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則關於女性被侵犯然後自殺的事件!
越南18歲高中女生酒後被侵犯,跳橋自殺了。
這種事件總是屢見不鮮。
正直青春年華的女生被一些禽獸盯上,無力反抗,最終命喪黃泉!
除了氣憤,譴責,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誰來給我們安全感?
更加讓人怒不可遏的,是還有很多人竟將矛頭指向了受害者,指責她們不該這樣不該那樣,好似完全就是女人們咎由自取。
誰讓你出門了,誰叫你喝酒了,誰讓你亂交朋友,自己行為不檢點,活該!
這是一種什麼心理?
受害者反倒成了眾矢之的。
難不成,女人們就該蒙著面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出了門引誘他人犯罪,這責任還得女人們去擔。
被侵犯的女人,就要扣上骯髒的帽子,男人們唯恐避之不及。
而女人們呢?也覺得自己從此失了貞潔,寧願選擇去死,也不願意為自己討個說法,讓壞人們繩之以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世人眼裡,在歷史眼中,女人們的生命遠沒有身體和貞操來的重要。
道德綁架嗎?
女性,因為柔弱的天性,從來便是這個社會的弱者。
弱者,難道只能默默忍受侵犯?亦或只能輕生方能走出這片陰影?
全世界的角角落落,有多少無辜的女孩子正在遭受或已經遭受了侵犯?
又有多少能在傷害之後重新過回正常的生活?
勇敢的女神
納迪亞·穆拉德(Nadia Murad),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來自伊拉克。
曾經被IS(伊斯蘭國)抓去當性奴長達3個月之久,這期間她所遭遇的一切,真的無法想象。
萬幸的是,她逃了出來。
她沒有選擇去死,她敢於自揭傷疤,勇敢為受害人發聲。
她站在聯合國安理會眾人面前,講述自己的慘痛經歷,希望將IS送上審判席,拯救千千萬萬無辜的人。
講述痛苦的經歷,遠比經歷痛苦本身要痛千萬倍。
(這或許也就是為什麼人們總是選擇遺忘那些經歷,這樣才能避免再次受傷。)
而納迪亞·穆拉德願意承受這樣的痛苦,為的就是更多的少女能不再重蹈覆轍。
這,又需要多大的勇氣。
那些施暴者,簡直慘無人道。
人間的惡,人性的惡,果真是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在這個世界上,還有那麼多人過著我們無法想象的黑暗日子。
文明,彷彿月光,只照亮著地球的一側。
那躲在背後的一面,我們從卻不曾目睹。
若不是這些勇敢的人站出來,我們依然活在童話裡沾沾自喜。
(相比而言,上個世紀抗戰時期的慰安婦們,又有多少人為她們討過公道?
恐怕,連受害者本人都不願意承認這段往事了。)
房裡房外
《房間》,愛瑪·多諾霍作品。也有翻拍同名電影。
講述的是一個叫喬伊的女孩在17歲時被老尼克誘騙,囚禁在地下室長達7年的故事。
囚禁,自然意味著不計其數的侵犯。喬伊生下了一個男孩,傑克。
在逃離魔爪前,喬伊儘可能的給傑克溫暖,光明,並沒有把自己所承受的痛苦傳遞給兒子,沒有讓孩子看到這個世界的“惡”。
當母子二人終於逃出房間獲得新生,生活卻並沒有如想象的那般順利。
喬伊的父親,面對罪犯的下一代,自己的外甥,態度冷淡。
不能被正常對待的喬伊選擇了自殺,在被囚禁的時候,她都沒有想過死,有了自由以後,反而無法承受這一切的變化了。
所幸,喬伊被救了回來。
最終,兒子用自己的愛幫助喬伊走出了內心的牢籠。
喬伊,終於放下了過去,勇敢的面對生活。
喬伊是善良的,勇敢的,正是她的善良和勇敢給了兒子善和暖的靈魂。
很多新聞報道被拐賣的女大學生,去了貧窮偏遠的山區,同樣也是被囚禁被性侵,最後精神失常,慘不忍睹。
她們沒能像喬伊那麼幸運,面對那些禽獸的行為,沒有能力反抗,沒有機會為自己救贖,一輩子就此毀於一旦,讓人痛心疾首。
並不是無知就可以行惡,社會對於這些行惡者的懲罰,似乎並不能起多少作用。
就算受過教育,未必也能根除心中的惡念。
人性的醜陋,或許正是如此。
可惡的是,很多的行惡者往往是利用人們的善,或者故意尋求幫助,或者假裝弱者。
越多這樣的報道,便越多的人不敢行善。
有因必有果。
很多時候說這個社會冷漠無情,我覺得也是情有可原。
人心惶惶啊,誰能保證自己遇到的是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呢?
萬一,就遇上那些裝弱者的惡人呢?不是自找死路嗎?
喪心病狂的父親們
上面所說的《房間》其實就是改編自一個真實的故事。故事中,行惡的是父親,受害的是親生女兒。如此說來,這個父親真是喪心病狂。
身邊也有真實的例子。
大姨父是一位老師,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算的上是一個才子了。
可惜,姨父作風不端,竟然與自己的女學生有染,被查後丟了飯碗。
原來姨父的這種“惡”源自他的父親。
聽外婆講,姨父的母親在第一任丈夫病逝後,帶著18歲的女兒改嫁。姨父的父親便是第二任丈夫。
誰料,獸性繼父侵犯了繼女,還使其懷孕。
這個母親知曉了這樣的事情,竟無動於衷。不得已的情況下,把女兒嫁給了外村的一位老單身漢。
而就在結婚當天,女兒就在半路,還未到夫家的路上便臨產生下了兒子。
聽來真叫人扼腕嘆息,捶胸頓足,恨不得將這個繼父就地正法。
怎會有如此人面獸心的人!
可恨的是,這世間遠不止這一個。
我不知道那個女兒在遭受了這樣的對待後心中作何感想,是逆來順受?還是曾經也痛苦甚至想過尋死?
為什麼不起訴,讓法律懲罰這個惡人?
為什麼要默默承受這樣的創傷?
村裡的人,甚至都覺得這種事彷彿正常的很,沒有一個人站出來主持公道!
或許,正是這樣的風氣,這樣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視若無睹,才讓那些惡人更加膽大妄為。
反正也不用承擔什麼後果嘛!
受害的女孩們,要怎樣才能走出陰影,遺忘這段過往,開始真正新的生活?似乎沒有這樣的扶助機構。
更多的,是要自己默默承受。
因為,越多的人知曉,需要承受的壓力便會更多。
甚至,讓人徹底崩潰的,並不是經受了曾經的傷害,而是那些流言蜚語,那些似有非有的輿論,是這個社會給予女性的一種道德綁架!
我們的內心得多強大,才能抵擋這些無形的壓力?
所以,許多受害的女孩,乾脆選擇了輕生,因為往後的生活,實在難以面對。
身體的清白,遠比生命要珍貴!
這是怎樣的操蛋邏輯。
就是這種所謂“道德準則”害了多少無辜的生命。
而它們還將隨著歷史長河的流淌,越走越遠,難以摒除。
怒,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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