,一点都不会影响识别。字是人的第二张脸,师傅还能不认识徒弟写的字?这评委也就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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