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打電話告訴你
送你一個筆記本電腦
你心動不?
![打車還送電腦,這種好事你遇到過嗎?](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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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吳女士報警稱,自己遺失在網約車上的筆記本電腦被其他乘客冒領了,警方很快就聯繫上了司機劉師傅,但是劉師傅卻以為已經物歸原主了。
原來他將吳女士送到目的地後,又接到了另一位趙某的訂單,當時與趙某同行的還有一對老夫妻,看上去像是一家人。劉師傅是在三人下車後發現有檯筆記本在自己的車上,因此便以為這是趙某一家遺失的,隨後聯繫了趙女士將電腦交還。
沒想到很快吳女士卻聯繫上自己,這才發現自己好心辦了壞事。
警方調查瞭解到,趙某當天與老夫妻並非是一家人
那天只是負責接送老夫妻到自己的店內瞭解產品
然後劉師傅打來電話時她財迷心竅
以為自己撿了個大便宜
目前,趙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本來不是自己的東西
不要貪心作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佔罪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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