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互谅、和解——上林县人民法院为申请执行人追回15万赔偿款

诚信、互谅、和解——上林县人民法院为申请执行人追回15万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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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互谅、和解——上林县人民法院为申请执行人追回15万赔偿款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作出相互谅解和让步,就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内容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

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法院应当准许。在执行实践过程中,许多当事人通过达成执行和解的方式来求同存异,解决纠纷。

诚信、互谅、和解——上林县人民法院为申请执行人追回15万赔偿款

2019年4月24日上午,在上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一起六年前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自塘红乡的六旬老人覃某某终于领到了自己被拖欠四年之久的交通事故赔偿金15万元。虽舍弃了部分赔偿,但15万元的赔偿款对因事故造成伤残、生活困难的他,仍无疑是雪中送炭,对该院执行法官卢法官对他的无私帮助,他更是心存感激。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上林县塘红乡某村村民覃某驾驶一辆未投交强险的多功能拖拉机(车主韦某)拉载碎石。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车辆制动失灵,不慎碰撞碾压到路边的行人覃某某,造成了覃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覃某某即被送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救治,前后共治疗四个多月,花费了19万余元。

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员覃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路人覃某某不负事故责任。后经司法鉴定,事故造成覃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八级、九级伤残(即多等级伤残)。由于相关损失得不到有效赔偿,覃某某遂向上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覃某、韦某两被告赔偿原告覃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覃某、韦某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共赔偿原告覃某某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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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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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并未如期对原告覃某某进行赔付,2015年7月,原告覃某某向上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该案的卢法官随即对两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均未发现两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后经走访调查,卢法官得知,两被执行人为亲家,都生活在塘红农村,两家生活都不富裕,上有老下有小。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救治申请执行人覃某某,两被执行人已第一时间东凑西借垫付了15万元医药费,对于剩下的法院所判决的要赔付的21万余元,两被执行人实在难以短期赔付。由于担心被受到强制惩罚,两被执行人心生害怕,自案件判决后就出逃外出打工,一方面想暂时规避执行,一方面想通过打工赚钱日后再法赔付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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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法官在做两被执行人妻子、母亲思想工作

卢法官多次去到两被执行人家中,均未寻找到两被执行人。寻找无果后,卢法官转而做起两被执行人家人的思想工作,向他们释法析理,告知利弊,动员他们督促两被执行人尽快与法官联系,表明态度,想法设法解决赔付问题。

在卢法官的努力下,今年四月,两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规避执行的不可行。经教育,两被执行人的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向亲戚借钱赔付给申请执行人,但21万元对他们来说,实在难以全款借到,尤其是被执行人韦某,家中经济十分困难,家中房屋尚且漏水无钱整修。他们希望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减免一小部分赔偿金,并请求法官帮从中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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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法官向申请执行人转达两被执行人和解意愿

在卢法官多次的奔忙往返斡旋下,申请执行人覃某某终于被对方的诚意打动, 考虑到两被执行人和自己一样都是农民,家中确实困难,表示愿意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自愿放弃6万赔款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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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覃某某签字自愿承诺放弃一部分赔偿金

2019年4月24日,两被执行人分别委托妻子、母亲来到法院,在法官见证下与申请执行人覃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依约将15万元赔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法官寄语

诚信是做人立身之本。当发生法律纠纷时,妄图一味地逃避责任是行不通的,过错一方只有本着诚恳的态度,积极地履行自身法律责任,才会受到法律的善意对待。本案的两被执行人从原先的无奈逃避到后来的努力承担,虽然后知不觉,但总算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不仅取得了对方当事人的谅解,同时也减少了自身的损失。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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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0771-5216731(上林县扫黑办)

0771-5221902(上林县法院扫黑办)

举报信箱:

上林县大丰镇明山路116号上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上林县委政法委);邮编:530500。

上林县大丰镇城西街1号上林县人民法院扫黑办(刑事审判庭办公室);现场投递至上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大楼举报信箱。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上林县扫黑办)

[email protected](上林县法院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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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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