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两村民自家地里割麦获刑,将提起上诉, 你怎么看?

抽屉酱


4月21日《人民日报》对于河南滑县两村民自家地里割麦获刑的事件做了详细报道。

事件原由一起土地承包会同纠纷而引起的。时任滑县西小庄村村主任的罗海良,在2003年5月21日与华联畜牧开发公司负责人柴某,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该公司租赁小庄村土地25O亩,租期为20年。



在租地后的十年中,村民一直没有拿到土地承包款,于2O14年将该公司告至滑县人民法院,2016年6月11日法院一审判决《土地租货合同》无效,并于11月终审判决。

在宣判后的两个月后,西小庄村在2017年2月召开村民大会,结合民意对土地进行划分。判决后华联公司继续种植的60亩小麦,被划分到户的农民进行打药、浇灌管理,并进行收割。最后因这6O亩小麦发生纠纷,其中原村主任罗海良涉嫌组织哄抢罪和村民徐要德涉嫌带头哄抢罪被分别判刑及罚款。



对于整个事件,我个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作为“文森”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以“河南滑县政府出资两亿开公司,多名官员兼任董事”,报道称∶西小庄村土地遭政府背景企业滑县文森公司强行介入。文森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了合同签订,而在合同履行中没有有效监管,造成了纠纷的形成。

第二,华联公司作为土地承包方,十年之中不履行合同兑付农民承包款,是事件的起因。“免费耕种”十年,西小庄村民的损失远不至你这60亩小麦的价值,是你违约在先,是整个事件发生的起因。

第三,这60亩小麦应归村民所有。华联公司在明知法院宣判合同无效。还要强行耕种,这本身也是掠夺行为,也应追究其强行霸占才合情合理。

第四,村民的过激行为有些欠妥,但原村主任却令人称赞。这起事件中,村民在维护自己利益中没有经过双方协商,单方面对这60亩小麦强行收割,是有些不妥。而作为原村主任的罗海良对于合同之事愧对村民,在村民维权中没有撒手不管,只是采取的方式方法缺少全面考虑,但出发点还是好的。



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经营管理的主要途径。通过这个事件暴露出了土地流转管理中的制度不健全和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

这是我的个人看法,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鹿塬农事


建议直接起诉滑县政法委,到底是是市中院判错了还是县公检法法三家都烂了


难得糊涂132252459


小麦什么时候变成保护植物了,这还是自家田地,什么时候有这种法律规定,如果是两家闹别扭窜地互相伤害做坏事,那才叫故意损害它人财物的罪行,但总得有个法律依据以及谁先干的坏事和谁后又报复吧!,


小叶樟树


沒必要上诉,各人的小麦自已看着办也行。政府怎么不关房地产征地十几年都不开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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