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
社會危害性極大
交警蜀黍們
每天風裡來雨裡去
常抓不懈、常態治理
為了再次提醒各位小夥伴們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遵守交規!
將近期的因危險駕駛被吊銷駕駛證的駕駛員曝光
共計54人
嘿,老鐵,有你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一百條第二款、《校車條例》第四十四條——
對駕駛拼裝機動車接送學生的,處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這些喝了酒還敢開車的駕駛人,
你是太高估自己?
還是低估了酒精呢?
你可知道,在酒精的作用下
會造成多少的危害!
酒精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飲酒後視野還會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不僅如此,
酒後駕車的後果你更是承擔不起!
一滴酒,一場禍
廣大駕駛人要牢記: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切勿抱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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