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多名領導幹部因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被追責

省委省政府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其中,青島市有兩個典型案例被通報。

化工行業長期無序發展,環境汙染和隱患突出問題。其中涉及青島的為:青島市有關地方和職能部門監管不嚴,對化工行業佈局分散、非法建設等問題解決不力。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給予青島董家口經濟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封洪海(時任膠南市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

青島小澗西生活垃圾填埋場環境安全隱患突出問題。青島市城管、環保、國土資源等職能部門在小澗西生活垃圾填埋場二期工程建設過程中土地組件進展較慢、二期項目林地佔用手續辦理進展緩慢、土地預審和初步設計調整用時過長,導致一期工程長期超負荷運行,環境風險突出。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

分別給予時任青島市城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海波(已退休),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區分局局長楊浩,

青島市城陽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徐立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另有2名處級幹部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12月26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落實“兩個維護”的高度,對移交問題照單全收、誠懇接受、堅決整改,自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家義明確要求“以嚴明責任、嚴格督查、嚴肅問責推進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做到問題解決不徹底絕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絕不放過、人民群眾不滿意絕不放過”;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劉家義同志和省委副書記、省長龔正任組長的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包括責任追究組在內的5個專項工作組,迅速開展整改和責任追究調查工作。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163名責任人嚴肅問責,其中,正廳級6人、副廳級23人、正處級53人、副處級51人、科級及以下3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3人次、誡勉談話30人、通報批評1人、組織處理1人。(來源:愛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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