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起手術費,醫院不給手術,死在病房,醫院需要負責嗎?

A我依然是我695


這個問題,我覺得大家真的應該心平氣和一點看待。首先,醫院並不是對所有的病人都見死不救,咱們中國有句老話,叫做救急不救窮,現在很多醫院都開展了綠色通道,在急診上拉過來的意識不清,聯繫不上家屬,身無分文的急診患者,如果真的迫切需要手術救命,那麼醫院會開放綠色通道給病人進行手術,然後通知病人家屬來補交費用。

但是你如果說,我窮,我就是沒錢,但是你不給我看病不行,你得給我用藥得給我手術,反正我就是不給你錢,你不給我看病,我就說你冷血,不救死扶傷,那這不是我窮我有理,拿著無賴當光榮嗎?

醫院裡用的藥,是得交了錢電腦才能發藥的,手術所用的耗材,一次性用品,都是花錢買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醫務人員也不是天天不吃不喝不用養老人養孩子的神仙,你們覺得病人逃費醫生被扣工資獎金很匪夷所思嗎?告訴你們,這很正常。我們醫院的燒傷科,曾經就因為病人逃費,半年整個科室沒有一分錢的獎金。

醫院不是福利院,現在國家有新農合,有醫保,看病大部分都可以報銷。實在不行,情況真的很困難,可以去借,可以去眾籌,甚至有的時候,對於特別困難的病人,醫院裡科室裡醫護人員還會自發捐款。。。。。。

那些口口聲聲罵醫生冷血的人們,你們把自己的財產貢獻給國家社會貧困山區捐獻了多少呢?如果自己沒做到無私幫助他人,又有什麼資格指責別人呢?


婦產科女司機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自已身體也出現不少問題,也住院做過兩次大手術,大道理我這兒不多說,只談我自已的一點經歷。

我覺得這種情況很難出現,因為醫院都是每天對病人的繳費一結算,一旦發現費縣不夠第二的支出,就會催著病人家屬交錢,如果交不了錢就停藥;再或者就動員病人出院,在醫院似乎沒有太多感情可講的,有錢才是硬道理,沒有錢是住了醫院的,大醫院排除等候住院的人很多很多,醫院也真的不在乎少數交不起錢的病人。

我有一個同事,前幾年做心臟病發作,到省內一家大醫院住院,人都動不了了,由於住院要交40萬元押金,一時籌集不了錢,辦不了住院手續,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醫生根本不會管你。一直等了一天後他小舅子帶來足夠繳納醫院的押金,才辦理好的住院手續,醫院才開始進行救治。

所以如果像這種情況發生,醫院肯定是不想擔責的,因為從法律上打官司病人的家屬是打不贏的,如果說得好的話,醫院最多出於人道主義給病人家屬一點安慰金了事。

當然,這事也不能全怪醫院,現在醫院是這種管理體制,科室及醫生如何手術了,過後收不到金,可能醫院要扣科室和醫生的錢,醫生也不敢冒這個風險的。解決這個問題,關鍵是要解決公立醫院的盈利問題,國家建立一種對危重病人的醫療救助機制,這樣的事情才不會發生,普通民眾身患重大疾病時才能得到及時的救治。



開偉觀察


醫院不是慈善機構 沒錢做手術 只能等死了吧。醫院有什麼責任?好比一個老頭躺在地上快要被燙死了,只要路人拉一把起來就好了 但是沒有人出手相助 都在旁邊看 最後老人死了 是不是每個路人都要負責呢。

有一次我在醫院 發燒40度 要去醫院辦卡 繳費之後才能拿藥物掛吊水。當時在宿舍 發燒嚴重 急急忙忙下樓去醫院,手機沒有拿 銀行卡也沒用拿 繳不了款,醫生也沒有辦法 讓我打電話給朋友送錢過來,我借了一部手機打電話最後同事送錢過來 交了款才進行治療。沒見款之前 只能在大廳乾等著,沒人會來問候一下 可憐一下。

