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男方在市区首付50万购买婚房,房本上只写女方的名字,且要在婚前买,这样合理吗?

子瀚婚恋课堂


这要求还不合理?娶个媳妇就付出这么点 自己关门偷着乐去吧!我这有人嫁姑娘 要求婚前全款在北京 上海 深圳各买一套学区房一套门市(不能全款就用老公公老婆婆的公积金贷款)房名必须写丈母娘 彩礼车什么的无所谓了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给新郎买巨额健康 医疗 意外保险受益人写丈母娘名 婚后男方所有收入归女方支配 男方无权过问钱的用处 男方上交所有收入后还必须负担家庭所有必须开销 包括男方自己社交所需资金自行向自己父母索要 女方随时有无条件要求离婚权利 无论何种原因离婚男方必须净身出户 还需赔偿女方精神青春损失费……


无言以对123456789


看到这个标题,又勾起了我曾经不堪的回忆!

在很多年以前,我也有过这样一段不愉快的经历,但己经成为过去。

当年刚参加工作也是事业单位,工资不高,家住农村。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教师,她有个父亲有病长年卧床,母亲在几年前去世,还有个弟弟给人打工,当年也有27.8岁了也沒有女友,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就这样相处了近一年,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她要求买个楼,前提房产证必须得写她名。我当时就说,买楼可以,但房产证为何要写你名字?她说,婚后离婚了,沒有我名字我不是亏了?写你名属于婚前财产,我一分钱都捞不到。我跟她说,咱还沒结婚,为什么首先考虑离婚?她说,人活着就得现实!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我家境不好,我也不能找你!对于有如此心机的女人,我们分手是最理智的一种选择!

这么多年过去了,偶尔听别人提起她还未婚,我只能淡笑一下, 现在我都成家很多年了很幸福,也步入中年。我妻子在国企上班,在工作上虽不如她,但妻子温柔贤惠,不拘小节,孝敬父母,在我们谈婚论稼时就要了个房,妻子说房名写谁都可以,由于我家条件不好买了个二手房,婚后我就房名更为我们俩的名子,彩礼也沒要,房子装修和家电是岳父出的钱!也许这就是命运让我与妻子在一起。如果我和她在一起今生的曰子不一定幸福或许早已离婚!


心有所属186


别说男的渣,难不成被我睡过的女人他们都没老公么。有多少渣男,就有多少渣女。我渣我骄傲,只要你长的漂亮,我就可以带你一起渣。丑女人还是回家带孩子吧。男的丑也一样,丑的接吻都觉得恶心。

那些丑男的,没钱的活该单身,有钱的就该给我们长的帅的养老婆。没钱了,可以挣,长的丑没办法,天生的。物种就是好,生就是个下等人,天天和我们讲平等,不觉得搞笑么。猪也配谈人生。当然了,也可以自己在身上动刀子,努力伪装成我们上等人

你说生的就丑,好记忆、好智力、好体力这些好基因和自己无缘。凭什么和我们谈平等,挣对象。

人有三六九,下等人确想着和我们谈平等,搞笑吧。

就应该立法把那些好吃懒做,长的又丑的人,送到工厂打工,或者放到动物园当做观赏。

给你两条腿走路,是为了更好的劳动,还真把自己当人了。

生而为人,我们就是来这世上享福的,美女帅哥嗨起来。其他的杂碎万物,都要为我们服务,低等动物就要给我们直接吃掉,稍微高级点的有使用价值的,就得给我们种田、做衣服、盖房子。稍微聪明点的,就要帮我们管理这些不听话的东西。

最后,告诉那些真人类,我们生来就是享受世间一切的,一切不过我们手上玩物,尽情的享受吧,别让那些下贱的东西蒙骗了

巴拉巴拉巴拉,把你变成猪!

  ∧_∧

(。・ω・。)つ━☆・*。

⊂   ノ    ・゜+.

