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視點】公務員看過來!弄清這七個問題職級晉升不再難

【党建视点】公务员看过来!弄清这七个问题职级晋升不再难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該規定將於6月1日起施行。

《人民日報》此前報道曾指出,公務員隊伍呈“金字塔”結構,越往上職位越少。苦於編制和職數所限,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單位千軍萬馬往往不得不擠職務這根“獨木橋”。

據悉,對於基層公務員普遍關注的“晉升難”等問題,近日印發的這份規定在職級設置與職數比例、職級確定與升降等方面作了詳細說明。

事關待遇和晉升,《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裡哪些重點問題公務員必須弄清?視點妹帶您一覽。

✦ 問題一:職級是什麼?

職級是與領導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

規定所稱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是與領導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體現公務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資歷貢獻,是確定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重要依據,不具有領導職責。

公務員可以通過領導職務或者職級晉升。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履行領導職責,不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依據隸屬關係接受領導指揮,履行職責。

✦ 問題二:職務與職級序列有哪些?

領導職務分十個層次,職級序列分三大類別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職級序列按照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公務員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職級序列另行規定。

✦ 問題三:職級如何設置?

規定指出,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按照下列規格設置:

1. 中央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設置一級巡視員以下職級;

2. 副省級城市機關設置一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的區領導班子設置一級、二級巡視員;

3. 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領導班子設置一級巡視員,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機關設置二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的區機關設置一級調研員以下職級;

4. 縣(市、區、旗)領導班子設置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縣(市、區、旗)、鄉鎮機關設置二級調研員以下職級。

✦ 問題四:職級職數比例如何設置?

規定指出,職級職數按照各類別公務員行政編制數量的一定比例核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職數按照下列比例核定:

(一)中央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2%,其中,正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40%,副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2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5%。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5%,其中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3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45%。

(三)副省級城市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其中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3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43%,其中一級調研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調研員總數的20%。

(四)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領導班子一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5%。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機關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0%,其中一級、二級調研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一級調研員不超過一級、二級調研員總數的50%;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五)副省級城市的區領導班子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5%,其中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40%;副省級城市的區機關一級調研員以下職級職數,按照第四項規定執行。

(六)縣(市、區、旗)領導班子二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0%,一級、二級調研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20%。縣(市、區、旗)、鄉鎮機關二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三級、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0%,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級、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此外,規定提出,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以統籌使用若干名一級巡視員職數,用於激勵少數特別優秀的縣(市、區、旗)黨委書記。

✦ 問題五:職級如何晉升?

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

規定指出,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具體要求如下:

(一)公務員的職級依據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

1. 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首次確定職級按照有關規定套轉。

2. 新錄用公務員按照有關規定確定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層次的職級。

3. 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調任的人員,按照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其原任職務、調任職位和工作經歷確定職級。

4. 機關接收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國家軍轉安置有關規定確定職級。

(二)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在職級職數內逐級晉升,並且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2. 具備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專業知識,忠於職守,勤勉盡責,勇於擔當,工作實績較好;

3. 群眾公認度較高;

4. 符合擬晉升職級所要求的任職年限和資歷;

5. 作風品行好,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清正廉潔。

(三)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1. 晉升一級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或者二級巡視員4年以上;

2. 晉升二級巡視員,應當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3. 晉升一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正職或者二級調研員3年以上;

4. 晉升二級調研員,應當任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5. 晉升三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副職或者四級調研員2年以上;

6. 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7. 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正職或者二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8. 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9. 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副職或者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10. 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11. 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此外,規定還提出,公務員晉升職級所要求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應為稱職以上等次,其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該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

✦ 問題六:不得晉升職級、降低職級的情況有哪些?

(一)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晉升職級:

1. 不符合公務員晉升職級基本條件、公務員晉升職級基本資格的;

2.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影響晉升職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務員職級實行能上能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職級:

1. 不能勝任職位職責要求的;

2. 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

3. 受到降職處理或者撤職處分的;

4. 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規定提出,中央機關和地方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章規定,按照落實好乾部標準、從嚴管理幹部和樹立鼓勵幹事創業、擔當作為導向的要求,結合實際細化公務員職級升降的條件和情形。

✦ 問題七:職級與待遇如何掛鉤?

擔任領導職務且兼任職級的公務員,按照就高原則享受有關待遇

規定指出,公務員晉升職級,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不享受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因不勝任、不適宜擔任現職免去領導職務的,按照其職級確定有關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公務員因公出國出差的交通、住宿標準以及辦公用房標準等待遇,不與職級掛鉤。

縣處級副職以上領導成員因換屆不再提名、機構改革等原因免去領導職務轉任職級的,保留原待遇,不改變幹部管理權限。

擔任領導職務且兼任職級的公務員,按照就高原則享受有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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