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坪地很多电动自行车骑手
都能自觉做到不违规载人
但仍有一小部分骑手不以为意
觉得骑行时载人问题不大
殊不知这是拿自己和他人安全做赌注
4月22日晚上
在禁摩限电的龙岗大道现场
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
载了老婆加三个小孩共5人
而且老婆还是孕妇
全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街道领导现场对其教育
由于电动自行车
自身硬件条件的局限性
若是超员超载
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
要是出现紧急情况
电动车刹车制动不及时
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让我们看看发生在身边的带血案例
01
双胞胎上学路上阴阳两隔
2014年10月29日早上7点多,坪地街道同心中路坪东学校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母亲骑单车载着一对双胞胎儿子,准备过马路时被一辆泥头车剐倒,双胞胎中的老大被卷入车底,当场身亡。
02
2名女乘客被碾压身亡
2016年4月9日上午8时40分许,坪地富坪中路南行接近龙岗大道段,发生一辆大货车与一辆骑乘3人的电动车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脚部骨折,2名乘客当场死亡。事发时,一辆重型货车因故障停在左侧车道,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时与另一辆在右侧车道通行的大货车发生了擦碰。2名乘客为女性,23岁。
03
夫妻俩人被撞身亡
2019年4月19日19时40分许,肇事司机李某驾驶粤L号牌小汽车从惠州出发,准备送朋友前往双龙地铁站,行驶至坪地街道盐龙大道澳岭路段时。小汽车与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道路由甘某(搭载:徐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甘某、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甘某与徐某为夫妻关系。
再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其中《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7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
不但违法更容易出危险
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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