 しーJ   °。+ *´¨)

      .· ´¸.·*´¨) ¸.·*¨)

         (¸.·´ (¸.·’*


吹牛两元一斤


你这个问题是现实的我的经历啊。。。谈了两年谈结婚就遇到这样的事情了。。。不过,其实都没有错,如果当年我自己有50万我会出的,不管以后会如何。。。只是如果啊,现在不会,对于爱情更加理智了。我想一个真正爱我的人不会这么逼迫我。。。那时候还脑袋一热想把自己龙岗的房子卖掉,还好留下了,我想,应该是没有缘分吧。。。后来她找过我,说自己太任性了,以为我什么都答应,如果我同意结婚她什么也不要了。但是我心里有很大的阴影,甚至都不希望回忆那段感情了。。。现在如果还有人和我提这样的要求,我想我对她应该是直接拉黑的,三个字,凭什么?!


原装单身卡尔刘


和我一起走路的朋友,儿子30岁了,既不出门工作,又不找对象,天天在家里上网,每天晚上抱着电脑过,白天在家睡觉。她整天哭,每天都精神不好。最近家里的姐妹,亲戚齐帮忙总算给他儿子找了个对象,领了结婚证。为此他儿子天天开始烧钱。生产队入股花了二十万,彩礼十万,女方酒席钱五万,婚纱照和婚戒五万,自己家酒席十五万,婚车和婚礼场所,婚礼主持准备三万,去接亲的礼金准备两万,敬茶改口二万。不知道还有什么,其它应急准备三万。七七八八的花费加起来几十万了。这几天她哭的更厉害了,血压,血糖全升高了,眼睛也快看不见了。儿子结婚后我估计她也差不多了。


水上清白


在我看来,这简直不可理喻。我拿出私房钱十几万给男朋友买房,也有一些波折,我爸说没关系的,如果以后你们不在一起了就不是房子的问题了。我去争一个房子,房子都是往昔的回忆,但是已经物是人非了。那么我在住在那个房子里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第一,女方要求男方,男方再要求自己的父母,男方的做法十分荒谬。中国社会里,许多孩子觉得向父母索取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管自己有什么要求,父母都应该全力支持。特别是男孩子,更是有恃无恐。我觉得这种思想是很可怕的。父母辛辛苦苦养大孩子,已经十分不容易,不仅为儿子的婚事婚房买单,还要照顾孙子孙女。我觉得孝顺点的孩子不应该这样,别说父母没钱,就是父母十分有钱,难道你的婚姻大事,你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不应该自己努力奋斗?自己赚钱养自己的女人吗?


第二,女方要求男方50万首付购买房子且只写自己名字的行为太过分了。如果女方爱自己的男朋友,就应该和男朋友一起奋斗买房过日子,而不是以婚姻为抓手,不劳而获一个房子和房本。再说新的婚姻法,如果你没有出钱,可以分分钟让你离婚后净身出户。如果你只想考验自己的男朋友,我觉得也不必如此,通过一个房子和房本来考验男朋友小题大做。他爱不爱你,你不知道吗?我还是坚持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好的爱情不用考验,不好的爱情考验后就没有然后了。

总的来说,我觉得家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地方,应该两个人一起奋斗,关于房子,如果男方已经有或者男方主动自觉地买,也好,如果没有也不能强制要求,如果一定要买房,自己也可以出钱。总之,物质不可或缺,但是爱情更重要。


莫莫的一一


三个字凭什么

看了这样的问题只能说明我老了。当我订婚的时候,我老公就是一个普通的业务员。说实话,当时看不上他。但是最后还是嫁给了爱情。

问题中,父母要满足儿子要求给你买房子,我就想说,父母把你拉扯大,还要给你买房,你说还让父母干啥,以后有小孩了,还要父母给你带。我就想说凭什么。

我和我老公一起奋斗,一起买房买车。现在生活好了。买房的时候,我老公自己就问我要身份证,加在了房产证上,车还是我的名字。因为老公工作眼睛畏光了,我成了专职司机。现在老是怪自己,当初那么努力买房干啥。有买房的钱,一起旅游全国。以后老了,我带着地图,看着自己去过的山山水水。不必守一座空房子好。

女方在要求买房,是恋爱双方的事。有钱就买,没钱就不买。不要把这些问题抛给给父母。

在这里建议下未婚的男女,不要把爱强建立在房子身上。切记,结婚是找个后半辈子相依相偎的人。父母老了,孩子大了。最后你还是空巢一个。不要把自己的大好年华,放在房贷上,也许你家有钱可以买房。

这样恶性循环下去,男的就结不起婚了,女的都成大龄剩女了,到最后熬得只有自己。


豌豆乐了


女方要求男方在市区首付50万购买婚房,房本上只写女方的名字,且要在婚前买,非常不合理,男方父母不应该满足女方的不合理要求。

这明显是要侵吞男方父母的财产。新婚姻法之所以修改,就是想保护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女方要求男方结婚前购买婚房是合理的,如果要求在房本上加自己的名字就不合理了。房子是男方父母首付的,凭什么加你的名字?而且只写女方的名字,你这不是变相要这50万首付款吗?

