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車輛盜搶險卻變成產品責任險!消費者@駐馬店勝龍4S店:你套路太深

買的車輛盜搶險卻變成產品責任險!消費者@駐馬店勝龍4S店:你套路太深

買的車輛盜搶險卻變成產品責任險!消費者@駐馬店勝龍4S店:你套路太深

買的車輛盜搶險卻變成產品責任險!消費者@駐馬店勝龍4S店:你套路太深

上蔡縣的劉先生去年下半年在駐馬店市勝龍奧迪4S店分期購買了一輛奧迪A6,並按照該4S店要求買了三年的車輛盜搶險。直到今年4月份,他才發現,4S店用第三方公司向太平洋保險承保的一個產品責任險保單,替代了他購買的盜搶險。

“這個4S店的套路太深了,要不是我的朋友告訴我,給我提醒,我真不知道買車的保險還有這麼多的套路。”劉先生無奈地說。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安海濤/文圖

【投訴】 交了買盜搶險的錢 4S店卻給產品責任險的告知函

4月19日,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接到家住上蔡縣劉先生的一封“舉報信”,信上內容顯示:

2018年9月8日,劉先生於駐馬店市勝龍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龍公司”)分期訂購了一輛黑色奧迪A6小型汽車,在購車過程中勝龍公司銷售人員收取服務費10000元(後來劉先生去4S店裡諮詢,該公司人員解釋成諮詢費)。收取該項費用後,勝龍公司並未給予該項費用清單及發票。而且勝龍公司銷售人員稱,根據公司要求,客戶分期購買車輛必須要購買三年盜搶險,費用是4900元整。劉先生提車當日向勝龍公司繳納了該項費用。

2019年4月17日,劉先生髮現購買車輛保險的商業險中並沒有盜搶險這類險種,勝龍公司只給了一份由第三方公司向太平洋保險承保的一個產品責任險保單,來替代劉先生購買的盜搶險。經過諮詢太平洋保險客服人員,劉先生才知道,勝龍公司給的這份保單不屬於車輛保險,而是一份產品責任險。

劉先生認為,勝龍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為其車輛購買盜搶險,而是把客戶的車輛盜搶險偷樑換柱為產品責任險,這是嚴重的欺詐行為,切實影響到了他作為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調查】因為朋友無意間的提醒 才發現其中的“貓膩”

隨後,記者第一時間電話採訪了劉先生。

劉先生告訴記者,這封“舉報信”確實是他本人寫的,因為他覺得勝龍公司4S店的這種做法套路太深了。

劉先生說,“我是2018年買的車,要不是一個好朋友的提醒和告知,我根本沒想到這裡面的‘貓膩’。我買車的時候,由於是分期購車,4S店的人告訴我必須繳納4900元錢,買三年盜搶險,我也不懂這裡面的‘道道’,就按他們的要求辦了,直到今年,在朋友的提醒下,我才發現,我購買的汽車商業保險單中原來並沒有盜搶險,而只有一份產品責任險的告知函,而我對這個產品責任險也做了瞭解,產品責任險不等同於車輛盜搶險,雖然裡面也有盜搶責任,但如果車輛真的發生盜搶,這個產品責任險保的是車上的GPS,要想獲得理賠,首先要證明GPS在正常的情況下,才能包賠。你想一想,車都被盜了,怎麼證明GPS沒問題?所以,盜搶的賠付率幾乎為零。另外,這家4S店,還讓我另外交了一些不該交的服務費。而且交的這些費用,沒有任何發票或收據,不開發票,他們是否有偷稅漏稅的嫌疑呢?”

劉先生表示,他一定要討個公道,並且已經把此事反映給了駐馬店市市場監督局。

【回應】 勝龍公司:產品責任險等同於盜搶險

4月19日下午,記者跟隨劉先生來到了位於駐馬店車管所附近的勝龍公司奧迪4S店,並且在店裡見到了負責金融保險的趙經理。

對於劉先生的質疑,趙經理解釋說:“產品責任險就是盜搶險,我們所有車輛上的都是這種險,如果客戶的車輛發生了盜搶事件,我們是可以賠的。”

那麼,如果知道發生盜搶,賠付的時候有什麼條件?

對此,趙經理說:“有個條件,只要證明GPS產品不是人為破壞的,就可以賠付的。”

“車都丟了,GPS裝在車上,讓人怎麼證明?”對於劉先生的質問,趙經理沒有回答。

對於該4S店收取的服務費,趙經理稱:“服務費是我們幫劉先生把車輛價格降下來的費用,如果沒有這個費用,劉先生買的車的裸車價,就會比現在高很多。”關於該項費用的發票和收據,趙經理表示:“都沒有票據,我們只在合同中顯示。”

■業界說法

產品責任險代替不了盜搶險

二者有本質的區別 保費相差很大

那麼,產品責任險是否像勝龍公司趙經理說得那樣,能代替盜搶險呢?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採訪了駐馬店保險業界有關人士。

業內人士表示,產品責任險是代替不了盜搶險的。如果消費者選擇了這種GPS產品險的做法,車輛沒有發生丟失就不會產生任何問題。一旦被盜,消費者準備按正常程序進行理賠時,就會發現存在被拒賠的後果。

據介紹,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理賠時,與GPS產品是否出現質量問題無關,GPS廠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以盜搶險名義誘導消費者簽訂產品責任險協議,一旦出險,在理賠時,消費者會因無法證明產品質量問題導致拒賠。

但如果投保產品責任險,索賠時投保人首先要證明車輛丟失是相關防盜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具體到汽車盜搶事件中,此類操作無疑是非常困難,因此也就無法保障消費者得到合理賠付。

產品責任險只能賠付由防盜產品質量原因引起的汽車盜搶,而在汽車丟失情況下想舉證產品質量責任基本不可能,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時,得不到合法保障。另外,產品責任險和盜搶險所交的保費是不同的,產品責任險的保費成本比盜搶險的保費成本低很多。

該行業人士忠告消費者,產品責任險是代替不了盜搶險的,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弄清保險的內容,購買自己真正需要的險種,以免對後來的理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記者又電話採訪了河南成盛律師事務所的王志強律師。王律師告訴記者:“從劉先生反映的情況來看,勝龍公司奧迪4S店拿產品責任險替代盜搶險的做法顯然是不對的,玩的是偷換概念,有涉嫌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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