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派出所破獲一起破壞營商環境案

近日,常山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破獲了一起通過信息網絡和通訊工具發佈懸賞公告、恐嚇、談判、威脅扣貨等軟暴力手段強行索要欠費的破壞營商環境案,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於近日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5月04日18時30分,常山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報警:常山眾卡運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於2017年5月2日被一個自稱“舒某某”的人敲詐勒索15餘萬元,請求出警。

接到報警後,常山縣公安局立即抽調全局精幹力量,成立工作專班,趕赴山東、天津等地,歷時7個多月調查取證,於2017年9月在河北省將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抓捕歸案。

經查,2017年年初,犯罪嫌疑人得知有司機被承運商拖欠運費,遂產生了幫助討債並從中謀利的想法,以“維權鬥士”“地下執法隊”自居,組建了以貨運司機為主體的微信討債群,與之前建立的若干個近兩千餘人的微信群一起,唆使司機委託其討債,並在微信群裡多次發佈懸賞通告,用談判、調解、扣貨等手段威脅恐嚇以民營企業為主的物流公司,煽動司機在全國範圍內扣貨並給予獎勵。

2017年5月2日,舒某某又故技重施,在明知其索要所欠駕駛員31趟15餘萬元運費是該公司下二級的承包商所欠,而並非是該公司所欠的情況下,仍通過強行扣押貨物等方式,要求該公司立即支付下二級承包商拖欠駕駛員的運費,否則不給發貨,並要挾不支付運費將在全國範圍內繼續扣貨物。最終舒某某被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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