有一種情況就是急救,突發狀況 突然送進來一個病人 急需手術 又沒有家屬和朋友 這個時候先手術 術後會安排人對你進行收款 催款。如果你手術之後不繳款 就等著坐牢吧。

你是在醫院住了幾天 觀察了之後 需要手術 又沒有錢 這個時候你只能等死吧。不要抱有希望了,醫院不會做手術的。


小耿x


這個問題,我算是親眼目睹過,之前家父不慎感染肺結核腦膜炎,生病住院期間,看到太多的生命一個個離去,父親在醫院住院半年有餘才出院,花了多少醫療費就不透露了。

交不起住院費的一個人沒有死在病房,但肯定死在了家中或回家的途中,跟死不死在醫院其實沒多大區別,反正都是因為沒有錢繼續醫治而死了。當時病人去醫院已經是完全昏迷狀態,無意識,檢查後醫生說不及時治療的話不會活過3天就歸O了。當天是晚上,他兒子東借西借湊了4500元交了住院費,第二天上午9點左右醫生告知要繳住院費了,不繳費就要斷藥了,還限時間,在時限內部續交住院費就要讓把病人搬離病房,騰出病床給其他病人,這就是赤裸裸的現實。

他兒子20來歲,應該沒有什麼收入更不談積蓄了,病人45歲男性,體型不胖不瘦,生病原因記不清了,是雲南與廣西交接處的人。

限定的時間大學兩三個小時很快就到了,但是他的兒子還是沒有湊到住院費,看到他輾轉的無奈,無助,對於我親眼目睹的人來說,也是有心無力,因為家父還躺在病床上每天還需要高額住院費。後面只能叫來親朋好友將其抬離病房,所有人都沉默,沒人多說什麼,很麻利的就弄走了,沒人哭的撕心裂肺,(也看到很多哭得撕心裂肺的有機會跟大家講講經過)他們都選擇了接受現實,把他弄走,等待死神的到來。

這個案例說能怪醫院嗎?見死不救,從道義上可以怪,從醫院角度來說給錢就醫不給錢就不醫也沒錯。歸根結底錯在自己沒有健康意識而病倒了,又沒錢,只能選擇認命。所以奉勸世人對自己的健康管理非常重要,一定要有健康意識,一旦病倒了全家遭罪,甚至丟了自己的生命。

我是壹陽,中醫健康管理師,高級健康管理師,性健康指導師從事健康工作5年有餘,關注我獲取更多健康技能。


壹陽之氣


首先,如果是急診病人,這個病人不做手術馬上就會死的情況。比如一個遭遇車禍的人,如果不立即手術,這個人馬上就會死。那麼不管他有沒有錢,按照法律規定,醫生都必須對其立即實施手術治療。費用有政府部門和醫院墊付,待聯繫到家屬後再進行支付。如果是一個乞丐,那麼費用就由政府和醫院來共同分擔。

這個是由法律規定的,醫院必須救治。如果這種情況下,醫院不救治,導致患者死亡,那麼醫院要負責。


第二,如果不是上述情況。那麼醫院並沒有義務免費為患者治療,因為不管是醫生的人工成本、藥費、醫療器材的費用,都是要用錢的。

目前,我國還沒有實行免費醫療,費用還是要由病人自己負擔。

家庭確實困難的患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去獲得援助,比如眾籌、比如政府的大病救助。另外,保險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樣東西,國家推出的一些基本保險,可以解決絕大多數費用。


對了,我想給一些人提一個醒:如果國家實現免費醫療,那麼錢也是從稅收中來。也就是說,病人看病,我們全民為他買單。

有些人天天喊著醫院應該免費治療,但是,如果真的實施免費治療了。醫院每看一個病人,就要從你的工資裡面扣10塊錢,這個病人可能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會同意嗎?