50万首付款是男方父母辛辛苦苦攒出来的,是人家的血汗钱,凭什么给你?

如果女方认为结婚以后自己要参与还贷款,可以也出一半首付款,房本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比较合理。

现在看来,这个女人太自私,还没结婚就要将人家的首付款收归己有。结婚后如果离婚,房本是女方一个人的,男方将什么也没有了。

很多婚骗都没有这么大的胆量,只敢骗点彩礼,你这直接要人家的房子了。

这样的女人不适合娶回家,私心太重,太精于算计,太过物质,根本没有什么感情。否则结婚后男方如果出现问题,比如失业、生重病等,这个女人肯定会第一时间离婚跑路,不顾男方死活。





子龙威武


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触动了很多人敏感的神经。原本,只要双方结了婚,哪怕另一方只是“拎包入住”,哪怕这桩婚姻仅仅维持一年就解体了,家庭财产在分割时也基本都是五五平分。这种情况对于付出多的一方来说,当然很不公平。



所以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结婚前拥有的东西比如房产,日后不管结婚还是离婚,都与对方无关,因为这是人家的婚前财产。这让一小部分想利用婚姻完成财富积累的人大失所望之余,开始不屈不挠地努力寻找着其它途径。题主问题中所讲的女方,就属于这一类。我的回答是: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我根据问题中的情况来分析一下:

“女方要求男方在市区首付50万购买婚房,房本上只写女方的名字,且要在婚前买。”首付50万购买婚房,按首付30%来算的话,房价150万元;按首付350%来算的话,房价100万元。这样的支出,对于任何普通工薪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确切地说,或许是父母一辈子省俭用都省不出来的钱。


如果说这样一笔支出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还贷还情有可原。问题是,女方提出的要求是“房本上只写女方的名字,且要在婚前买。”就是说,男方倾全家之力购买的房子,其实是拱手送给了女方,哪怕女方结婚一天后要起意离婚,男方都不得不净身出户——因为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

我不知道女方是存的什么心理,要对男方提出这样的无理要求,感觉分明就是借婚姻之名行抢劫之实。高明的是,人家这种抢劫,既理直气壮,也不用受法律制裁。因为人家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且人家还披着婚姻的外衣,这种情况下,法律好像也无可奈何。


两个人能一起走进婚姻,本质上来说,应该是有爱情才行。可是在利益面前,有一些女方家庭选择了“利”而忽略了“情”。可是人家男方家庭的钱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呀,那也是人家一分一分攒起来的。人家想找你结婚过日子,可是你只想着如何将人家的财产算计光。这样的婚姻,不结也罢。

这里是“于小鱼有话说”情感号,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


于小鱼有话说


赶紧答应她!我在和我的律师朋友谈到家庭婚姻的时候,正好谈到新婚姻法这样的坑。

如果是婚前买房,只写对方的名字,只要你能证明所付的钱款是你独自出的,最好证明是你父母出的,并且以后还款也是你父母还,那么如果离婚,这套房子还是你的财产。

但如果写了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按照房产证上,双方共有,或者按比例拥有。

新婚姻法,这样操作,本意是想保护婚前买房者的利益。

但我还是建议题主在操作前,要咨询下本地的律师。

而且为了检验女方的真实意图(当然这么操作,已经有点伤感情了),你还可以确定的问一下,是独立写女方的名字,还是写双方的名字。如果对方同意写双方的名字,说明她心里还是有你的。如果对方明确只写女方的名字,正好可以给渣女一点颜色看看!

不过题主既然可以到这里来问这样的问题,心里已经有自己的选择了,不是吗?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是绿衣黄裳,我专注于家庭,情感,亲子,喜欢我就点击关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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