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使用比先持有商标重要?“拉手”商标到底属于谁

商标注册不是遵循“在先申请原则”吗,难道成了“先用原则”?都说“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但还是有不少企业遇到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其中就有“拉手网”。“拉手网”很不幸的中招了,没有提前注册商标,商标被他人抢注不说,还被抢注者告上了法院。

抢注者将拉手网告上法院,认为拉手网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商标。那么,“拉手”商标到底属于谁?拉手网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先使用比先持有商标重要?“拉手”商标到底属于谁


“拉手”商标属于谁?


拉手网是全球首家Groupon与Foursquare(团购+签到)相结合的团购网站。于2010年3月18日成立,中国内地最大的团购网站之一

根据中国商标局官网数据显示,拉手网公司目前共持有540件商标,包含“拉手”、“拉拉手”、“LALASHOU”、等,其中涉及“拉手”的商标就有232件,包括“拉手网”、“拉手团购”、“拉手精品团购”等等。仅“拉手”商标也被拉手网注册,且最早注册日期是2011年4月20日,核定使用在第42类。


先使用比先持有商标重要?“拉手”商标到底属于谁


拉手网最早是在2011年4月注册了第42类“拉手”商标,但在同一年11月份,周某申请注册了第35类“拉手”商标。


先使用比先持有商标重要?“拉手”商标到底属于谁


2014年8月5日,一家名为拉手商贸公司成立,其经营范围包括日用百货、五金产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等。


先使用比先持有商标重要?“拉手”商标到底属于谁


2015年2月6日,拉手商贸公司向商标局申请,并于2016年4月14日经核准注册第16333634号“LASHOU”(下称LASHOU拼音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服务。

2016年12月6日,经商标局核准,拉手商贸公司受让35类“拉手”商标。

通过以上的时间线可以看出,拉手商贸公司合法持有了拉手商标及LASHOU拼音商标。于是,拉手商贸公司以拉手网公司未经其许可,在拉手网(beijing.lanshou.com)网站显著位置使用“拉手网”+“Lashou.com”字样及三个相套圆形为背景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将拉手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拉手网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停止使用Lashou.com的域名,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万元。

在先使用证据拯救拉手网


从法律上看,拉手商贸公司是拉手商标、LASHOU拼音商标的持有人,这两件商标目前处于注册有效期内,虽拉手网公司曾对其提出“撤三”申请,但商标局审查后根据拉手商贸公司提交的证据已经驳回拉手网公司申请,所以拉手商标、LASHOU拼音商标仍为合法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法院认为,拉手网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其公司前台使用了显著的拉手网字样作为标识,拉手网公司使用拉手网作为商标在先,截至2010年9月拉手商标申请注册前,拉手网在团购网中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拉手网商标和拉手商标仅一字之差,构成近似商标,但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拉手商贸公司无权禁止拉手网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另外,拉手网公司在其网站的lashou.com的域名中的二级域名“lashou”与拉手商贸公司LASHOU拼音商标相同,但拉手网公司使用该域名在LASHOU拼音商标注册前,亦在拉手商标注册前,相关公众登陆域名为lashou.com的团购网站,会清楚地认识到其登陆的是名为拉手的团购网站,而非使用了拉手商标或LASHOU拼音商标的网站,相关公众不会产生误认,拉手商贸公司主张拉手网公司使用该域名构成商标侵权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综上,法院驳回了拉手商贸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先使用比先持有商标重要?“拉手”商标到底属于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