人體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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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一個前幾天科室收的一個車禍的三無人員吧。

患者是一位老人,車禍,意識不清,責任還全在他本人。

患者是120送到醫院的,考慮患者有腹腔臟器破裂,需要手術,這時候把患者收入醫院後,請示醫院,給患者開通綠色通道,緊急手術。

由於患者沒人照顧,醫院出錢給患者找了個護工照顧,每天的飲食都是醫生護士給買。

一般來說,當患者是三無人員,需要急症手術的,醫院一定會指示急診手術的。

對於有家人的患者,交不起收費用 ,如果不手術就要命的情況,一般醫院也是這個流程,一定也會給與急診手術的,由於有家屬,這時一般醫院的保衛科就會參與其中的,參與後期費用的催繳。

至於那些不需要急症手術的,患者依然欠費的情況,很少有家屬不自覺要求手術的,畢竟治病花錢是現在的制度。

不手術就要死亡的基本都是急診情況,一般的流程就像我說的那樣。

但是對於需要手術,還沒錢,又不是急診的情況,一般是沒法住院的。

請大家不要綁架醫院和醫生,問題中說的情況基本不會發生,目前我國的醫療制度並不是免費的,所有要治病和手術,還是請準備好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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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小大夫


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最多隻能替死者及其家屬感到惋惜和沉痛,但這絕對不是醫院的錯。

醫院是救人的地方,醫生的職責是救死扶傷,但很遺憾的是,醫院和醫生,不是無私奉獻的活雷鋒。

如果每個交不起手術費的人也能夠得到正常的看顧與治療,那是不是每個人都來效仿,交得起的假裝交不起,交不起的排成行,醫生的需求怎麼保障,醫院的經營如何維持?

換一種思考的角度,如果因為交不起手術費而死在病房,卻要向醫院問責的話,那一個瀕臨垂危的流浪漢還差一口氣就要餓死了,但是他買不起餐廳裡的一隻烤雞,結果活活餓死,餐廳老闆也需要擔責嗎?

我覺得這種情況很難出現,因為醫院都是每天對病人的繳費一結算,一旦發現費縣不夠第二的支出,就會催著病人家屬交錢,如果交不了錢就停藥;再或者就動員病人出院,在醫院似乎沒有太多感情可講的,有錢才是硬道理,沒有錢是住了醫院的,大醫院排除等候住院的人很多很多,醫院也真的不在乎少數交不起錢的病人。

我有一個同事,前幾年做心臟病發作,到省內一家大醫院住院,人都動不了了,由於住院要交40萬元押金,一時籌集不了錢,辦不了住院手續,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醫生根本不會管你。一直等了一天後他小舅子帶來足夠繳納醫院的押金,才辦理好的住院手續,醫院才開始進行救治。

醫院不是慈善機構 沒錢做手術 只能等死了吧。醫院有什麼責任?好比一個老頭躺在地上快要被燙死了,只要路人拉一把起來就好了 但是沒有人出手相助 都在旁邊看 最後老人死了 是不是每個路人都要負責呢。

有一次我在醫院 發燒40度 要去醫院辦卡 繳費之後才能拿藥物掛吊水。當時在宿舍 發燒嚴重 急急忙忙下樓去醫院,手機沒有拿 銀行卡也沒用拿 繳不了款,醫生也沒有辦法 讓我打電話給朋友送錢過來,我借了一部手機打電話最後同事送錢過來 交了款才進行治療。沒見款之前 只能在大廳乾等著,沒人會來問候一下 可憐一下。

交不起住院費的一個人沒有死在病房,但肯定死在了家中或回家的途中,跟死不死在醫院其實沒多大區別,反正都是因為沒有錢繼續醫治而死了。當時病人去醫院已經是完全昏迷狀態,無意識,檢查後醫生說不及時治療的話不會活過3天就歸O了。當天是晚上,他兒子東借西借湊了4500元交了住院費,第二天上午9點左右醫生告知要繳住院費了,不繳費就要斷藥了,還限時間,在時限內部續交住院費就要讓把病人搬離病房,騰出病床給其他病人,這就是赤裸裸的現實。

目前,我國還沒有實行免費醫療,費用還是要由病人自己負擔。

家庭確實困難的患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去獲得援助,比如眾籌、比如政府的大病救助。另外,保險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樣東西,國家推出的一些基本保險,可以解決絕大多數費用。


