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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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9件,86.3%的案件通过接受检察建议依法整改到位。

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起了解下吧!

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

举水河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

2018年6月,王某夫妇于禁渔期内在长江一级支流举水河新洲段水域电捕鱼,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江鱼3公斤。

新洲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并针对其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的评估报告认为,电捕鱼作为非法捕捞方式之一,扩散电流会使波及的各类水生动物死亡或受损,对环境公共利益损害较大。根据二人捕鱼时长、所用拖网面积以及河水流速计算,约造成成鱼损失132公斤、幼鱼损失28万余尾。

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资料图

新洲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王某、杜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没收作案工具;王某、杜某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义务和责任,责令其在判决生效次日起6个月内,在渔政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向举水河新洲段水域回放成鱼132 公斤、幼鱼28万余尾。

2019年3月,王某流放鱼苗的资金已到位,后续将在当地渔政部门指导下完成。

本案以流放鱼苗的方式来代替单纯的物质损害赔偿的做法,不仅有力打击了犯罪,而且督促当事人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在最大程度恢复和保护好长江生态。

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

涨渡湖水体污染案

2018年9月,《楚天都市报》曝光了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水面存在大面积芡实。

新洲检察院迅速行动,实地考察后发现,芡实浮叶面积大,阻碍水中生物的光合作用,大量存在会造成水体溶氧量大幅下降,导致水生动植物因缺氧而大面积死亡,破坏生态系统,同时芡实采收后留下的根、茎、叶在水中腐烂,会造成水环境的再度污染。

整改前

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整改后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新洲检察院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建议,与区委、区政府、行政机关迅速取得共识,达成一致,在区委、区政府的牵头下,联合多家行政机关力量,最终清除湖面芡实,并进行了专业的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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