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被抓買家"暴露" 男子稱不知購買象牙製品也犯法

正義網濟寧4月23日電(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孔寧 宋秀梅)收藏本無可厚非,但若打起象牙的主意,可就招來禍患了。3月21日,經山東省曲阜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曲阜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孟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涉案象牙製品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孟某某是一名收藏愛好者,經常在網上搜羅一些稀罕玩意兒。2016年6月的一天,他偶然發現一家經營收藏藝術品的網店,便通過微信聯繫到了暱稱為“東子”的店主。

在翻閱“東子”的朋友圈時,一象牙製品引起了孟某某的極大興趣。該製品工藝精湛,光潔滋潤,堪稱上品。經“東子”介紹,這是一根雕刻松竹梅團的象牙製品,重1000多克,售價為18000元。禁不住內心的喜愛,孟某某當即下單,通過微信向“東子”轉賬。“東子”承諾將盡快把象牙郵寄給孟某某。

收到象牙,孟某某內心狂喜,愛不釋手。就在孟某某還沉浸在無比的喜悅中時,“東子”出事了。“東子”原名黃某某,福建仙遊縣人,因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公安局逮捕。根據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仙遊縣公安局順藤摸瓜,很快便找到了買家孟某某,並隨即將案件線索移送至山東省森林公安局。2016年11月,孟某某被濟寧市森林公安局傳喚,並讓他攜帶象牙製品接受調查。

據孟某某供述,他只知道銷售象牙構成犯罪,並不知曉購買象牙也違法。根據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檢測中心出具的動植物鑑定意見,孟某某所購象牙製品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亞洲象或被核准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非洲象所特有,重1065克,價值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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