電力工程技術


如果真的出現了題主所說的場景,那麼醫院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但按照大部分醫院的診療流程,通常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具體解釋如下:


情況1:如果危重患者到急診就診,病情到了刻不容緩需要立即手術的程度,這種情況一般是會和醫務部門報備走綠色通道直接推入手術室進行手術的,不會因為費用問題而延遲手術。


情況2:如果病情緊急需要儘快手術,但並非刻不容緩,這種情況通常是在急診完善術前檢查和初步治療,然後交住院押金辦理住院,收入病房後再手術。如果患者一時間湊不夠住院押金,可以和醫務部門報備後辦理欠費入院,隨後再補交住院押金。如果在這一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出現了耽擱,延長的也是患者在急診維持治療的時間,在這期間如果病情加重,那麼就發展成了情況1,通常也會立即手術的。


至於題主所描述的情況,我個人暫時還沒有遇到過。只能根據自身經驗,給出上述回答。

(圖片來自網絡)

李巖祺


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最多隻能替死者及其家屬感到惋惜和沉痛,但這絕對不是醫院的錯。

醫院是救人的地方,醫生的職責是救死扶傷,但很遺憾的是,醫院和醫生,不是無私奉獻的活雷鋒。

如果每個交不起手術費的人也能夠得到正常的看顧與治療,那是不是每個人都來效仿,交得起的假裝交不起,交不起的排成行,醫生的需求怎麼保障,醫院的經營如何維持?

換一種思考的角度,如果因為交不起手術費而死在病房,卻要向醫院問責的話,那一個瀕臨垂危的流浪漢還差一口氣就要餓死了,但是他買不起餐廳裡的一隻烤雞,結果活活餓死,餐廳老闆也需要擔責嗎?

我們只能這樣想,餐廳老闆慷慨大方,為商以仁,是他的慈悲,但他不肯,我們又能說什麼呢?

畢竟,給不給是他的權利和自由?

那這樣就算餐廳老闆有害人的嫌疑嗎?

不算。

問題更復雜的是,醫院這樣的大機構,醫生也不過是醫院裡的“一顆螺絲釘”,也不是說誰誰誰有一念之仁就能夠改變整個大局的。

所以,還是自個兒爭氣吧,要麼別生病,要麼備好錢。


席越


一般情況下醫院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畢竟我國並未施行免費醫療制度,在現實生活中是需要花錢治病的。

如題所述,一名病人因交不起昂貴的手術費用,醫院不給其進行手術,導致其病情延誤最終病發而死。那麼,醫院需要對此承擔賠償責任嗎?一般情況下,答案是否定的。

雖然治病救人是醫生天職,如果醫生不能像華佗、張仲景一樣懸壺濟世,以救死扶傷為己任,而是眼睜睜地看著病人而死,你可以在道德層面譴責他們沒有醫德,甚至指責他們貪婪無道毫無良知。但是,在法律層面卻不能要求他們承擔賠償責任,畢竟沒有哪條法律明確規定醫生一定要治病救人,即使病人沒錢醫治也必須救他,否則便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雖然這樣說聽起來比較殘酷,但這就是社會現實,畢竟醫院不是慈善機構,而是一所營利機構。更何況,醫院開展治病救人的診療活動,本身也是需要成本的,承擔著“治病救人”的社會責任的醫生也是要養家餬口的。如果病人不自己承擔醫療費用,那資料成本又由誰負擔呢?


更何況,如果強行要求醫院賠償,很有可能造成一種惡果。很多見錢眼開之人,一旦自己親屬得了絕症,就會把他扔到醫院,然後故意拒不繳納醫療費用。當病人死亡後,他們又“蠻橫無理”地要求醫院賠償錢款。如此一來,恐怕醫院都得破產吧。

當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果遇上生命垂危的急診病人,醫院應當先救人要緊,能不能收到錢先不要考慮。當然,當把病人救活以後,便會要求病人及其家屬繳納費用,否則便會停止診療服務。
所以,現代社會施行醫保制度是勢在必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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