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案,最終結果如何?奶茶妹妹會離婚嗎?此案傷害最大的是女性?

創邦之狼


我想說劉強東案,傷害的是京東的股民及京東的粉絲,他們才是劉強東和京東的粉絲和擁躉者,他們信任京東的發展和服務,進而相信劉的道德和人品,他們相信一個民族企業做到如此強大,一定與這個企業的領導者的能力、魄力及人格魅力有關。不管劉強東有沒有性侵,至少他道德上的汙點顯而易見,這嚴重地傷害了粉絲的感情。而且,我也認為這是劉靜堯方做這場局的目的。

奶茶妹妹和劉強東的婚姻,外界許多的傳言和猜測,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冷暖只有他們自知,外人無從說道。是真愛使然,還是利益捆綁,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段婚姻無論是離婚或繼續,奶茶妹妹對劉強東的愛和崇拜再也無從談起。

前面說過,此案傷害的是京東粉絲,當然粉絲裡面有很多女性,包括我。也就是說劉強東以前樹立起來的是商業神話,而不是愛情童話,現代女性獨立和自由,對於愛情和婚姻的認知通透和明朗,所以傷害最大的是女性是不正確的。


霽月霏語


有人說,他們的相識是由於劉強東想包養奶茶妹妹,但當我們這樣看待他們的愛情時,我們就是用世俗的眼光看待他們。為什麼我們不能用愛情的理論去看待他們?就像現實中的愛情一樣,他們也經歷了一個階段。在相互選擇的條件下,兩人才走到一起,一個有才,一個有貌,這樣的結合不是挺好的嗎?不應該是眾人都羨慕的一對嗎?也許劉強東自己的外貌並不出眾,但情人眼裡出西施,在奶茶妹妹看來,也許他是最合適的人。

那麼,奶茶妹妹敢離婚嗎?事實上,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奶茶姐妹是敢離婚的。畢竟,現代的女性有哪一個不想宣誓主權呢?即使有物質上的原因,奶茶妹妹近年來的積累也能給她足夠的緩衝時間。如果覺得這段愛情不適合她了,她能夠做出最正確的選擇離開這個男人。不要以為女人看到錢就會失去理智,面對婚姻,她們的選擇是非常理智的。

除了現實原因外,就是奶茶妹妹個人的看法了,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句話是不假。不管他有多醜,為了愛,她都會自動給愛人加上一個濾鏡,這會使他看起來不那麼醜。當兩個人成為戀人時,總會覺得對方有閃光的地方,甚至會自動覺得對方是你的最愛。儘管劉強東的外貌很一般,但在奶茶妹妹眼裡,他可能是最英俊的人了。而且,他們兩人在一起已經很長時間了,必要的情感聯繫還是有的。所以,除非到迫不得已的時候,奶茶妹妹是絕對不會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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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劉強東與某女方性糾紛事件:

~呼喚全人類關注男女性權力的平等

劉強東與某女方性糾紛案,已鬧得沸沸揚揚,家喻戶曉。筆者無意去評論雙方的是是非非,事情真相,自有大白於天下的一天。但筆者從這件事,卻想闡述自己的一個觀點:呼喚全人類關注男女性權力的平等。

我們先從目前的“強姦罪”的法律規定開始談起。筆者不想去考究該罪的歷史沿革,也沒詳細查閱不同國家對該罪的具體法律條款規定,筆者只表述該罪普遍性,大眾化的一種理解:強姦罪,普遍理解為,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 暴力 、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與不滿14週歲幼女發生性關係,還叫強姦幼女罪。這裡,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又稱貞操權),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 犯罪對象是所有女性。 客觀要件是強姦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 暴力 、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類似的相關規定,對於保護婦女性權力,無疑是必要的,但筆者想說的是,全人類在關心婦女性權力同時,卻似乎忽視了對男性性權力的保護。當男性遇到下述情況時,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一、女性違背男性意願,強行與男性發生性行為時,是否該女性也犯了強姦罪?一般人也許認為,從身體特徵分析,女性無法強姦男性。可一些特殊情況,如女性在違背男性本意的情況下,讓男性服用催情劑等,使男性喪失基本理性判斷力而發生性行為,這種強迫是完全可能的。現實生活中,這種事情,也有耳聞!

二、成年女性誘使未成年少年男性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幼男罪?

三、成年女性懷著不同目的誘使男性發生性關係,由於是否違背自身意願的事實界定的複雜性和隱密性,事後女性倒打一耙,反誣男性強姦,甚至提出更多經濟補償要求!這種情況,是否構成誣告罪和敲詐勒索罪??

上述三種情況,明顯是僅犯男性權力的行為!是否犯罪?如何定罪?如何量刑??各國法律似乎都沒重視!

為此,筆者呼籲全人類,應關注男女性權力的平等!!


文婧寶酒軍人美酒


什麼傷害?沒有,或許買它股票的股民會受傷害,抱著不動也不會受傷害,奶茶?也不會,男人出去幹這種事還叫事?不幹就不對了,克林頓,高峰(前那英夫),成龍,等等等等,哪個不幹?真沒什麼,看看你們這些閒人,替這個操心,替那個操心的,真無聊,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就是個渣子!吃飽撐得!


心向山中伴羊群n


最終結果如何?

我也得工作的。

奶茶會離婚嗎?

她和劉強東談。

受傷害最大的是

女性,誰說的?


鳳凰伯伢


不應離婚,為了這班設局的人而離,太不值得了。現在夫妻應更加同心,也意識到外面暗敵不少,以後得互相信賴,守好家庭和京東。


桃子7367763962377


你這孩子就不能少說幾句呀?別動不動就離婚離婚的。一日夫妻還百日恩呢。男人嘛。有時候就是這麼不自覺。以後控制他的零花錢就行了。教育教育得了。別真生氣。你要是當了真。可真就有人高興了。掂量著辦。


老張126170196


不會的,奶茶應該是個很睿智的女性


請不要吝嗇你的關注


奶茶妹妹離婚?沒有東哥怎麼會有奶茶妹妹,不過東哥好這口,奶茶妹妹以後注意就可以了,至於說誰最受傷害,這個真不好說,現在這個社會現狀,我還是會選擇相信俞敏鴻,不會相信婦聯。


冷眼瞧瞧


劉強東早就向章澤天道歉並取得原諒了,在公司內部也做好了準備才開始反擊的。後院不穩怎麼向外開火啊,所以劉強東也認為最應該向奶茶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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